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工作目標管治責任制考評方案

時間:2022-02-03 0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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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工作目標管治責任制考評方案

為加強對基層政協組織的管理,做好我縣政協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一、政協工作目標與記分標準

(一)開展調查視察、民主評議活動(13分)

1.自主組織調查視察(10分)。以聯絡處、活動組為單位,自主組織委員開展視察或調查活動1次以上,并上交調查報告、視察報告的記10分。未上交調查報告、視察報告的不記分。調查視察報告被選為全會協商發言材料或被選為優秀調研文稿的每篇加記5分。

2.民主評議(3分)。以聯絡處、活動組為單位組織委員進行民主評議活動1次以上的記3分,要求工作總結中有開展民主評議的時間、內容的具體表述,否則不記分。

(二)開展“我為政協事業添光彩”活動(47分)

1.撰寫提案(15分)。以聯絡處、活動組為單位,年內上交提案人平不少于1件的記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被評為優秀提案或列為重點提案的每件加記3分。

2.反映民意(12分)。按月上報社情民意信息1條及以上的,當月記1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被全國、省、市、縣政協采用的,每條分別加記10分、5分、2分、1分。(以縣政協辦公室考核為準)。

3.興旺事業(5分)。積極引導和鼓勵本聯絡處、活動組委員立足本職崗位,把事業做大做強,在本單位或社會上有一定影響的記5分。

4.引進項目(5分)。以聯絡處、活動組為單位,獨立為本單位、本戰線引進一個投資5萬元以上項目,經主管部門核實的記5分。

5.做好益事(5分)。積極引導本聯絡處、活動組委員做有影響的實事人平一件的記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以上報縣政協辦公室材料為準)

6.化解矛盾(5分)。引導本聯絡處、活動組委員化解矛盾人平一宗的記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以上報縣政協辦公室材料為準)

(三)學習與宣傳工作(32分)

1.組織委員學習(3分)。年內組織本聯絡處、活動組委員集中學習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5分。

2.完成文史資料組稿任務(5分)。按時按質完成全縣性文史資料組稿任務記5分;按時按質完成上級政協或縣政協臨時交辦的組稿任務的加記3分。(以上報縣政協學習文教衛體文史委的文史資料為準)。

3.積極開展人民政協理論的研究(3分)。認真撰寫理論研討文章,完成一篇及以上的記3分。理論研討文章被市級以上黨報黨刊或政協報刊刊發的每篇加記5分。(以上報縣政協辦公室理論研討文章為準)。

4.完成政協系統報刊發行任務(15分),未完成任務的按比例扣分。全會期間積極配合宣傳采訪的加記2分。

5.綜合材料(6分)。按時上報本聯絡處、活動組年度工作規劃、半年工作小結、年度工作總結的記6分,每差一件扣2分(以上報縣政協辦公室綜合材料為準)。

(四)委員自身建設(8分)

1.嚴肅會風會紀(5分)。積極參加政協組織的各項會議、活動記5分;每請假一人次扣0.5分,每缺席一人次(含委員參加全會)扣2分。

2.委員遵紀守法(3分)。委員遵紀守法、認真完成本職工作任務記3分;委員不認真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在社會中造成不良影響或違法亂紀、觸犯刑律的,該項記分扣完。

二、考核辦法

1.按百分制實行年終考核,獎分另外單列。

2.考核結果與評先評獎掛鉤。

三、總結表彰

年度全會表彰設“政協工作紅旗單位”三個,其中鄉鎮聯絡處2個,界別活動組1個;設“政協工作先進單位”10個,其中鄉鎮聯絡處7個,界別活動組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