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社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2-11-24 0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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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健全科學、高效、規范的社區突發公共事件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全面提高社區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切實保障城鄉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應急預案,特制定*區社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一、社區突發公共事件的內容
(一)自然災害:破壞性地震;地質災害;氣象水文災害,如干旱、洪澇、大風、濃霧、冰雪、暴雨、雷電等。
(二)事故災難:生產類,如危險化學品事故、礦山事故、建筑施工突發事故等;交通類,如交通運營、道路搶險、橋梁突發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市政設施類,如公共供水突發事件、重特大電力突發事件、燃氣事故等;社會環境類,如火災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等。
(三)公共衛生事件:中毒類,如食物中毒事件、職業中毒事件等;疫病類,如重特大傳染病疫情、重大動物疫病等。
(四)社會安全事件:突發恐怖襲擊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公共場所滋事事件、民族宗教群體性突發事件、影響校園安全事件等。
二、組織保障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社區書記
副組長:社區主任
成員:社區“兩委”成員
(二)應急值班室
社區在警務室(或相關辦公室)設立社區應急值班室,并開通應急電話,向群眾公布應急電話號碼和移動電話號碼。應急行動時,應急值班室安排專人值班,確保信息暢通。
(三)信息接報員
每個社區確定2?3人為應急信息接報員,負責接報群眾上報的突發公共事件和向上級及時報送信息。現階段,信息接報員原則上由社區主任、專職副書記或治保主任擔任,聯系電話對外公布,并保持通信暢通。
(四)應急自救分隊
以民兵聯防隊、志愿者隊伍為基礎,分設義務消防、紅十字救護、義務醫療等小分隊,指定具體負責人,明確各小分隊緊急救援任務、職責,并公布聯系電話。
三、應急宣傳和預測預警
(一)應急宣傳
1.社區通過廣播、宣傳欄、致居(村)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廣泛宣傳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的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居(村)民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2.將社區應急值班室、信息接報員和應急自救小分隊的主要人員、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制作成宣傳標識懸掛、張貼在社區醒目位置,或制作成便民卡片發至每家每戶,便于居(村)民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能及時上報信息。
(二)預測預警
1.社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社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定期組織查找安全隱患,開展風險分析和評估,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社區網站、警報器、宣傳車或居民小組長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四、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
(一)社區每一個居(村)民都有向上級機關舉報突發公共事件隱患和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信息的權利和義務。
(二)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現場發現者應在第一時間向社區應急值班室或信息接報員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緊急時要向“110”報警。
(三)社區應急值班室或信息接報員在接報后10分鐘內向街道應急值班室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緊急時要向“110”報警。
(四)報告內容為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或損失等簡要情況。
五、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流程
(一)到達現場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社區書記、主任應立即帶應急小分隊成員趕到現場,并快速進行先期緊急處置。
(二)快速報告
向街道應急值班室或“110”報警,要求增派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現場救援。
(三)投入先期救援
1.救援原則:一是以人為本,先救傷員,后救物資,避免人員更多傷亡;二是量力而行,在現場應急資源不足或高危險狀態下,應同時注意應急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級專業救援隊伍現場增援。
2.重點救援對象:將孤、老、病、殘和五保戶列為重點保護對象,優先安置。
3.疏散轉移現場人員:及時組織疏散轉移現場人員至安全地帶或緊急避難所。
4.控制現場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二次事故。
(四)協助上級處置
1.與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上級領導共同開展先期處置。
2.協助先期趕到現場的相關部門應急隊伍開展應急處置。
3.為上級現場指揮部提供指揮辦公場所(社區辦公室、社區警務室等),為相關部門的應急隊伍提供后勤保障等。
六、應急保障工作
(一)應急物資儲備
1.社區,特別是事故頻發的社區,必須儲備一定的應急物資。如防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災等必需的應急物資。
2.社區應為應急小分隊配備必要的通訊工具和應急設備,如滅火器、手電筒、喇叭、雨衣等。
3.負責應急物資和場所的臨時征用和借用。如單位或個人的小型汽車、貨車、農用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或場所,在上級救援隊伍未到達現場時,可依法臨時征用,用于現場急送傷病員或現場應急處置。若有損壞,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二)應急避難場所
1.社區轄區內的各類學校應為社區抗災救災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如社區辦公和服務用房,轄區內的中學、小學、幼兒園等。
2.選擇附近的公園、廣場、校園等公共設施,以及其他開闊地帶作為避難場地。
3.駐社區企業的空置廠房或其他房屋可臨時征用使用。
七、災后恢復重建和善后處理
(一)負責災后恢復與重建,社區應根據所在地實際和抗災救災經驗制定具體措施,迅速組織居(村)民災后自救,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二)負責做好死傷者的善后處理和對死者家屬的撫恤工作。
(三)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事故調查工作。
(四)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賑災工作。
(五)及時統計上報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
八、培訓、演練和獎懲
1.培訓。社區要有組織、有計劃地為居(村)民提供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將防災減災教育培訓納入社區干部、居(村)民小組長、居(村)民代表的培訓內容,特別是要加強對社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和各應急小分隊成員的專門培訓。
2.演練。社區每年不定期組織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專項演練,由社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群眾,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社區應急救援能力。
3.獎懲。社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人員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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