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林地保護利用策劃方案

時間:2022-02-14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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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林地保護利用策劃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年)的批復》(國函〔號)精神,按照《國家林業局關于編制省級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通知》(林規發〔〕號)要求,切實做好《省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年)》(以下簡稱《規劃》)編制工作,結合實際,特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突出空間性、結構性和操作性,全面落實《綱要》和省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確定的目標,根據實際需要,劃定林地邊界范圍,進行保護利用區劃,將分類、分級管理林地落實到地塊,統籌協調林地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優化林地利用配置,為縣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工作內容和責任分工

(一)基礎準備

1.組織準備。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林業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領導小組(詳見附件),負責組織全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協調解決規劃編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審定全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成果。

2.技術準備。完成相關資料收集、數據和圖表準備與整理等工作,制訂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為規劃編制做好前期技術準備。此項工作由林業局牽頭協調組織,林業局林政股和林業勘察設計隊具體承辦。

3.制訂縣級規劃編制大綱。確立規劃期林地保護利用基本戰略、主要目標和相應的調控指標,明確嚴格保護、合理利用、區域統籌、差別管理的林地保護利用方向及政策措施,完成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大綱制訂工作,報市級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審定和省林業廳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備案。此項工作由林業局牽頭協調組織,林業局林政股和林業勘察設計隊具體承辦。

(二)實施階段

1.動員部署。召開全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會議,統一思想、全面部署,確保規劃編制工作順利開展。此項工作由縣政府辦公室主辦,林業局承辦。

2.技術培訓。對各鎮場區業務骨干人員進行技術培訓,解讀《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技術方案》,統一方法、明確標準,指導各鎮場區開展基礎數據校正等工作,為規劃編制基數的確定奠定堅實基礎。此項工作由林業局主辦,林業局林政股承辦,林業局計財股、林業股、設計隊協辦。

3.開展專題研究。對涉及規劃編制工作的重大問題,結合實際,開展專題研究并形成專題報告。主要有:林地保護利用戰略,經濟社會發展對林地的需求,重大基礎設施用地需求及節約利用林地措施,城鄉一體化建設與林地保護利用的關系,林地結構和布局優化、公益林地問題及分項控制,林地保護分級分等技術標準,主體功能區與林地保護利用關系,規劃管理創新與規劃實施保障研究等。此項工作由縣規劃編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有關部門協助,林業局林政股、計財股、林業股、設計隊等部門具體承辦。

4.開展規劃編制工作。此項工作由林業局牽頭組織,林業局林政股和林業勘察設計隊具體承辦。

(三)規劃論證評審

依據工作方案、技術方案及縣級規劃編制大綱完成規劃編制后,充分征求發改、財政、國土、城建、交通、農經、水利、環保等部門意見,對規劃目標、指標、任務等進行重點論證,做到與主體功能區、土地利用、城鄉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規劃相銜接,在廣泛征求意見并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審稿。在此基礎上,組織專家評審論證,形成規劃成果材料。此項工作由縣規劃編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林業局林政股具體承辦,林業局林業勘察設計隊協辦。

(四)成果報批

規劃經縣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和市林業局審查同意后,按規定程序報縣政府批準。此項工作由縣規劃編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林業局林政股具體承辦,林業局林業勘察設計隊協辦。

三、規劃期限與范圍

1.規劃期限為—年,以年為規劃基準年,年為規劃目標年。

2.規劃范圍為全縣行政轄區范圍內所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業發展的其他土地。

四、規劃深度

將林地面積和主要規劃任務落實到地塊,將分類、分級結果落實到小班,林地保護利用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五、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一)前期工作準備(年3月—4月)

成立規劃編制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規劃工作計劃,安排工作經費,確定部門分工,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審定規劃方案。規劃編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林業局,負責規劃編制具體工作,做好規劃編制各項技術準備、資料儀器準備和人員組織等工作。

(二)落實規劃基數(年3月—4月)

以最新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數據為底數,以林相圖為基礎,利用遙感影像圖進行對比分析,并做必要的補充調查,落實基準年(年)的規劃基數。

(三)研究重大問題(年5月)

結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規劃重大問題研究并形成專題報告,一般包括:林地保護管理政策、建設用地需求及節約集約利用林地措施、林地結構和布局優化、林地補充來源規劃、落實規劃實施保障研究等。

(四)確定規劃框架(年6月—7月)

明確未來林地保護利用的基本戰略,確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主要目標和相應的控制性指標,提出保護利用措施,按照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文本格式,形成規劃框架,為規劃成果編制奠定基礎。

(五)編制規劃成果(年8月—9月)

規劃框架報省林業主管部門審定后,以規劃框架為約束和指導,組織林地保護利用現狀調查與分析評價,開展林地結構調整、空間布局、保護措施、利用方向、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多個方案設計與評價,確定優化方案,編寫規劃文本、相關說明、規劃圖表、綜合研究報告等成果。

(六)規劃論證協調(年10月)

規劃編制應充分征求發改、財政、國土、城建、交通、農經、水利、環保、旅游、供電等部門意見,對規劃目標及林地規模、結構、布局和相關政策等進行重點論證,并與主體功能區、土地利用、產業發展、城鄉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規劃相銜接。

(七)規劃成果報批(年月)

規劃成果經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審議、專家評審通過后,在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基礎上,由縣政府批準實施。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抓好宣傳。充分認識規劃編制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精心謀劃,切實做好規劃編制工作組織領導。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宣傳標語等方式,宣傳編制和實施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重要意義;結合規劃編制工作,深入基層、提高全社會保護森林和林地意識,為規劃的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林業局具體負責全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做好規劃編制所需技術資料、設備準備和人員組織等工作,發改、財政、國土、城建、交通、農經、水利、環保、旅游、供電等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提供規劃編制所需的各項技術資料,解決經費和專題調研的專業人員等,保證全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順利進行。

(三)加強培訓,保障經費。選配業務骨干,組建得力的規劃編制隊伍。加強業務培訓,提高規劃人員素質和水平,為做好規劃編制工作提供保障。根據規劃編制工作任務,縣財政要安排必要的規劃編制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切實提供經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