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集體經濟經管組織構建實施方案

時間:2022-02-15 0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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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集體經濟經管組織構建實施方案

為實現農民生產生活方式與中心城市全面接軌,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大力發展涉農社區集體經濟,促進涉農社區居民持續增收,按照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借鑒沿海發達地區經驗,并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建立涉農社區集體經濟經營管理組織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結合撤村建居,各涉農社區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管理社區所有經營性集體資產,確保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產生的收益主要用于公司股東分配和集體公益性開支。社區居民委員會管理社區居民自治范圍內的社會事務,擁有社區集體公益性資產的管理權、使用權。

二、工作目標

各涉農社區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以構建比較健全的社區集體資產經營管理組織,為涉農社區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創造有利條件。

三、時間要求

年月底前完成各涉農社區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工商登記注冊工作。成立涉農社區集體經濟經營管理組織工作與撤村建居工作同步進行。

四、責任分工

(一)區推進辦:負責涉農社區集體經濟經營管理組織建立的牽頭工作。

(二)區城鄉一體化工作局:負責涉農社區集體經濟經營管理組織建立的協調工作;負責街道、部門對口幫扶的分工安排、協調聯絡和業務指導工作。

(三)金牛工商局:負責各涉農社區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登記工作。

(四)鎮街道、各村:負責本轄區社區有限責任公司組建和登記注冊的相關準備工作。

五、具體措施

(一)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農委市工商局關于營利性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登記注冊的意見的通知》(成辦發〔〕24號)精神,由金牛工商局對涉農社區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登記注冊。

(二)成立社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董事會、監事會成員通過股民(社區居民)大會直選產生,所在社區工作者可以在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兼任職務。社區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管理人員可以由本社區人員擔任,也可以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實行街道、部門與涉農社區對口幫扶制度。各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對各涉農社區予以對口幫扶,特別是在社區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時給予資金支持。

(四)清產核資。由涉農街道牽頭對所轄各社區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全部進行清產核資,可以委托社會中介組織進行,也可由街道辦事處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村民選出1—3名代表參加。清產核資的目的是確認集體資產的現有價值和劃分股份的總價值。

(五)量化經營性資產,登記非經營性資產。清產核資后,經營性資產全部以股份形式量化到社區集體和全體社區居民,社區居民成為社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社區資產由全體股東“按份共有”。股份不能套現,但可以在內部轉讓,可以繼承。配股人員范圍由居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非經營性資產不進行折股量化,資產所有權屬于各社區有限責任公司,使用權劃歸社區居委會,當因征地拆遷進行補賠償時,其補賠償金收歸社區有限責任公司。

(六)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對于各社區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不能分光吃光,要留一定比例作為集體經濟發展基金、集體公益事業開支和風險準備金(防范經營風險),具體留成比例由股東大會確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

(七)加大對社區集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支撐。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允許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充分利用集體土地發展二、三產業。涉農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在集體土地上修建的房屋等構建筑物,由政府頒發資產登記證,以加快發展涉農社區集體經濟,促進涉農社區居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