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干部加強效能評議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29 0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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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干部加強效能評議工作方案

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各單位:

根據《關于在全縣開展“服務群眾、服務企業”效能排行榜活動的實施意見》的安排,年底將在全縣黨政機關組織開展今年度機關效能評議工作。為確保評議工作取得實效,特制定如下評議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及時總結效能排行榜活動和“深化作風年”建設主題活動成果,樹立先進典型,全面推進機關效能建設,促進我縣社會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評議活動在縣效能排行榜活動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效能排行榜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三、被評議對象

被評議對象分政府所屬部門、垂直管理部門、黨群及其他部門、鄉鎮機關四類。

1、鄉鎮機關(20個):

2、政府所屬部門(34個):縣府辦、發改局(糧食局)、統計局、經貿局(協作辦)、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審計局、財政(地稅)局、人勞社保局、交通局、農業局(農辦)、林業局、水利局、衛生局、人口計生局、廣播電視臺、文廣新局(體育局)、建設局、旅游局、招商局、環保局、氣象局、園區管委會、人防辦、移民辦、供銷社、擔保公司、行政服務中心、安監局、國資公司、殘聯。

3、垂直管理部門(23個):工商局、國稅局、質監局、煙草局、供電局、藥監局、電信局、國土局、郵政儲蓄銀行、中保公司、工行、壽險公司、銀監辦、建行、中行、人行、農行、郵政局、信用聯社、農發行、新華書店、移動公司、聯通公司。

4、黨群及其他部門(24個):縣委辦、紀委(監察局)、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統戰部(民宗局、僑臺辦)、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黨校、總工會、團縣委、信訪局、檔案局、婦聯、機關黨工委、史志辦、《新*》采編中心、文聯、工商聯、科協、老干部局、關工委。

四、評議方法和步驟

評議活動采取群眾評議和效能排行情況綜合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一)群眾評議

1、座談征求意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負責人、縣行政效能監督員等各界人士參加座談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我縣機關單位效能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群眾評議打分。群眾評議采取分類方式進行,其中政府所屬部門和垂直管理部門,由縣規模以上企業、各鄉鎮工辦負責人、縣行政效能監督員進行評議;黨群及其他部門,由縣行政效能監督員進行評議;鄉鎮機關,由縣行政效能監督員和所在鄉鎮群眾、企業代表進行評議。群眾評議打分實行10分制,《評議表》設“好”、“較好”、“一般”、“差”四個評價檔次,分別對應的分值為:10-9分、8-7分、6-5分、4-3分,由參評者就受評單位辦事效率、工作作風、服務質量以及依法行政、政務公開、承諾落實等情況作出整體評價,并按“總得分/實際參評人數”取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數)方法,確定受評單位的最終得分。

(二)效能排行榜等監督形式結果運用

1、當年度上綠榜受到過表彰的單位,一次加2分;

2、當年度上黃榜受到過警告的單位,一次扣2分;

3、當年度在各類機關效能明查暗訪中被查到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的,每人次扣0.3分;

4、對座談會和征求群眾意見過程中反映的突出問題,經查證確屬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的,酌情扣1—2分;

5、當年度上效能排行榜一次紅榜或兩次黃榜的單位,取消該單位“效能示范單位”的評選資格。

(三)綜合評定

縣效能排行榜活動領導小組根據各受評單位的評議得分情況,按得分高低進行分類排名。同時,根據評議結果,評選確定10家單位為今年度“效能示范單位”,具體名額分配如下:政府所屬部門3名,垂直管理部門2名,黨群及其他部門2名,鄉鎮機關3名。

五、評議結果運用

評議工作結束后,縣效能排行榜活動領導小組及時向全縣通報評議情況。對被評為今年度“效能示范單位”的單位,由縣委、縣政府予以通報表彰;對評議排名落后或機關效能建設存在突出問題的單位,責令整改,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