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業試行辦法

時間:2022-06-15 0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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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工業試行辦法

為提高引資效益,切實引進一批符合我縣產業發展方向、有利于產業結構調整的好項目,實現項目引進提質增效,促進我縣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特制定縣新建工業項目綜合評估暫行辦法。

一、評估對象

我縣所有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內資3000萬元)以上的新建工業項目。

二、基本原則

(一)符合產業準入

根據《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引進符合我縣產業規劃的高新技術、高效益、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項目。

(二)促進節能環保

依據《節約能源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法》,進一步加強能源利用和環境保護工作,對落戶我縣的項目,應按我縣的總體產業規劃來布局;嚴格執行節能降耗責任書目標,控制高能耗、高單耗項目引進;對項目“三廢”排放進行總量平衡,控制高環境負擔項目引進。

(三)提高投資強度

引進項目要符合省定投資強度標準并適度增加,優先考慮投資大、投資強度與產出高的項目。

(四)增加畝均稅收

引進項目要滿足一定的經濟效益指標,同等規模條件下遵循項目用地單位面積稅收貢獻高的引進原則。

(五)節約土地資源

引進項目要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占用,各類項目選址均必須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

三、評估指標

(一)產業類別

1.投資項目是否屬于國家、浙江省鼓勵類投資產業;

2.投資項目是否屬于我縣支柱產業和重點培育產業;

3.是否屬于高新技術產業。

(二)節能環保

1.項目能耗是否在節能責任目標內,項目單耗是否低于同類項目單耗;

2.項目選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生態功能區規劃;

3.污染物排放是否達到國家、省相關產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三)項目效益

1.經濟效益

①年工業增加值、年入庫稅金等GDP貢獻指標預測;

②畝均工業增加值、畝均繳納稅收等財政貢獻指標預測;

③帶動相關產業發展情況預測。

2.社會效益

①是否符合集約節約用地要求;

②是否符合城市建設規劃與產業布局規劃要求;

③帶動社會就業情況預測;

④安全生產、社會穩定等社會影響力情況預測。

四、組織機構

成立相關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縣新建工業項目綜合評估領導小組,負責領導項目評估工作及對特別重大工業項目進行決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招商局內),負責對一般工業項目進行綜合評估及日常具體工作。對重大招商項目或新興產業項目評估出現困難時,可另外聘請產業專家參與綜合評估。

五、評估程序及方法

(一)總投資800萬美元(內資8000萬元)以上或建設用地規模在50畝(含)以上的工業項目采用會審制。

1.評估申請

項目引進申請單位(項目所在鄉鎮,下同)對項目情況進行初步審查,并根據評估指標形成申請材料(附件1、附件2)遞交縣新建工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請統一編號登記(附件5),確認受理并列入項目評估計劃,按項目產業類別送交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初評。

2.初步評估

各成員單位接到申請后根據職能進行初步評估。對資料不符、不全等情況,可根據需要要求項目承擔單位提供或補充資料并做好記錄;根據需要可派出專家組到投資人企業或類似企業進行現場考察,并做好現場考察記錄。

3.會審評估

評估采用集中會議評估方式,評估會議采用例會制,每月2次。重要項目可臨時增設會議。評估會議由縣新建工業項目綜合評估領導小組辦公室主持(重大項目由綜合評估領導小組組長主持),綜合評估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會議形成項目綜合評估意見并簽字認定(附件2),評定結果作為項目引進的決策依據。

(二)總投資800萬美元(內資8000萬元)以下及建設用地規模在50畝以下的工業項目采用會簽制。

項目引進申請單位(項目所在鄉鎮)對項目情況進行初步審查,根據評估指標形成申請材料(附件1、附件3)附在項目報批材料前同步送交各綜合評估成員單位窗口,綜合評估成員單位窗口收件后交評估人員在會簽表格(附件3)簽署評估意見后返回項目引進申請單位,最后,由申請單位集中送交領導小組辦公室簽署最終確認意見。各綜合評估成員單位評估會簽周期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三)高新技術項目按工業項目會審制程序評估。項目申請單位填報附件1、附件2、附件4遞交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編號登記(附件5)后轉科技局初評,科技局出具認定意見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主持會審評估。

六、成果運用

(一)對目前已備案供地項目不重新評估;對已簽訂協議但未備案未供地的項目,供地前必須通過評估。

(二)年月日起,未經綜合評估確認引進的項目各鄉鎮不得簽約、各部門不予審批,同時不安排土地指標、能源供應、排放指標等要素。

(三)經評估確認引進的同類型同規模項目如因區域容量需擇一落地的通過土地公開招拍掛形式確定。

(四)項目引進后,對項目引進合同的履行情況及項目建設投產運行情況,由縣項目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考核,如出現瞞報項目、提供虛假評估資料的將對項目引進的鄉鎮在年終考核中給予扣分處理。

(五)項目建成后由縣經貿委進行復核驗收,凡未達到評估標準的項目按驗收不合格處理,取消全部項目優惠。

七、本辦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八、本辦法由縣新建工業項目綜合評估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