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企業車輛行車費優惠辦法

時間:2022-06-15 0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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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企業車輛行車費優惠辦法

為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鼓勵、吸引外來投資者來投資、創業,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對象和條件

外來投資企業:指外資企業(別國及港、澳、臺、僑法人或自然人投資的企業)、內資企業(縣外法人或自然人投資的企業)。

二、優惠辦法

對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或個人,按下列辦法對其自備小型客車在全縣范圍內普通公路車輛的通行費給予優惠:

(一)外資企業:實到外資100萬美元以上,免費辦理統繳證1輛;實到外資300萬美元以上,免費辦理統繳證2輛;實到外資600萬美元以上,免費辦理統繳證3輛;實到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免費辦理統繳證4輛;實到外資1500萬美元以上,免費辦理統繳證5輛。

(二)內資企業:資金注冊、實到1000萬元以上的免費辦理統繳證1輛;資金注冊、實到2000萬元以上的免費辦理統繳證2輛;資金注冊、實到3000萬元以上的免費辦理統繳證3輛。

三、免費統繳證辦理手續

(一)享受優惠的企業須經縣行政服務中心縣外經貿(招商)局窗口認定資格后,攜帶相關應提交材料到縣高等級公路收費管理所霞泉站辦理車輛免費統繳手續。

(二)辦理免費統繳證手續,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外資企業: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實到外資證明、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內資企業:營業執照、土地廠房設備購建的銀行支付憑證及購物發票,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優惠期限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統繳證每年須到發證單位驗審、換證。

五、本辦法由縣交通局負責解釋。

六、本辦法實施后,原安政辦發〔2006〕9號文件自行廢止,安政辦發〔2005〕92號文件與本文件沖突的以本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