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園舍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2-23 1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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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速我區幼兒園園舍建立,增強治理,知足人民群眾“好入園、入好園”的要求,依據《市幼兒園園舍建立施行方法》(政辦函〔2012〕317號)精神,結合我區實踐,特制訂本方法。
一、建立目的
經過新建一批、擴展一批、置換一批、革新一批、關停一批(以下簡稱“五個一批”)的辦法,至2013年,根本緩解我區幼兒園園舍不足問題;至2015年,全區規范化達標幼兒園到達80%以上,使城鄉幼兒園結構較為合理,根本知足廣闊人民群眾要求就近承受學前教育的需求。大力推進“托幼一體化”建立工程,讓更多的適齡兒童可以遭到學前四年教育。
二、結構規劃
(一)制定《2011-2020年區學前教育結構(布點)專項規劃》。依據《市幼兒園園舍建立施行方法》(政辦函〔2012〕317號),結合我區實踐狀況,制定《2011—2020年區學前教育結構(布點)專項規劃》,完善順應我區推進城市化和新鄉村建立需求的幼兒園結構系統。嚴厲執行不少于11生/百戶的建立規劃目標,規劃布點配套幼兒園;應充分思索我區人口集聚區域(特殊是撤村建居后的農居公寓點)當地居民后代和進城務工人員后代承受學前教育的需求,以及推進“托幼一體化”的需求,恰當添加幼兒園布點或擴展幼兒園規劃;在社會主義新鄉村建立中,要按不低于《省幼兒園準辦規范(試行)》,規劃建立鄉村幼兒園,準則上600戶以上的行政村要建1所鄉村幼兒園,還可結合我區實踐,統籌裝備鄉村資本,做好規劃布點工作。
(二)落實房屋小區配套幼兒園同步規劃、同步建立、同步交付的要求。依照《市寓居區配套設備建立治理條例》、《市人民縣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區房屋區配套中小學(幼兒園)建立治理暫行方法的通知》(政辦函〔2005〕142號)和《市人民縣政府關于市城市規劃公共服務設備根本配套規則的批復》(政函〔2009〕110號)、《省通俗幼兒園建立規范》等有關文件與標準要求,落實房屋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和建立;嚴厲按規范落實幼兒園用地與園舍面積,還思索附設托兒班的需求,恰當擴展用地與建筑面積,但容積率不宜超越0.9;配套幼兒園應與房屋同步設計、同步建立、同步完工并交付區教育局運用,知足小區居民就近入園的需求。
三、建立要求
(一)標準房屋小區配套幼兒園建立。在對配套幼兒園建立規劃方案和建立規范及平安設備設計方案搜檢時,應尋求區教育局的書面意見;國土與建立部分對規劃已明確需配套建立幼兒園的地塊,在處理地盤出讓(或無償劃撥手續)與項目開拓建立時,應責成地盤(或項目)開拓建立主體同步施行配套幼兒園建立;房屋小區配套幼兒園建成驗收及格后,應無償移交區教育局運用和治理,任何單元和小我不得私自改動其用處。
(二)加速鄉村幼兒園建立。依照鄉村幼兒園布點要求,由各鎮街擔任落實建立用地,區、鎮街二級各承當50%的建立經費。量體裁衣辦妥幼兒園(分園)。
(三)多渠道處理幼兒園園舍問題。區規劃、教育部分及各鎮街在規劃、新建、革新幼兒園和擴展辦園規劃時,要開辟思緒,多渠道處理幼兒園園舍問題,保證《2011-2020年區學前教育結構(布點)專項規劃》的具體落實。嚴厲執行《區學前教育資本五個一批三年行動方案》(西政辦〔2012〕174號),在保證用房平安和根本幼兒室外活動場地的基本上,充分應用現有空置樓宇、廠房等資本,將其置換和革新為幼兒園;中小學結構調整后的閑置校舍,應優先改建成幼兒園。各單元應積極支撐幼兒園建立,努力發掘潛力,將符合舉行幼兒園前提的單元空置用房置換和革新為幼兒園。
(四)大力推進幼兒園規范化建立。依據《市人民縣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區房屋區配套中小學(幼兒園)建立治理暫行方法的通知》(政辦函〔〕142號)、《市人民縣政府關于市城市規劃公共服務設備根本配套規則的批復》(政函〔〕110號)、《省通俗幼兒園建立規范》、《省幼兒園準辦規范》等文件和標準要求,高規范建立配套幼兒園與鄉村幼兒園,并進行達標驗收;對未達標的幼兒園,制定革新維修方案,簽署目的責任書,限日進行整改。按標準裝備幼兒園教育教育設備設備,推進幼兒園規范化建立。
四、經費保證
區財務局要統籌落實學前教育經費投入的各項政策,設立幼兒園建立專項資金,保證幼兒園創辦經費、設備設備專項經費和幼兒園規范化建立(含新建、置換、收買、革新和租賃等)經費的落實。各鎮街自籌資金新建和改建的公辦幼兒園或集體辦幼兒園,由區財務依照規范賜與津貼。
五、多元辦園
鼓舞和支撐社會力量舉行民辦幼兒園。經過以獎代撥、以獎代補等方式加大對轄區內民辦幼兒園的扶持力度。在建立用地、項目立項、減免稅收和建立規費等方面,民辦幼兒園享用與公辦幼兒園一致待遇;鼓舞社會力量應用符合幼兒園準辦前提的場地創辦民辦幼兒園。對民辦幼兒園規范化建立(含新建、置換、收買、革新和租賃等)和新園創辦等賜與經費扶持。
六、工作職責
(一)各相關部分應切實實行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認真編制和落實幼兒園建立規劃,統籌規劃和建立城鄉幼兒園,切實處理幼兒園建立中的問題,在年6月份前編制完
《2011-2020年區學前教育結構(布點)專項規劃》。還,依據現有學前教育資本缺口狀況,經過“五個一批”,加大建立力度,增強統籌協調、治理和催促檢查。
(二)各鎮街應切實承當發展學前教育的響應職責。要依據《2011-2020年區學前教育結構(布點)專項規劃》,制定本轄區內的公辦幼兒園建立方案,落實公辦幼兒園建立任務;各鎮街要依據本地幼兒園建立方案,積極扶持各類幼兒園建立。
(三)區教育局應依據本地學前教育規劃,積極與相關部分協調協作,增強對幼兒園建立的指導。
(四)區規劃、建立、財務等部分要依據工作職責,保證幼兒園規劃、建立、經費保證等各項工作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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