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網格化指導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20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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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網格化指導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社會管理創新活動,建立矛盾糾紛化解長效機制,經研究,決定在市東塔鎮推行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試點工作,現結合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為民、惠民、富民、便民為宗旨,圍繞“強化基礎、關注民生,促進工作、理順關系,鍛煉干部、提升素質”的總要求,整合資源,搭建平臺,鎮村并舉,條塊聯動,積極探索建立職責明確、管理精細、信息共享、渠道暢通、服務有效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努力通過這一工作模式,把工作定位在現有管理服務觸角的延伸、力量的整合和對村級調解組織職能職責的補充上,理情緒、理體制、理思路,優化“大調解”服務機制,為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市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和廣泛的群眾基礎。

二、工作目標

以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服務人民群眾為宗旨,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工作原則,以深入一線、深入實際,推動人民調解工作“網格化管理”。

力爭達到三項總體要求:

(1)社會管理服務觸角有效延伸。在現有行政區劃不變的前提下,將管轄地域劃分成若干網格狀的單元,把管理服務觸角延伸到家庭,拓寬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實現社會管理服務全面有效覆蓋。

(2)社會管理服務資源優化配置。以統籌的理念,整合各方資源,使基層問題依靠各級力量和各種資源協同解決,實現基層組織單體作戰到上下協同作戰、單一依靠黨政內部力量到整合社會各方面力量的轉變,不斷優化社會管理和人民調解資源配置。

(3)社會管理服務水平不斷提升。依托管理網格和服務團隊,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臺,積極為基層群眾提供多元化、精細化、個性化的服務,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問題,不斷提升基層管理服務水平。

力爭實現“五項”工作目標:

(1)組織網絡更加健全。建立健全市、鄉鎮(街道)、村(居)、隊(組)四級人民調解組織和完善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三調聯動”網絡機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大調解”新機制。

(2)信息渠道更加暢通。各類矛盾糾紛及時發現、收集和上報,獲取不穩定因素的能力有效增強,不發生因信息掌握不及時而造成事態擴大。

(3)管理服務更加到位。構建以律師、公證、鄉鎮(街道)、村(居)、隊調解員組成的法律服務團隊,推行包網負責、責任到格的社會聯動調解機制,使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工作與網格內群眾之間形成便民式的“綠色通道”。

(4)矛盾化解更加有力。市、鄉鎮(街道)、村(居)隊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人員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達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難事市終結。

(5)干群關系更加密切。通過服務團隊,干部點對點、面對面地為群眾提供服務,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實現重心下移、服務前移,干部作風進一步轉變,群眾安全感、滿意度不斷提升。

三、主要任務

1、網格化管理。以尊重傳統、著眼發展、便于管理為原則,本著有利于社會管理服務職能延伸,有利于理順管理運作機制,調整完善現有管理服務體系,努力形成層級分明、規模合理、覆蓋全面的管理服務工作格局。(1)科學劃分管理服務網格。一般以自然村或相對集中居住區域為基礎,以家庭為基本單位,充分考慮行政村分布、人口數量、產業特點、群眾生產生活方式等情況,劃分管理服務網格,一般以500-1000戶農戶為一網格。東塔鎮試點共劃分為4個網格。(2)創新人民調解組織設置形式。結合開展“網格化管理”工作,按照有利于加強管理、有利于發揮作用、有利于擴大覆蓋的要求,積極探索完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設置形式,逐步建立以村調委會為核心,產業鏈、專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等領域調解組織為依托、區域性調解組織為補充的新型基層調解組織體系。(3)合理確定調解員聯戶規模。根據網格劃分和調解組織設置形式創新,完善調解員聯系群眾制度。各行政村每名調解員一般聯系100-200戶群眾,每名調解信息員聯系50-100戶群眾。

2、組團式服務。根據司法行政系統資源的實際狀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網格內的產業特點和群眾對法律服務的多樣化需求,合理組建每個網格的服務團隊,充分發揮團隊人員的優勢和作用。(1)選優配強管理服務人員。以精簡、高效為原則,建立由司法行政人員、律師、公證人員和東塔鎮調處中心、村(居)、隊調解員、調解信息員組成的服務團隊,使團隊成員更具多元化、專業性,著力提升管理服務能力。每個服務團隊一般為3-5人左右,設正副組長。(2)明確團隊人員工作職責。每個服務團隊對所聯系網格內的群眾要開展經常性走訪,通過日常聯系、溝通交流,及時掌握社情民意;通過入戶宣講、發放資料等形式,推動政策法規有效落實;通過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3)深入開展服務團隊聯系服務群眾工作。通過開展組團式服務、主題化服務、個性化服務,全面掌握群眾基本情況,不斷豐富服務內容,提高服務水平,切實增強聯系服務群眾的實效性。服務團隊成員在具體工作中,當好“六大員”:一是農戶信息采集員。要結合“四民”宗旨,上門采集農戶家庭基本情況、主要社會關系等法律需求信息,為每位農戶建立信息檔案。二是普法教育宣傳員。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適時對群眾進行思想政治、公民道德、科學文化方面的宣傳教育,提高群眾法制意識。三是矛盾糾紛調解員。對群眾之間的各種矛盾及時進行勸說、調解,把不安定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對重大不安定因素,要及時上報,并協助上級迅速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四是為民辦事服務員。網格團隊人員要接受群眾來信來訪,認真解答群眾提出的各種法律服務內容。各類法律文書,為符合條件的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滿足人民群眾的法律需求。五是和諧建設監督員。深入開展自我監督,及時發現并制止違章、違法等各類不和諧行為,對構成違法犯罪的,要及時上報,切實承擔公民道德監督義務,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六是人民調解信息員。及時了解掌握群眾的思想情況和社會輿論,對一些不安定因素和個案苗頭,能夠解決的就地解決,難以處理的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防患于未然。

3、信息化運作。(1)積極搭建信息管理平臺。通過有效整合各方資源,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高效運作、資源共享、程序規范的信息管理服務平臺,為基層群眾提供更加有效的管理服務。建立信息管理系統。整合利用現有的局域網和數據庫,以一條短信調解為基礎,建成一個綜合性、集成式、互動式的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實現信息共享、管理高效、服務有序的目標。拓展信息管理平臺功能。充分發揮信息管理平臺的信息采集、數據統計、短信互動、網上辦事、情況查詢、工作交流等功能,促進信息管理平臺與電子政務對接,有效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加強平臺的日常管理。要建立信息員隊伍,落實專人做好信息平臺的日常管理工作,注重信息的采集更新,并高度重視網絡安全,確保重要基礎信息的絕對安全。(2)建立健全工作運行機制。整合提升現有調解組織及服務團隊聯系基層、服務群眾制度,建立健全規范有序、高效協調的工作運行機制,充分調動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定期走訪和交流制度。采取集中上門走訪、電話聯系、蹲點等方式,開展經常性的聯系服務活動,其中,各服務團隊每月一般要對網格內重點戶、困難戶集中走訪1次,各團隊成員每年一般上門走訪群眾不少于4次,并定期召開走訪情況交流會,認真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建立民情民意研判和分層分類解決問題制度。規范問題處理機制,提高辦事效率,分層分類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各類問題和訴求,并通過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等,集中梳理、分析研究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對于基層群眾反映的、鄉鎮一級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聯系,通過共同分析研判、上下聯動、左右互動予以解決。建立服務情況報告和反饋制度。及時匯總梳理管理服務的有關情況,落實專人加強對問題處理的全程跟蹤和參與,并限期做好處理反饋和說服解釋工作,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反饋。

四、實施步驟

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試點工作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調研準備階段(2011年4月1日—4月20日)

(1)深入各村、社區專題調研基層基礎工作,并召開聯席會議,統一思想,明確目標。

(2)成立“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及相應工作機構。

(3)制定實施方案和分層分類處理矛盾問題的工作流程、聯動機制等。

(4)摸清調解組織狀況,合理劃分網格,科學組建服務團隊。

(5)統一印制管理服務團隊聯系卡、有關宣傳資料等。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階段(2011年4月20日—6月20日)

(1)組織召開動員大會,舉辦服務團隊人員業務培訓班,明確服務團隊工作職責和工作紀律。

(2)開展一次大規模、全范圍的上門走訪活動。全體服務團隊人員深入對應網格的每戶家庭,充分發揮“六大員”作用,開展“六個一”活動,即:向農戶贈送一份法制宣傳實物,填寫一張農戶調查表,公開一份服務承諾書,提供一份法律服務指南,公布一張服務聯系卡,推行一條短信調解。對于走訪中能答復或解決的問題,即時答復、解決,暫時無法解決的登記在冊,限期答復或解決。

(3)各網格組集中梳理走訪中采集到的信息、意見、建議和要求及需要解決的問題和困難,分類匯總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把各組所掌握的信息和征求到的意見建議及矛盾問題化解、反饋情況全部錄入網格化管理系統,并堅持及時更新信息動態。

(4)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網格組上報的矛盾問題,按聯動機制分層分類落實責任人限期進行解決,并且加強跟蹤和督促。

(5)對已經解決落實的矛盾問題和意見建議,由網格組長負責及時向當事人和相關人員作反饋,并按一檔一冊要求進行歸檔。

第三階段:健全提高階段(2011年6月20日后)

(1)排查各運行環節中出現的問題和不足,查漏補缺,完善提高。

(2)完善健全定期走訪、信息反饋、分析研判、工作例會、矛盾化解、考核督查、信息系統安全管理等一系列長效機制。

(3)對每個格上的工作進行梳理,認真總結評估,以便在全市逐步推廣。

五、具體要求

1、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推行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是我市社會管理創新、加強平安建設的重要載體,主要目的是使平安工作扎根于基層、服務于群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穩定。各鄉鎮及各服務團成員要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宣傳活動的開展,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抓好人民調解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行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形成合力。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及早謀劃,主動對接。各級調委會要統一思想,精心組織,重在落實,切實把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3、抓好宣傳,營造氛圍。市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要精心制定宣傳工作計劃,認真組織宣傳活動,讓全市人民調解組織充分認識推行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是推進干群關系和服務群眾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充分感受這種管理模式帶來的好處,激發全市人民調解員工作隊伍的熱情和積極性,使更多的人投入到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工作中來。要廣泛宣傳人民調委會人民調解員和人民調解信息員的先進事跡和工作業績,樹立網格管理員、人民調委會、調解員、調解信息員的良好形象,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4、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各鄉鎮及各級調解組織要層層分解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督促檢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任務到格、責任到人。市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面掌握工作推進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工作開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這項工作有序開展、穩步推進,建立健全相應的考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參與干部和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確保這項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