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08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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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9〕32號)精神,全面落實省安監局《關于開展江蘇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的通知》(蘇安監〔2009〕108號)和市政府徐輝副市長《在全市安委會擴大會議暨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動員會上的講話》要求,切實做好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結合《2009年南通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要點》(通安監〔2009〕3號)和《2009年南通市化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通安監〔2009〕47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促進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的同步協調發展”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部署和要求,深入開展“三項行動”,加強“三項建設”,進一步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強化監管措施,加大執法力度,提高監管水平,促進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確保我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
二、工作措施
(一)以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動
1、進一步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條件,不符合領證條件的一律不予換證;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一律不予換(領)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沒有完成危險工藝自動化改造的,一律不予換(領)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相關從業人員基本從業條件不符合規定要求,且沒有按要求調整到位的,一律不予換(領)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未換證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產;對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繼續生產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厲查處。
2、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進一步嚴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未提供合法工藝技術來源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一律不予批準;從嚴審批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有毒氣體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建設項目;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取得安全許可后方可建設,試生產(使用)方案經過備案后方可投入試生產(使用);對擅自建設、未批先建、不遵守建設項目許可程序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一律嚴厲查處。
3、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試生產工作。要認真執行《南通市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試生產(使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嚴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試生產(使用)程序和標準;要按照規定制定試生產方案,并嚴格按試生產方案和有關規范、標準組織試生產。未實行自動控制的具有危險性較高工藝的生產裝置一律不得進行試生產,試生產期滿未及時竣工驗收的生產裝置不得繼續試生產。
4、進一步強化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查處。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無證生產、擅自試制新產品或將生產裝置、設施出租給不具備條件的租賃人違法生產、試制危險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擅自設立儲存設施、超量出樣或儲存的行為,一經發現,從重處罰。
5、進一步加大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企業的力度。要在近年來全市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加大關閉使用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以及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生產企業的力度。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對已關閉的化工生產企業實施跟蹤督查,確保關死關實;對改變用途的危險化學品廢棄、停用廠房和庫房實施跟蹤督查,確保萬無一失。
(二)以化工生產企業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
1、進一步嚴格化工生產企業的市場準入。嚴格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化工生產企業在產業政策、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準入條件。強化新建化工建設項目審批聯合會審制度,嚴把準入關。
2、進一步加快化工生產企業安全技術改造工作。以涉及危險工藝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為重點,通過裝備自動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自動檢測報警系統等的技術改造,提高裝置的本質安全水平。
3、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明晰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認真修訂并嚴格執行防火、防毒、防爆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別是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在全市推行化工生產企業實行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工作履職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制度;推行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家檢查制度。
4、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的安全監管水平。要不斷創新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安全監管機制和體制,提高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安全監管的能力和效果;要根據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綜合安全評估結果,對入園企業合理布局;要強化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努力實現險化學品專門區域應急救援能力的提升。
5、進一步推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各地要按照市安監局《關于在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中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的通知》(通安監[2008]186號)文件精神,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積極有序地推行安全標準化,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劇毒化學品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在2009年底前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
6、進一步強化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管。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南通市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加大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力度,規范企業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努力實現我市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的規范化、長效化。
(三)以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
1、進一步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以全面推行安全標準化為契機,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認真組織開展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考核,確保培訓效果,杜絕“三違”現象,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相關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
2、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進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基礎、行政許可規范、基本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增強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
3、進一步強化安全標準的宣貫工作。組織對國家安監總局新頒布的2009年開始實施的一系列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標準的宣貫工作,推動《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規范》、《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等特殊作業安全管理標準在化工企業的及時有效實施。
三、工作計劃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中旬前):各地要根據全市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總體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確定具體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做好前期宣傳動員、部署和準備工作。
(二)宣貫實施階段(6月中旬至8月):各地要突出工作重點,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指導和督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整改提高階段(9月至10月):各地要在企業自糾自查、治理整改的基礎上,認真組織抽查和開展回頭看,總結和推廣經驗做法,形成制度,切實提高本地區的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四)檢查總結階段(11月至12月上旬):各地要按照行動方案對“三項行動”情況進行認真歸納和全面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對“三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各地要結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納入各地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中,做到同時布置、同時推進、同時督促檢查。
(二)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政策的宣貫。各地要把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與宣傳國家、省和市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政策相結合,向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廣泛宣傳開展“三項行動”意義和要求,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確保“三項行動”的順利實施。
(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的基礎工作。建立完善行政許可工作臺賬、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臺帳、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一企一檔”等臺賬和檔案,不斷規范安全監管基礎臺帳建設,不斷健全安全監管基礎數據庫,進一步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基礎工作走向標準化。
(四)請各地在每個階段結束后的第三個工作日前,及時將相關情況和總結報市安監局危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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