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森林防火安排指導方案

時間:2022-06-09 0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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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森林防火安排指導方案

依照省、市森防指揮部的要求,根據《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決定3月15日至6月15日為春季森林防火期,其中4月20日至5月25日為森林防火緊要期。為切實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確保國家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富平安,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確保不發生森林火災為目標,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技為先導,以野外火源管理為重點,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責任制為抓手,強化預警響應能力,提高森林火災處置水平,確保森林生態平安。

二、工作目標

力爭不發生一般性森林火災,杜絕重、特大森林火災。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2‰以下,設施設備完好率達到99%以上,全面完成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的工作任務。

三、具體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加強對春防工作的組織領導。一要認真落實兩個“四長”負責制,把森林防火的責任落到實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二要加強檢查指導,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在五一節”前后要深入到所包鄉鎮、林場,對本地的春防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檢查,及時堵塞防火漏洞;三要要嚴格執行森林防火領導代班制度,領導成員要按時上崗到位,對不按時上崗到位和因工作失職引發森林火災的嚴肅追究其責任。

(二)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做好森防的宣傳工作。一是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采取行之有效的宣傳形式,認真宣傳和貫徹《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哈爾濱市森林防火管理方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二是進一步加強永久性宣傳標語牌的建設,對原有的宣傳牌要進行維護頤養,消除森防宣傳的死角,從而在全縣營造強大的森防輿論氛圍,形成群防群治的新局面。

(三)強化火源管理。重點要在控制野外火源上下功夫。一是按《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要求靠近林緣的林場、村屯、學校必需打燒50-100米寬的防火阻隔帶,以防止林火變家火,家火引發山火;二是加強巡護、望、檢查,認真開展“三清”工作,堅持“三不放過”三不漏掉”嚴密監控野外火源;三是嚴格執行生產用火審批制度,戒嚴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四是堅持依法治火,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非法用火者,堅決按《森林防火條例》和“四個一律”規定嚴肅處置。五是加大防火工作投入。林地面積1萬公頃以上的林場,要保證風力滅火機20臺以上,1萬公頃以下的林場,要保證風力滅火機15臺以上。

(四)完善撲火預案。各鄉鎮、各林場要從實際出發,進一步空虛完善撲火預案。一是做到組織機構、撲火隊伍、機具裝備、防火資金、通訊聯絡、后勤保證六落實,一旦發生火災能夠按《預案》進行科學撲救,不打亂仗,減少不必要的損失;二是春防期間,各地要認真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宿制度、火情火災演講制度,嚴禁有火不報,大火小報;三是認真搞好聯防,加強與周邊單位的聯系、溝通,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共同抓好春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