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置土地清整實施辦法
時間:2022-02-17 0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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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厲執行閑置地盤措置有關規則,進一步增強我縣建立用地批后監管,標準地盤市場次序,進步地盤應用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治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治理法》等有關司法、律例的規則,連系我縣實踐,經縣當局研討贊同,近期在全縣展開一次管理和措置閑置地盤專項舉動。現將有關事宜告訴如下。
一、清算和措置閑置地盤局限
本次清算閑置地盤的局限是我縣局限內已依法獲得地盤運用權一年以上尚未按要求開拓應用的國有建立用地。清算區域是工業園區、各鄉鎮建成區及周邊區域。
二、任務步調與工夫布置
本次閑置地盤清算運動自2012年8月25日開端至11月25日完畢,分四個階段展開。
(一)宣傳發起階段(2012年8月25日至9月10日)。
一是公告,奉告此次清算和措置閑置地盤的局限、工夫、措置方法、措置規范等。二是充沛發揚大邑電視臺、《今天大邑》等媒體的言論指導效果,鼎力宣傳清算和措置閑置地盤的政策律例和嚴重意義,為展開閑置地盤措置任務營建優越的社會情況。
(二)集中催促階段(2012年9月10日至30日)。
在年清算和限日開拓的根底上,由縣國土資本局牽頭,各相關部分、各鄉鎮共同,集中對轄區內房地產、工業用地狀況逐宗進行反省,催促企業按要求開拓建立。
(三)排查核實階段(10月1日至10月25日)。
依照積年供地臺帳對清算局限內的用地逐宗進行注銷排查,并對涉嫌閑置的地盤進行實地查詢核實并構成查詢筆錄。查詢內容:同意用地工夫、獲得用地的價款及相關的投入狀況、項目建立前期預備任務狀況、資金到位狀況、根底設備配套責任明白狀況、項目無法開工建立的緣由等。并對有關宗地能否閑置進行認定,訂定措置方案呈報縣當局核定。
(四)具體依法措置階段(10月26日至11月25日)。
依照縣當局同意的措置方案,依法對一切閑置地盤進行措置。
三、閑置地盤措置方法
閑置地盤準則上接納收取閑置費、限日開拓、有償回收和無償回收四種方法措置。對已認定為閑置地盤的,暫緩處理地盤運用權的讓渡和典當注銷。
(一)收取閑置費和限日開拓。
對依法獲得地盤運用權滿一年或超越出讓合同所商定的開工工夫但未滿二年的閑置地盤,征收閑置費并限日開拓,閑置費征收規范按有關司法、律例規則執行。
(二)有償回收地盤運用權。
沒有依照要求開拓建立的閑置地盤,由縣國土資本局向地盤運用者宣布告訴,對可以依照要求在收到告訴之日起15日內攜有關用地證實資料前來聯絡有償回收事宜,接納有償方法回收地盤運用權,按獲得用地的本錢以及至今的相關工程投入審定的回收賠償規范達到收儲和談。
(三)無償回收地盤運用權。
沒有依照要求開拓建立或超越兩年未開拓建立的閑置地盤,且過期不前來聯絡或沒有達到有償回收地盤運用權和談的,由縣國土資本局立案查詢,啟動無償回收順序,無償回收地盤運用權。
四、閑置地盤的認定
凡有以下景遇者,均認定為閑置地盤:
(一)地盤運用者依法獲得地盤運用權后,未經原同意用地的縣國土資本局贊同,超越國有建立用地運用權有償運用合同或許劃撥決議書等商定的開工建立日期滿一年以上未開工建立的地盤;
(二)國有建立用地運用權有償運用合同或許劃撥決議書未商定開工建立日期的,以國有建立用地運用權有償運用合同生效或許縣國土資本行局頒布建立用地同意書之日起滿一年以上未開工建立的地盤;
(三)已開工建立但開拓建立的面積占應開工開拓建立總面積缺乏三分之一或許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缺乏百分之二十五,且未經縣國土資本局贊同,中止開拓建立延續滿一年以上的地盤;
(四)縣工業集中開展區內的企業未完成投資和談所商定建立內容形成地盤閑置的;
(五)司法、行政律例規則的其它景遇。
五、組織保證和職責分工
為確保閑置地盤清算措置任務順暢展開,縣當局決議成立清算和措置閑置地盤專項舉動指導小組(名單附后)。詳細責任分工如下:
縣國土資本局:一是向清算局限內曾經獲得用地手續的用地單元宣布限日開工告訴;二是牽頭組織專門任務組對涉嫌閑置的地盤進行逐宗查詢核實,訂定措置方案,對需求無償回收運用權的地盤進行立案查詢,組織上報措置方案,組織施行經縣當局同意的措置方案等。
縣規劃局:布置熟習營業和狀況的任務人員參與清算和措置任務組,擔任對涉嫌閑置宗地能否存在規劃調整等有關規劃問題進行查詢核實等。
縣當局法制辦:布置熟習營業和狀況的任務人員參與清算和措置任務組,擔任措置方案的律例政策把關,對回收地盤有能夠觸及的訴訟協助進行應訴等。
縣財務局:協調停決有償回收地盤運用權賠償資金,布置專項舉動任務經費等。
縣工業集中開展區管委會:擔任轄區內閑置地盤的清算任務。
其他有關部分:連系本身職責全力共同做好此次閑置地盤的清算措置任務。
各鄉鎮人民當局:擔任各轄區內閑置地盤的清算任務。
六、任務要求
依照方案要求,排查清算任務要做到具體仔細,仔細梳理閑置地盤,填寫相關表格,做好閑置地盤注銷、計算、匯總任務。
(一)依法行政、嚴正綱紀,對閑置地盤清算措置要做到現實清晰、證據充沛、定性精確、處置妥當、順序正當。
(二)各鄉鎮人民當局和有關部分首要指導是專項舉動任務的第一責任人,要落實專人擔任,統籌協調,親密共同,進步效率,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義務。
(三)縣紀委(監察局)要仔細監視各鄉鎮、各有關部分在此次專項舉動中的任務效能和履職狀況,對報酬障礙形成不良結果的進行嚴厲問責。
(四)縣當局將此項任務歸入各鄉鎮、各有關部分的年關目的審核,進行綜合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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