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就業工作辦法

時間:2022-02-27 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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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就業工作辦法

為深化貫實《省人民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增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政發[2012]3號和《省人民縣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殘聯等部分關于切實做好殘疾人就業工作意見的通知》和(政辦發[2012]28號)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構建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效機制,采取有用辦法,使更多的殘疾人經過多種渠道完成就業和再就業,不時提高殘疾人的就業質量和不變性,經市縣政府研討制訂市人民縣政府做好殘疾人就業工作施行方法。

一、加大扶持力度,協助殘疾人自謀職業和自我創業

(一)對從事個別運營的殘疾人員減免稅收。對已領取營業執照且持有《殘疾人就業優惠證》人員(以下簡稱“從事個別運營的殘疾人員”)自己為社會供應的營業稅應稅勞務,如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建筑業、文娛業、文明體育業和服務業等,勞務獲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立稅和教育費附加;殘疾人所得可減征40%小我所得稅;殘疾人員供應加工修繕修配勞務月銷額達不到3000元,從事貿易運營月銷售額達不到5000元的,免征增值稅。

(二)對從事個別運營的殘疾人員,免征屬于治理類,注銷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免交的收費項目包括:

1、對個別運營的殘疾人,除建筑業、文娛業以及廣告業、桑拿、網吧、氧吧等國家限制的行業(以下簡稱國家限制的行業)從事加工、修繕和其他勞務及從事貿易運營確有堅苦的業戶,自己請求經工商部分同意后可免個別工商戶治理費、集貿市場治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

2、殘疾人員可以自己提出請求,憑《殘疾人證》及自己身份證等有用證件經市稅務局同意,免收稅務注銷證件工本費;

3、衛生部分收取的衛生監測費,預防性體檢費,衛生答應證工本費;

4、勞動保證部分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職業資歷證書工本費;

5、城建部分收到的城市衛生費、占道費;

6、紅十字會收取的群眾性衛生救助培訓收費;

7、人防部分收取的人民防空建立“四項收費”;

8、公安部分收取的駕駛證工本費,靈活車輛行駛證工本費和特種行業答應證工本費;

9、各級本能機能部分在權限范圍內有權同意減免的其他觸及個別運營的的注銷類,證照類和治理類收費項目。

(三)對從事個別運營的殘疾人員,執行其他收費賜顧幫襯。

瞎子運營按摩院和殘疾人在社區運營小型的食雜店,修繕店、服裝裁剪鋪、干洗店等,所發生的船腳和電費、德律風費、有線電視費、衛生費、社會治安群防群治費、采暖費等,有關部分均應依照民用規范收取。從事生產運營活動中向情況排放污染物的,必需到達國家的排放規范。超標排放污染物的,應向環保部分交納排污費。物業公司收到的物業治理費、靈活車安全技能檢測部分收取的靈活車安全查驗費等,應賜與恰當的減免和賜顧幫襯。殘疾人應用自有房子從事上述運營活動的,3年免收地盤年房錢。嚴禁各類分攤、集資和其他強迫收費行為。

(四)對殘疾人就業賜與資金扶持。

1、小額擔保告貸扶持要依照《省小額擔保告貸治理方法》(銀發[2012]102號)和《關于進一步支持“巾幗創業”等三項再就業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區[2012]444號)的規則優先為符合前提的殘疾人供應小額擔保告貸的支持。

2、供應無償的小型設備扶持,此項視分歧殘疾人就業的難點和詳細問題另行規則。

3、供應無償的資金扶持。對暫不具有小額擔保借款前提,初次從事小貿易、維求學、服務業、栽種養殖業等的貧窮殘疾人,自籌資金有堅苦的,可經過殘疾人就業保證金賜與資金扶持,個中:屬于小我運營項目標,最高扶持額度不超越4000元,屬于3人以上組織起來運營項目標,最高扶持額度不超越10000元。

以上三種扶持方法,不克不及反復享用。

4、加大對殘疾人創業帶頭人扶持。在全市開展選拔培育殘疾人創業帶頭人活動。鼓舞和支持殘疾人帶頭人創業殘疾人扶貧就業基地,帶動更多的殘疾人創業和就業。對評為春市級和市級創業帶頭人辨別賜與5000—不高于3萬元額度的資金扶持,用于鼓舞擴展生產運營規劃,設備革新、裝備、充分活動資金簿,所需資金從殘疾人就業保證金中付出,此項扶持資金不反復享用。

5、增強對基層殘疾人就業工作的扶持。我市視財力狀況,對工作成果明顯及經濟堅苦的當地,經過市級殘疾人就業保證金,就業再就業資金賜與必然的有償成無償資金扶持。

二、鼓舞社會各類單位和經濟組織安頓和吸納殘疾人就業

(一)按比例按排殘疾人就業。

1、機關、集團、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各類經濟組織,均應依照規則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依法保證殘疾職工享有對等權益。

2、安排殘疾人就業未到達規則比例的各類用人單位,要實時足額交納殘疾人就業保證金。殘聯、地稅、財務等部分要親密協作,切實做好殘疾人就業保證金征收,運用和治理工作。

3、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不屬福利企業)欠亨過殘疾人就業保證金賜與鼓舞,每超比例按排1名殘疾人就業,可一次性賜與2000元鼓舞,市依據城市發展配套規劃設有無妨礙設備革新,文明文娛設備建立,置辦專用設備,東西以及社會保證費等。

(二)集中安頓殘疾人就業。

1、進一步貫徹和落實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各類投資主體興辦各類一切制內資福利企業,安排瞎子、聾啞人、肢體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就業。為他們安排恰當的工種和崗位,并以勞動合同的方式確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兩邊的關系,保證其在轉正、晉級、職稱評定、勞動待遇、生活福利,保險等方面享有對等待遇和權益。對福利企業的各項稅金,要加大對殘疾職工堅苦生活津貼,保險補助和福利性支出比例、民政、稅務、殘聯和社會保證等部分要增強對福利企業的服務和監管,由民政部分牽頭,依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則,協同做好福利企業年審和檢查工作。新辦福利企業中屬于勞動密集型企業,符合小額擔保借款前提的,可供應小額借款支持。要特殊注重和做好聾啞人的就業安頓工作。

2、經過建立殘疾人就業一條街,就業市場等方式,興辦殘疾人創業,就業基地,安頓有必然勞動才能和技藝的殘疾人就業、創業。各有關部分、單位要在場合建立,用水用電、注銷注冊費用上,按民用規范賜與減免賜顧幫襯。資金等方面財務、勞動保證、金融機構,殘聯賜與扶持。殘疾人創業、就業基地符合前提的依法享用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3、鼓舞社會力量興辦福利性工療機構、保護性工廠等,重點安頓重度殘疾人和精神、智力殘疾人就業。還,裝備專業人員,開展對其他精神、智力殘疾人進行職業康復和就業練習。有關部分在場合建立、用水用電、注銷注冊收費上按民用規范收取,優先處理。鼓舞經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籌借所需建立資金。

對在福利性工療機構、保護性工廠就業的殘疾人,可依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規范,賜與工資補助和社會保險方面的津貼。所需資金從同級殘疾人就業保證金中處理。

4、要把城鎮中安頓殘疾人就業的“助殘亭”、“喜歡心亭”等殘疾人專營的服務亭和殘疾人就業一條街等,歸入城鎮建立統一規劃。擬建的,要選好地址和項目,有關部分應優先同意,供應便利。需求拆遷的,勞動保證、民政部分和殘聯以及鄉鎮、街道、社區等,要首先協調停決好殘疾人的運營場合和社會保證等問題。

(三)鼓舞各類小型企業吸納殘疾人就業。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添加崗位中,昔時新招用持有《殘疾人就業優惠證》的殘疾人員,與其簽署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費的,在響應的期限內,按實踐安排殘疾人數,賜與必然比例的社會保險補助,社會保險補助與勞動合同年限統一,補助期限最不超越3年。補助所需資金,符合享用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前提的,依照《關于進一步增強就業再就業資金治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12]111號)處理;其他殘疾人員社會保險補助所需資金,可從同級殘疾人就業保證金中支。

(四)新建各類商貿市場,要供應必然數目的攤位給賦閑殘疾人運用。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分要積極協調新建各類商業市場、百貨商場等,為有運營愿望的殘疾人供應必然數目、較好地位的攤位運用。經過殘疾人就業保證金,對為殘疾人供應攤位和租賃費用減免賜顧幫襯的單位或小我賜與恰當的資金鼓舞,用于服務設備革新、更新、置辦其它設備、東西等。

三、開發社區公益性崗位,積極安排殘疾人就業

(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開發的各類公益性就業崗位,凡符合前提、合適殘疾人的,要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在社區、鄉鎮居民集中地域設立的報刊亭、圖書亭、德律風亭、社區泊車場、公廁等公共服務設備,要優先優惠租賃給殘疾人;小區內保潔、保綠等公益性就業崗位,要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并使其崗位和收入不變。

(二)在城區街道、社區和鄉鎮開發的社區生活服務員崗位,準則上要安頓1名有勞動才能的輕度肢體殘疾人就業。

(三)對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殘疾人,各相關單位要依照有關要求為符合前提的殘疾人供應崗位補助和社會保險補助,詳細的補助方法依據有關規則處理。

四、積極協助鄉村殘疾人就業

(一)各街道辦事處和鄉鎮縣政府及殘聯組織,要以開發合適鄉村殘疾人脫貧致富的勞動項目標扶直殘疾人創業為重點,扶持到戶、到人,為殘疾人供應政策扶直、資金扶持和技能培訓、信息指導、項目開發及產前、產中、產后服務。要期堅持、跟蹤幫扶、促其脫貧。

(二)各街道辦事處和鄉鎮縣政府及殘聯組織,要應用農業產業化發展契機,堅持鄉村殘疾人扶貧創業基地,發揚基地加農戶的優勢,經過開發工作崗位,發展福利企業,帶動更多的鄉村殘疾人完成就業再就業。

(三)鄉村殘疾人興辦企業或安頓殘疾人就業數目較多的各類企業,金融機構、鄉鎮、街道辦事處殘聯應予以資金扶持。殘聯可從殘疾人就業保證金中列支。符合康復扶貧借款前提的,各地農業銀行應積極供應康復扶貧借款支持,保證借款實時到位,賜與特殊扶直。

(四)協助鄉村充裕殘疾人勞動力進城務工。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留意增強對殘疾人勞動力轉移改行的技藝培訓,加強他們的改行轉崗才能,鼓舞、指導他們參與針對性強,實效性分明的職業技能培訓和適用技能創業培訓,并為其供應免費的職業引見服務,完成其就業。參與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的,供應一次性職業培訓補助。

五、完善殘疾人社會保證工作

(一)從事個別運營、已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鎮貧窮殘疾人參與養老保險并按規則實行繳費任務的賜與必然的補助。補助額度暫按殘疾人自己的年度交納養老保證總額的20%左右把握。補助資金由殘疾人自己提出請求,經殘疾人戶籍地點鄉鎮、街道辦事處殘聯審核、市財務部分審核后撥付。補助資金從同級殘疾人就業保證金中列支。

(二)對已享用居民最低生活保證待遇的殘疾人,新近以各類方法雖然可以獲取必然經濟收入,但收入情況尚不夠不變的,可仍保存其低保待遇,時間最不超越1年。

(三)在企業就業的殘疾職工,由于殘疾水平加劇等緣由不合適持續在原崗位工作,單位無法易崗安頓,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經自己請求,勞動保證部分同意,可以提早處理退休手續。

(四)要協助靈敏就業殘疾人做好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工作,此項依據我市的實踐制訂響應的施行辦法,經街道勞動保證機構和協調社保局一起核實,縣級以上勞動保證部分和財務部分審核后,依照自己年度交納社會保險總額的30%,從再就業資金中賜與社會保險補助,期限最為3年。靈敏就業殘疾人享用我省制訂的從事個別運營及靈敏就業殘疾人參與養老保險賜與補助等相關優惠政策。

(五)社會各類單位安頓大齡殘疾人就業,抵達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恰當延伸繳費年限,但準則上不得超越5年。所需資金由小我承當。

六、增強殘疾人就業服務工作

(一)認真開展殘疾人賦閑注銷、就業登錄工作。

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認真開展殘疾賦閑人員注銷工作,昔時新增就業殘疾人要按實名制要求進行就業登錄。就業服務局要增強政策和營業指導。

(二)為殘疾人供應免費的就業服務。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依照各類殘疾人的需求,為其免費供應求職注銷、職業引見、職業指導、勞動保證事務署理等就業服務。優先為殘疾人服務,并免收代管檔案、人事關系托管、市場門票等費用。對符合財社《2012[111號文件規則前提的,經過再就業資金賜與一次性的職業引見補助;對其他殘疾人的職業引見,可以從同級殘疾人就業保證金中賜與補助。

(三)為殘疾人供應免費的職業技藝培訓。

有參與職業技藝培訓需求的殘疾人,參與各類機構組織的職業培訓且6個月內完成就業的,可按有關規則,享用縣政府供應的一次性職業培訓補助。個中,對符合財社》2012]111號文件規則前提的,所需資金從再就業資金中列支;對其他殘疾人的培訓補助,從市級殘疾人就業保證金中列支。

(四)為殘疾人供應職業技藝判定補助。

符合財社[2012]111號文件前提、經過首次職業技藝判定(限國家規則執行就業準入準則的指定工種)的殘疾人,可申領一次性職業技藝判定補助,從就業再就業中列支其他殘疾人的職業技藝判定補助,從市級殘疾人就業保證中列支。

(五)建立各類平臺為殘疾人供應切實有用的服務。

經過按期就業信息、舉行用工洽商活動,為殘疾人就業供應切實有用的服務。各類職業培訓機構依據殘疾人的特點和就業需求,開展有較強針對性、適用性的技藝培訓并供應職業技藝判定服務,增強殘疾人就業服務信息收集建立。

七、增強《殘疾人就業優惠證》的發放治理

殘聯和勞動保證部分為城鎮有勞動才能和就業需求,曾經進行賦閑注銷和求職注銷的未就業殘疾人,以及城鎮已領取營業執照從事個別運營的殘疾人和以其他方式靈敏就業的殘疾人免費處理《殘疾人就業優惠證》,殘疾人持證享用扶持政策和相關服務。詳細方法將依照省制訂的相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