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發展五年規劃
時間:2022-06-02 0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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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推進我市財政地稅部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我市廣大財政地稅干部的法律素質,加快我市法治財政地稅的建設步伐,根據《中共市委、市政府關于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省財政廳《省財政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和省地方稅務局《省地稅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結合我市財政地稅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九次、十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立足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全面小康,繼續走在前列”的總體要求,緊密結合財政地稅“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總體目標以及財政、地稅改革與發展的客觀實際,繼續深入開展財政地稅法制宣傳教育,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為全面推進依法理財、依法治稅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目標。適應財政地稅改革與發展需要,適應全社會和
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財政地稅干部、財務會計人員和廣大納稅人對法律知識特別是財政稅務法律知識的現實需求,結合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新進展、新成果,通過廣泛深入開展財政稅務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和法治實踐,進一步增強全體財政地稅干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財、依法治稅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全市各級財政地稅部門依法行政觀念,提高依法管理、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財政稅務法律意識,提高全民財政稅務法律素質。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學習宣傳憲法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憲法的基本原則、公有制為基礎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經濟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立法法》規定的立法權限等。通過學習宣傳,使廣大財政地稅干部自覺樹立為人民服務意識,信息公開民主決策意識,權力制衡意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識,自覺接受人大、群眾監督的意識。
(二)深入學習宣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相關法律法規。深入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納稅人和財會人員法制宣傳教育,促進納稅人和財會人員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自覺用法律規范行為,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良好社會風尚。要加強守法觀念的培養,積極開展法治觀念的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公民依法參與管理社會事務的能力。要加強依法維權、依法信訪宣傳教育,引導納稅人和財會人員依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要開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要加強法律權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三)深入學習宣傳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論。加強對《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刑法》等相關重要法律、重要規定的學習宣傳,加強對《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規劃》、《財政地稅部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依法治稅實施意見》的學習宣傳。通過學習宣傳,使廣大財政地稅干部意識到程序的重要性;意識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目的,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須必要、適當,并盡量避免或減少損害當事人的權益;使廣大財政地稅干部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要賠償”的意識。
(四)密切聯系當前財政地稅實際,深入學習宣傳《預算法》、《政府采購法》、《國家金庫條例》、《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通過學習宣傳,切實提高我市廣大財政地稅干部依法理財依法治稅的能力和水平,切實提高預算編制和調整的科學性和法律化、程式化,維護預算執行的嚴肅性,實現會計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的合法高效,財政監督及時、合法、有效;切實提高我市廣大財務會計人員的守法意識和法律素質。圍繞群眾關心的養老、失業等社會問題,深入開展以下崗職工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社保費的繳納政策等為重點的法制宣傳活動;開展以打擊偷稅、騙稅等涉稅違法行為為重點的稅收征管法制宣傳教育;深入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堅持將依法行政貫穿于財稅工作的始終;加大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宣傳執行力度,進一步完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使考核與稅收執法工作緊密結合,強化稅收執法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監督;大力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工作,完善征管,營造公平的稅收環境,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五)組織開展財政地稅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各級財政地稅部門每年都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法制骨干的培訓和普法教材的組織征訂工作。按時參加省廳、省局、市局及當地政府組織的法制骨干的培訓會議,各縣(市、區)局要落實經費,積極組織征訂“五五”普法教材,確保在職財稅干部人手一冊。建立財政地稅法制學習園地,開展經常性法制教育;定期開展對財政地稅干部和財務會計人員的法制培訓,力爭使財政地稅干部每年至少參加一次法制培訓;結合財政地稅法制建設進程,組織舉辦法律知識競賽、法制文藝演出等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和其他社會公益法制宣傳活動;結合財政地稅工作實際和公眾需要,開展法律咨詢和服務,加強對外法制宣傳教育和交流;探索法制宣傳教育與道德教育有機結合的新途徑,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榮辱觀。
(六)認真組織每年五月份的“法治宣傳月”和每年四月份的“稅法宣傳月”活動,積極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教育活動,集中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制宣傳教育。利用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等形式,廣泛開展喜聞樂見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學法用法氛圍。
三、對象和要求
財政地稅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是各級財政地稅干部和財務會計人員特別是財政地稅領導干部。
(一)加強領導干部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執政能力。財政地稅部門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本部門、本地區的財政地稅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頭學法用法,樹立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觀念,提高依法決策、依法管理能力。
大力推進領導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規范化,堅持和完善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每年專題法律學習不得少于兩次;市局將適時舉辦培訓班,加強對縣(市、區)局長的法律知識培訓。
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前的法律咨詢審核制度,積極推進法律顧問制度,促進領導干部決策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建立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年度考試考核制度,并將考試考核成績作為干部年終考評、任免、提拔的重要依據。
(二)加強財政、地稅干部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市各級財政地稅部門要加大對財政地稅干部法制宣傳培訓的力度,按照《、人事部、司法部關于在全國公務員中開展學法用法活動和進行依法行政培訓的意見》要求,每位財政地稅干部每年學法的自學時間不少于四十學時。要把法律知識作為各級財政地稅部門錄用人員的重要考核內容,加大力度繼續推進年度法制培訓和考試考核工作。要加強廉政法制教育,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級財政地稅干部要積極參加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主動學法用法,提高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的能力,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確保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建立健全財政地稅干部法律知識培訓、考試、考核制度。按照國家公務員培訓的總體規劃,組織財政地稅干部學法用法,統一組織考試,學習、考試情況記入《公務員培訓證書》,并將其作為公務員考核、任職、定級、晉升的重要依據。健全“財稅在線法律知識考試制度”,組織財政地稅部門新錄用人員參加上崗前法律知識培訓與考試考核。
(三)加強財務會計人員和廣大納稅人的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守法能力。全市各財政地稅部門要組織各單位財務負責人、會計人員及一切納稅人認真學習國家財務、會計、財稅法律法規,并采取措施提高學習效果,增強其遵守國家財稅法律制度的自覺性。
四、工作方法
全市各財政地稅部門開展財政地稅法制宣傳教育活動,要注意利用傳統有效的學習培訓模式,比如:集中封閉學習、邀請專家作專題講座、組織財政地稅法律知識考試、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等。同時,為了增強普法對廣大財政地稅干部的吸引力,充分調動廣大財政地稅干部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全市各財政地稅部門要善于利用網絡上豐富的法律資源,善于利用大眾傳媒,積極創新普法形式,寓教于樂,比如:組織生動活潑的法律知識競賽、開展“以案學法”、建立財政地稅法律網絡快速查詢系統等。要通過加強執法監督、責任追究來增強廣大財政地稅干部學法的自覺性。
五、工作步驟和安排
市財政地稅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普法規劃從年開始實施到年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市局將根據本規劃要求,做好“五五”普法動員部署工作,組織全市財政地稅法制宣傳教育骨干培訓班。各縣(市、區)局要根據本規劃,制定適合自身特點的“五五”普法規劃,明確本單位普法職能科室并上報市局,修訂單位內部與本規劃不符的管理制度。
(二)組織實施階段。年至年,各縣(市、區)局要根據本規劃的要求,在市局的指導下,制定年度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各縣(市、區)局年度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計劃,要明確該年度待宣傳的重點法律法規、具體普法形式、時間安排、保障措施。
(三)檢查驗收階段。市局將在省廳、省局的統一部署下,
在年對全市財政地稅“五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組織中期檢查督導,在年對全市財政地稅“五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和全面考核。檢查驗收將在核實普法檔案材料的基礎上,鼓勵在財政理財及依法治稅中的制度創新,強調普法的實際成效,強調對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的考核,并通過考核評估“五五”普法的實際成效。
六、組織領導和保障
(一)全市各財政地稅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由單位一把手任組長,各內設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參加的財政地稅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理財依法治稅領導小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財政地稅普法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年度工作匯報、工作督查等制度;要建立財政地稅普法聯絡員(或法制員)工作制度。各縣(市、區)局要自覺接受同級黨委、人大、政府對財政地稅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加強與市局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的聯系。
(二)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全市各財政地稅部門要注意加強財政地稅法制機構建設和財政地稅法制隊伍建設,人員配備要與其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人才和專家資源庫建設,充分發揮法律職業者和法律院校專家學者在法制宣傳教育方面的優勢和作用。
(三)落實財政地稅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全市各財政地稅部
門要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安排本單位法制宣傳教育專項經費,
保證財政地稅“五五”普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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