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低保復核普查行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03-06 0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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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低保復核普查行動實施方案

依據2012年省、市、縣民政工作大會精神和《省民政廳省財務廳關于切實增強民政社會救助監察工作的通知》(民政發[2012]11號)要求,為進一步標準社會救助工作,結合我鎮實踐,決定從2012年3月開端,在全鎮發展低保專項清算監察暨低保復核普查行動。為保證專項清算監察暨低保復核普查行動獲得分明成效,制訂本施行方案。

一、指導思想

低保專項清算監察暨低保復核普查行動,是落實中心、省委“保增進、保民生、保不變”的主要行動,是增強黨風廉政建設、政流行風建設的主要內容。發展城鄉低保專項清算監察暨低保復核普查行動,果斷清查改正違背低保政策、擴展低保范圍、以及“情面保、關系?!钡壬鐣戎ぷ髦袚p害群眾親身好處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增強政策觀念,完善工作順序,增強標準治理,嚴格責任追查,是切實維護和保證堅苦群眾基本生活權益,促進社會和諧不變的主要保證辦法。

二、監察內容

此次低保專項清算監察暨低保復核普查行動,首要是清算社會救助政策執行狀況,對重點問題進行整改。詳細內容有:

(一)執行社會救助政策狀況。重點檢查能否存在自行擴展社會救助范圍狀況;能否存在單位和個人違規干預社會救助工作狀況;能否存在社會救助政策與行政治理工作掛鉤的景象。

(二)救助對象審核審批狀況。重點檢查能否根據現行社會救助政策,實時將符合前提的堅苦對象納入救助范圍,實時作廢已不符合前提的救助對象,特別是嚴格清查改正“情面保、關系保”的狀況;能否嚴格執行救助對象申報審批順序,特別是鎮入戶查詢、村(居)民主評斷和救助對象在鎮固定公示欄、村(居)務公開欄公示的狀況。

三、辦法步驟

此次低保專項清算監察暨低保復核普查行動從3月開端,5月底前完畢,各村(居)委會要依照本施行方案的總體要求,分階段、分步驟狠抓落實。

(一)宣傳發起(3月19日—3月26日)。鎮成立工作專班,各村(居)委會成立復核普查小組,召開專題大會發動部署。認真學習《省鄉村最低生活保證對象審定試行方法》。經過政務公開網、鎮固定公示欄、村(居)務公開欄公開社會救助政策、申報審批順序、已保證的對象,加強工作通明度。

(二)入戶清查(3月27日—4月10日)。各村對照施行方案的要求,認真組織專班。對已保證的對象要進行一次具體核對,精確審定保證對象。

(三)民主評斷(4月11日—4月15日)。各村依據入戶查詢的狀況,4月15日前必需召開村民代表會,對一切對象逐戶進行公開評斷,并將評斷后果填入《低保審批表》欄內;當日進行公示,4月18日將評斷后果集中上報到鎮民政辦。

(四)問題整改(4月16日—4月17日)各村對清查出來對象禁絕,收入超標,存在“情面保、關系?!钡模杆偾逋恕W龊谜咝麄鞴ぷ鳎WC社會不變。屬政策執行問題的,迅速采取辦法,改正錯誤做法。

(五)檢查督辦(4月18日—5月10日)。鎮指導小組到村進行督辦檢查。督察采取聽匯報和實地抽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聽取各村關于專項清算監察暨低保復核普查行動狀況匯報;檢查有關材料、入戶查詢記載、民主評斷記載、公開公示等。每個村抽查的戶不少于該村低保對象的60%。

(六)總結整改(5月11日—5月20日)。鎮村對此次清算檢查發現的問題,逐項逐條制訂整改辦法,5月20日前整改到位,并上報縣民政局、監察局。

(七)迎接檢查。鎮村將專項清算監察暨低保復核普查預備書面資料,迎接縣民政局、監察局的檢查。

四、工作要求

1、嚴格執行政策。各村低保復核普查要嚴格依照《省鄉村最低生活保證對象審定試行方法》的要求,采取個人請求、入戶查詢、鄰里走訪、民主評斷、公示布告,上報審核的順序進行。各村要將低保公示作為二季度村務公開的首要內容。對未入戶查詢、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評斷的,一概視為違規申報,不予受理。

2、嚴格實行審核申報手續,保證其完好性和有用性。本次復核普查一切低保戶要從新書面請求,必需供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各村要認真查對《低保審批表》中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與原件能否相符。證件不完全的,一概不予受理,視為主動退出低保。關于家庭堅苦緣由,必需精確、照實填寫,不得隱瞞和虛報。

3、嚴格工作規律。本次復查,入戶核對率要到達100%,依照“誰入戶查詢、誰簽字、誰負責”的準則,施行責任追查制。各駐村干部要全程參與復核普查工作,認真組織民主評斷,負責簽字把關。各村對滅亡核減、依規作廢的人員要實時上報鎮民政辦,全鎮統籌安排空白名額。

4、增強指導。各村(居)委會要組建工作專班,集中時間,集中人員,精心組織,縝密安排,具體把握低保對象家庭的基本狀況和生活情況,保證按時完成低保復核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