城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方案

時間:2022-11-12 0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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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參合農民的受益程度,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對2008年度參合的住院者在已補助住院費用的基礎上進行二次補助。制定方案如下:

一、補償范圍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住院費用并已獲得新農合補償的參合人員(具體時間以出院日期為準)。

二、補償標準與時間

二次補償資金從區新農合住院統籌基金中列支,補償總額為464.63萬元。

個人補償數額=已補償的住院醫藥費用總額×補償系數(0.379)

補償系數=464.63萬元÷住院補償總額(1223.11萬元)

區新農合管理辦公室將補償人員名單發放到各鎮(街)新農合管理辦公室并撥付具體補償資金,由各鎮(街)根據需補償人員名單于2009年3月31日前將補償款發放到參合人員手中。

三、工作要求

(一)要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二次補償是針對基金結余較多采取的臨時性調控措施,不作為常規補償模式,各鎮(街)要向參合人員做好解釋宣傳工作,確保二次補償款及時、準確發放到參合人員手中。

(二)各鎮(街)要把二次補償人員的姓名、住址、原補償金額、二次補償金額、補償總額等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三)區政府將組織有關人員對二次補償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對兌付不及時、截留補償金等違規行為,將依據有關文件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