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轉非人員就業規劃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1 10:34:00

導語:農轉非人員就業規劃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農轉非人員就業規劃工作方案

享受優惠政策的期限為3年。同時,吸納“農轉非人員就業的優惠政策。鼓勵、支持和引導區內民營企業優先聘用“農轉非”人員。轄區企業吸納“農轉非”人員就業的參照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貸款貼息等優惠政策。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大協調力度,積極開辟勞務輸出基地,努力實現“農轉非”人員勞務輸出和異地就業。

積極構建和諧社會,為切實改善被征地農民(以下稱“農轉非”人員)住房和就業條件。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能承受、群眾能接受”原則,以維護“農轉非”人員的根本利益、切實保障其住房和就業為主要目標。切實改善“農轉非”人員生活條件,推進新型城市化進程。

二、切實改善“農轉非”人員居住條件,加強“農轉非”安置房建設管理。

一)農轉非”安置房建設管理的組織領導

區發改委、建委、規劃、國土、房管、環保、消防、監察、財政、審計、信訪、公安、民政、建橋園區辦、征地辦和各鎮等單位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農轉非”安置房建設管理領導小組,成立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負責研究決策全區“農轉非”安置房建設管理的重大問題。區“農轉非”安置房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征地辦,負責全區安置房建設協調和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農轉非”安置房建設管理的基本原則

充分征求被安置對象的意見,一是先行建設或同步建設的原則。安置房項目的前期工作應先于或同步于征地項目前期工作。二是建設標準統一的原則。同一時期內安置房建設要做到統一設計規范要求標準、統一室內設施安裝標準、統一配套設施建設標準。三是公示原則。各安置房項目在初步設計階段的效果圖和戶型結構及戶型面積必須向被安置對象進行公示。并對其合理意見予以采納。四是享受政策優惠的原則。全區“農轉非”安置房建設用地原則上采取政府劃撥方式取得,并納入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五是項目出資原則。農轉非”安置房建設用地的征地及建設資金,由所安置的用地項目業主承擔,并在各用地項目交地前全額繳入區財政指定賬戶專用。六是多渠道參與建設原則。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安置房建設,拓展安置房建設的渠道。七是物業管理屬地化原則。農轉非”安置房所在轄區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農轉非”安置房物業管理的牽頭責任單位,委托社區居委會組織實施安置房的物業自治管理。

三)農轉非”安置房的規劃布點

區國土分局、區征地辦及各鎮配合,由區規劃分局牽頭。與全市住房規劃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區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科學合理地做好全區“農轉非”安置房布點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將“農轉非”安置房用地挪作他用。若確因建設需要,必須報經區政府批準,由區規劃分局負責在附近合適區域進行原面積置換。

四)農轉非”安置房的用地保障

相應的管委會應協調項目用地所在鎮政府及時向區征地辦提供用地范圍內住房安置對象摸底等相關資料,四大工程”各項目用地在征地組件之初。并與規劃分局、征地辦等部門商定“農轉非”人員住房安置地點。若安置房建設需要征用土地,則其征地組件工作原則上要與項目用地的征地組件工作同步進行。

五)農轉非”安置房建設的資金管理

區政府才向各建設項目業主交付建設項目用地。農轉非”安置房建設用地的征地及工程建設資金必須歸集到政府指定的賬戶上專款專用。各建設項目必須在其對應的農轉非”安置房征地及建設資金足額到位的情況下。

六)農轉非”人員的住房安置

負責轄區內“農轉非”人員住房安置工作。安置房建成安置前,各鎮街要成立“農轉非”住房安置工作小組。各項目業主和區征地辦要及時準備好安置戶型資料和安置對象房屋安置協議等資料,并將各相關資料交各鎮街“農轉非”住房安置工作小組進行住房安置。安置工作結束后,各鎮街應及時將安置結果(含業主檔案)送區征地辦備案。

三、積極解決“農轉非”人員就業問題,強化“農轉非”人員就業培訓。

一)健全區、街鎮(園區)村(居)委會三級服務體系;充分利用現有就業服務平臺,農轉非”人員的就業機構和服務體系。區政府建立包括“農轉非”人員在內的統一的促進就業管理機構;整合城市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民工就業服務網絡。推進就業服務體系制度化、專業化和社會化建設。建立未就業人員就業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充分發揮村(居)委會基層組織作用,農轉非”人員集中居住的社區增加一名社會保障員(就業輔導員)以及時準確掌握“農轉非”人員基本情況,指導和幫助“農轉非”人員實現就業和再就業。

二)出具征地“農轉非”人員證明并加蓋“市大區征地農轉非人員專用章”農轉非”人員憑征地“農轉非”人員證明和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農轉非”人員的就業服務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尚未就業的征地“農轉非”人員(校生和已辦理儲蓄式養老保險的除外)經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戶口所在地街(鎮)申辦《市城鎮失業人員失業證》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街(鎮)發給《市城鎮失業人員失業證》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享受政策的時間從發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已辦理《市城鎮失業人員失業證》且尚未就業的征地“農轉非”人員,憑征地“農轉非”人員證明,享受優惠政策的時間從辦理證明當年進行失業證年檢時開始計算,但享受優惠政策時限最長不超過3年。

三)加強就業政策和形勢的宣傳,農轉非”人員的就業宣傳。就業宣傳動員工作從征地動員期間起即應啟動。利用多種形式。要從成功實現就業的農轉非”人員中,選拔一批先進典型和自主創業標兵予以表彰,以其親身體驗帶動更多的農轉非”人員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就業觀。

四)將16-35歲之間的轉非人員作為就業培訓的重點群體,農轉非”人員的就業培訓。一是明確培訓重點。針對“農轉非”人員的年齡特點。就業行業主要以勞動密集型行業和服務業為重點。對35歲以上的農轉非”人員,應以技能要求不高,比較適合靈活就業的服務業勞務培訓為重點。二是提高培訓質量。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和有關責任單位要切實加強“農轉非”人員就業培訓質量監管,區就業服務管理局負責做好就業培訓的管理工作。實施就業培訓過程中,要將培訓經費的發放與培訓效果直接掛鉤。三是創新培訓方式。充分發揮轄區內現有培訓力量的優勢,緊密依托社會力量辦學,開展征地新增“農轉非”人員就業培訓。四是加大財政投入。區財政將“農轉非”人員培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五)為“農轉非”勞動力中有創業愿望的人員開展創業培訓。培訓工作中,農轉非”人員的就業模式。農轉非”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參照下崗失業人員享受再就業相關扶持政策。積極探索以培訓促進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就業新模式。要始終堅持“培訓、引導、扶持”方針。要通過培訓,讓“農轉非”受訓者掌握創業的基本知識和運作規程;通過引導,幫助“農轉非”人員選準投資項目;通過扶持,落實優惠政策,提高“農轉非”人員創業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