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充分就業城市方案
時間:2022-02-12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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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提升我市就業工作水平,推進充分就業城市創建工作,促進全社會實現充分就業,根據國務院《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市委二屆九次全委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為目標,建立和完善統籌城鄉的就業工作機制,形成全社會關注就業、促進就業的良好氛圍,促進全市城鄉勞動者充分就業。
二、創建目標
力爭用3年(年—2012年)左右時間在全區率先建成充分就業城市。具體創建目標為:
(一)到2012年,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2.5%以下;
(二)到2012年,充分就業社區建設率達100%,其中
2011年達85%,2012年達95%;
(三)到2012年,城鎮就業人員占全市城鄉就業人員的比例達到70%以上;
(四)三年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10萬人,扶持創業人數不少于1.5萬人,帶動就業人數不少于5萬人;
(五)困難群體就業援助率達100%,保持“零就業家庭”、“零轉移家庭”動態為零。
三、創建內容和措施
(一)鼓勵企業吸納就業
落實鼓勵企業吸納就業的社保補貼、培訓補貼、崗位補貼等優惠政策,企業吸納本地勞動力就業的,按照實際吸納人數給予相應政策補貼;通過金融扶持、稅費優惠等措施,大力扶持門檻較低、吸納就業人數較多的第三產業發展,充分發揮其吸納就業的重要作用;加大對困難企業的援助力度,通過兌現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手段,減輕企業負擔,穩定企業崗位。
(二)建立駐地企業吸納就業長效機制
認真落實項目就業準入制度,把吸納我市籍勞動力就業作為項目落地的前置性條件之一,新建項目吸納我市勞動力的比例不得低于用工總量60%;勞動就業部門要緊盯新上馬項目,開展空缺崗位調查工作,主動與企業進行用工對接,并根據企業用工計劃為企業提供免費人力資源服務;市、旗區人民政府建立駐地企業用工備案制度,要求企業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對于在吸納就業方面貢獻較大的駐地企業,市、旗區人民政府予以表彰獎勵。
(三)大力推進職業介紹服務體系建設,暢通職業供求渠道
新建市中心人力資源市場,建立和完善全市統一的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就業服務隊伍建設,充實人員配置,提高人員專業素質;完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絡建設,3年(2010—2012年)內實現嘎查村(社區)、蘇木鄉鎮(街道)、旗區、市、自治區五級聯網;積極開展就業失業實名登記工作,努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鼓勵和引導民辦職業中介機構向規模化和規范化發展,拓寬職業供求渠道。
(四)完善職業技能培訓服務體系
圍繞就業辦培訓,實施“抓兩頭、放中間”培訓模式,調動各級各類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開展培訓工作的積極性,形成社會化的大培訓格局;加強定點培訓學校管理,實行定點培訓學校動態認定管理制度,勞動就業部門按年度對定點培訓學校進行考核認定;打破職業培訓部門分割,由就業部門牽頭,各部門配合,統籌使用各渠道培訓資金和培訓資源,避免低質量重復培訓;改革培訓補貼兌現模式,提高補貼資金使用效率,力爭2011年內推出《政府職業培訓補貼目錄》,2012年內全面建立和完善培訓卡、培訓券制度。
(五)全面推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戰略
完善創業政策扶持體系,積極探索出臺扶持創業的新政策,千方百計扶持創業;推進創業培訓工作,3年(2010—2012年)內培訓各類創業者1.5萬人以上;加大扶持創業力度,3年(2010年—2012年)全市累計發放小額擔保貸款不少于8億元,扶持創業人數不少于1.5萬人,帶動就業人數不少于5萬人;加強對自主創業人員的咨詢指導和各種幫扶服務;開展創業和促進就業典型評選表彰活動,推動全民創業和全社會關注就業的良好氛圍的形成。
(六)完善就業困難群體援助機制
結合充分就業社區創建活動,落實街道社區定期摸查就業困難人員情況制度,建立就業困難群體實名登記制,做到即出現、即認定、即援助;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培訓補貼、小額貸款等各項優惠政策,幫助困難群體實現就業;制定和落實企事業單位和黨員干部結對幫扶制度,3年全市開發公益性崗位3000個以上,通過企事業單位吸納安置6000名以上就業困難人員就業。
(七)做好大學畢業生就業工作和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
繼續做好大學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建設工作,見習基地實行動態管理,保證見習基地的質量。3年內建立各級各類見習基地100個,提供見習崗位2000個以上,為畢業后未就業的大學生提供見習機會;大力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為有創業意向的大學生提供創業培訓、專家指導服務,并給予小額貸款扶持。到2012年底,全市要累計扶持2000名大學生實現成功創業,帶動2000名大學生實現就業;建立未就業大學生社保補貼制度,將畢業后五年仍未就業的大學生列入就業困難群體,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開展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三級聯創”活動,打造國家級轉移就業示范旗區、蘇木鄉鎮、嘎查村;有計劃地培養一批勞務經濟人,帶動本地農牧民轉移就業。到2012年底,實現全市所有嘎查村至少有1名勞務經濟人;鼓勵企業吸納農牧民工,企業吸納鄂爾多斯籍農牧民工,與之簽訂1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并為其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經就業部門認定,對其養老保險企業繳納部分,給予30%的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所需資金由企業所在旗區財政承擔;開展全市農牧民工工作先進企業評選表彰活動,農牧民工工作先進企業除可享受養老保險補貼政策外,還可享受培訓補貼政策、崗位補貼政策等優惠政策,力爭3年內再培養出2個以上國家級農民工工作先進企業。
(八)做好勞動維權工作,完善失業預警機制
做好勞動維權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行為的檢查,對于違法違規企業,要堅決予以糾正查處;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確保地區工資水平隨經濟增長而合理增長;健全企業裁員申報機制,企業一次裁員超過10人或一月累計裁員超過20人的,須提前15天向當地勞動就業部門申報;完善失業保險金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失業保險金,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促就業的功能。
四、組織領導
為推進各項工作順利實施,成立市創建充分就業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就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就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負責對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今后,除市人民政府領導外,其他成員如有變動,由領導小組自行調整,不另文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充分就業城市創建活動是我市推進就業、改善民生的一項重要工作。各旗區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將創建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目標,確保我市如期實現充分就業城市目標。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市創建工作。各旗區也要加強對創建充分就業城市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確保創建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
(三)強化督查,狠抓落實。創建充分就業城市活動將納入對各旗區的實績考核,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專項督查小組,定期對創建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各旗區也要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督促指導,確保創建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加大對創建充分就業城市工作的宣傳力度,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創建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樹立一批在創建充分就業城市活動中涌現的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擴大活動的社會影響,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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