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時間:2022-04-27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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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組織領導;工作目標;工作重點;方法步驟;工作要求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宣傳貫徹新《消防法》為主線,集中整治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建筑、地下建筑的火災隱患、為切實加強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領導、通過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提高廣大群眾的防范意識、排查整治公眾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高層、地下建筑單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重大火災隱患、細化方案,自查自糾、督促檢查,全面推進、深化治理,鞏固成果、加強領導,多部門聯合檢查、加強宣傳,營造濃厚的消防安全氛圍、加強督導,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著力整治火災隱患,最大限度地增強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危害,保持全市火災形勢平穩,根據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部署,結合我市消防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宣傳貫徹新《消防法》為主線,集中整治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建筑、地下建筑的火災隱患,確保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按時銷案,推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從根本上加強火災預防工作,確保消防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領導,我市成立由副市長*同志任組長,*副秘書長、市公安局*調研員、市安監局*副局長、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為副組長,監察、教育、建設、文化、衛生、工商、旅游、廣電、質檢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支隊,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兼任,成員從消防支隊內部抽調。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策劃、方案制定、組織協調、信息數據的統計報送和階段性總結等工作。各有關職能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切實加強對此次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

三、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提高廣大群眾的防范意識;提高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火災隱患的查處整改能力;提高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保持火災形勢總體平穩,控制火災總量,減少亡人火災,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

四、工作重點

(一)排查整治公眾密集場所火災隱患

1、場所是否經過消防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檢查,是否無證經營。

2、場所內裝修是否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等國家標準要求;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進行裝修;使用的阻燃制品是否符合《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要求。

3、場所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場所疏散總寬度、每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寬度、最遠疏散距離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樓梯設置形式是否符合規定;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數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規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是否使用容易誤導疏散的玻璃、鏡子等;是否設置緩降器等逃生器材。

4、建筑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設置,是否正常運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否做末端試水試驗,室內外消火栓是否做消火栓栓口靜水壓力、出水壓力測試,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否進行主備電源切換及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報警測試,滅火器材是否滿足壓力要求。

5、安裝火警燈光顯示裝置的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是否按照公安部《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置聲音或視像警報裝置;需要實施出入控制的安全出口是否設置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是否已聯入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中心。

6、是否推廣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保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員工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排查整治高層、地下建筑單位火災隱患

1、建筑情況

(1)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

(2)建筑或場所是否依法經過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3)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是否具備防火性能;

(4)是否擅自改變建筑防火分區,高層建筑管道井封堵等豎向防火分區措施是否落實。

2、消防設施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防煙、封閉樓梯間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運行正常;

(2)室內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

(4)消防控制室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5)賓館、飯店等大型公共場所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難救生器具;

(6)滅火器材配備是否符合規定。

3、消防管理

(1)消防安全責任人、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確、責任是否落實;

(2)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雙人值班、持證上崗;

(4)建筑消防設施定期維護、檢測制度是否落實;

(5)疏散和滅火應急預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組織演練。

4、滅火救援條件

(1)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并符合登高作業等使用要求;

(2)消防電梯功能是否正常;

(3)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好用。

(三)排查整治重大火災隱患

1、對前一階段排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和較大隱患要抓住不放,逐一明確責任單位,逐一制訂整改措施,并采取在新聞媒體曝光、公示、政府掛牌督辦等辦法,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措施。對久拖不改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確保縣級重大火災隱患在六月底全部整改完畢,市級重大火災隱患年內全部整改完畢。

2、在已有工作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通過更加深入的排查,及時發現新的重大火災隱患,由政府統一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消除,以凈化全市消防安全環境。

五、方法步驟

本次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細化方案,自查自糾(5月20日以前)

各地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制定本地區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排查整治的重點和要求,進行再動員、再部署,通過新聞媒體和各種有效手段廣泛進行宣傳,最大限度地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

(二)督促檢查,全面推進(5月21日至9月30日)

號各地政府要積極組織安監、教育、建設、文化、衛生、工商、旅游、廣電、質檢等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行業或本系統所屬單位逐一進行火災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當場整改;對不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記在案,匯總后報送專項整治辦公室。

(三)深化治理,鞏固成果(10月1日至12月25日)

對各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的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各地政府要組織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以及公安派出所按照管轄權限進行逐一核查,依法責令整改。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重大火災隱患,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決定和掛牌督辦;對醫院、養老院、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自身確無能力解決的,當地人民政府要及時協調解決;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開展隱患整改情況“回頭看”,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建立長效機制,進行全面總結。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多部門聯合檢查。各地要積極聯合有關職能部門,深入開展此次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要積極調動和發揮基層社區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主動性,結合日常防控工作,將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2、加強宣傳,營造濃厚的消防安全氛圍。各地要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協調新聞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開展這次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做好治理工作。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及時宣傳報道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動態和整改火災隱患正反兩方面的典型,促進治理工作的開展。要結合消防宣傳“六進”工作,加強火災預防、報警、初起火災撲救以及逃生自救知識等宣傳,提高廣大群眾尤其是弱勢群體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全社會整體防范水平。

3、加強督導,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地要按照“有則必改,改則必嚴”的原則,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所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執法,充分發揮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職能,采取抽查與普遍檢查相結合,白天檢查與夜間突擊檢查相結合方法,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堅決糾正各類違法違章行為。

4、加強信息反饋。各地要嚴格信息報送和情況報告制度,實行信息月報制度,每月20日前將本地火災隱患排查工作開展情況通過辦公自動化郵箱報專項整治辦公室,12月18日前上報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