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時間:2022-01-18 1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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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根據國家、省和長春市的重要指示,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隱患徹底排查、整治效果顯著”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和火災危害,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安居樂業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同配合、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的要求,實行“三強化、三形成”,即強化政府職能,切實形成統一領導、分頭監管、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強化領導職責,切實形成上下一條線,人人一條心,社會安全和諧的濃厚氛圍;強化組織協調,切實形成通力協作,密切配合,消防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穩步推進的良性勢頭。
(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市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組長:*
*
*
成員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監察局、市教育局、市建設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經濟局、市文體局、市衛生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廣播電視服務中心、市公安消防大隊。
(二)市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大隊。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三)任務分工
各鄉(鎮、街)要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火災隱患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并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組織好本地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市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排查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主要任務是,負責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組織協調、工作調度和代表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督查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監察部門主要任務是對各鄉(鎮、街)、各部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行政監察,對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行政責任。公安機關和消防大隊主要任務是檢查各單位消防安全狀況,對存在的火災隱患依法責令其整改,對逾期不改的依法處罰,查處使用領域中的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并定期向長春公安消防支隊匯報全市火災隱患排查工作情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任務是排查持有工商注冊資質但無消防行政許可的單位(場所),責令其申報消防審核,并依法查處流通領域消防產品的違法經營活動。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主要任務是打擊消防產品生產維修領域中的違法行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主要任務是排查未經消防行政許可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生產企業、儲存庫房和銷售單位,責令其申報消防審核。市建設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清理城市道路上違章占用消防車道、堵塞消防通道的集貿市場、商亭、攤區、廣告牌匾、建設工地、停車場,保證消防車道暢通。市廣電中心主要任務是宣傳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曝光火災隱患和各類消防違法行為。教育、文化、衛生等單位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抓好所屬行業、系統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檢查目標
一是使全市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全市火災隱患存量要實現大幅減少,增量要有效遏制,社會公共消防安全保障基礎進一步加強,單位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公眾消防責任主體意識明顯增強。二是火災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各行業、各系統主管部門消防監督責任明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健全,防控工作逐步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得到落實。三是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農村消防組織逐步健全,義務消防隊組織建設得到加強。農村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改善,消防安全意識不斷提高。四是有效遏制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要通過排查整治,清除假冒偽劣消防產品,查處不法商販,增強全社會消防產品質量意識。五是社會消防宣傳工作得到加強。消防“五進”宣傳活動得到有效開展,各行業、各系統和各單位消防宣傳工作普遍得到落實,農村消防宣傳工作深入開展,社會經常性消防宣傳活動形式多樣,人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有新的提高。
(二)整治重點
火災隱患排查整治以學校、醫院、幼兒園、賓館、飯店、商場、市場、人員集中的生產企業、公共娛樂和地下營業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
(三)整治內容
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專項整治主要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設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封閉、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的;擅自改變防火、防煙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建筑消防設計不完好,影響防、滅火和輔助安全疏散功能的;在人員密集場所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和其周圍搭建違章建筑,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進行重點排查整治。
四、時間安排
從20*年1月25日至3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月25日至1月28日)
成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分工,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積極搞好部署動員,制定工作措施,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責任,部署工作任務;公安消防大隊要加強業務指導,搞好排查人員的培訓,明確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意義目的、排查范圍重點、排查基本方法、火災隱患判定標準和火災隱患整治要求;新聞媒體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向社會廣泛宣傳火災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的意義、范圍、內容和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同時,通過公布投訴電話和跟蹤曝光典型案例等措施,全程跟蹤報道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充分發揮社會、媒體和群眾對火災隱患的監督作用。
(二)組織實施階段(1月29日至3月15日)
1.全面排查(1月29日至2月29日)
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積極協調成員單位及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按各自職責,對本行業、本系統監管的單位逐一進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各鄉(鎮)政府要組織派出所、村民委員會和農村義務消防隊、合同制消防隊對農村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排查整治。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當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人,并報送當地派出所監督整改。
2.核查整治(3月1日至3月9日)
消防大隊、各派出所對報送的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協調組織安監、工商、建設、質監等有關部門進行逐一檢查,依法責令整改。對存有重大火災隱患,且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報請市政府依法決定和掛牌督辦,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消防安全;對醫院、養老院、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要及時解決,自身無能力解決的,報請市政府協調解決。
3.組織驗收(3月10日至3月15日)
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結束前,公安機關和消防大隊要組織有關部門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并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報送長春市公安消防支隊,由消防支隊統一錄入長春市火災隱患數據庫,并上報公安部。
(三)總結階段(3月16日至3月31日)
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認真分析總結全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形勢,總結經驗,查找教訓,制定下一步具體工作措施,提出整治火災隱患的工作對策。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派出所要于3月30日前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辦公室,辦公室匯總后,如實上報長春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街)、各部門要加強領導,把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針對當前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深入基層,加強調研,及時采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加以整治。要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厲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行為,對于工作不力、消極應付、嚴重失職瀆職人員要追究責任。消防大隊要加強工作協調和工作指導,堅持請示匯報制度,嚴格依法監督,執行公安部“三條鐵規”,及時解決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統一領導,搞好工作調度,明確工作責任,建立形成工作運轉順暢的聯合執法機制。對發現的消防問題,屬于本部門職責處理范圍內的,應及時依法進行處理;對一個部門解決不了的,要由主管領導牽頭,統一聯合行動進行解決;對本行業和部門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處理;對應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撤銷消防行政許可的單位名稱和情況,要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民政、衛生、文體、建設、安監等有關部門進行通報,相關部門應依法撤銷本部門行政許可和有關證照,并將結果反饋給市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各鄉(鎮、街)要結合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站等新聞媒體,通過廣播電視訪談、開辦消防宣傳專欄、播放消防警示片、消防公益廣告等形式,廣泛開展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圍,進一步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四)及時反饋,定期上報。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期間,各鄉(鎮、街)、各部門要通過簡報、報告等形式,及時交流反饋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和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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