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方案
時間:2022-03-15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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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人民政府關于市容環境“門前三包”責任制實施辦法》和城市管理委員會《城區前管理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全面落實單位(經營業主)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相關責任義務,在年豫章街辦實施前管理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今年在全區分階段全面推行前管理責任制,現就有關工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目標
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實現長效化、精細化管理為目標,通過城區前管理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完善“管理為核心、自律為關鍵、作業為基礎、執法為保障”的前管理模式,從而實現道路平整干凈、門前暢通有序、立面整潔美觀、垃圾收集規范的目標。
二、領導機構
為加強推行門前管理責任制的組織領導,特成立實施門前管理責任制領導小組,負責推行門前管理責任制工作的指揮、調度和推進,對久拖不決或對涉及部門較多、較復雜的重大問題進行協調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詳見附件1)
三、實施范圍和內容
(一)前責任制實施范圍、責任主體
本實施方案所稱前責任制范圍,是指道路、街巷兩側的各類責任單位(經營業主)的責任區域。
前管理責任制日常工作以街辦(管理處)為主。
(二)前責任制內容
1、前無出店經營、無占道攤點、無亂堆亂放、無亂張貼(亂刻畫、亂涂寫)、無亂吊亂掛
2、前無亂倒垃圾
3、前車輛停放有序
四、實施階段
自年3月1日至12月15日,對全區嚴控區道路和控制區道路責任單位推行前管理責任制。
(二)統一標識、完善設備
所有參加前責任制工作的成員需統一設計制作工作牌,同時視工作需要增加部分對講機、照相機、攝像機等設備,保持通訊暢通。
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各街辦(管理處)、區財政局
(三)會議動員、統一思想
各街辦(管理處)務必精心準備,區城管局務必加強指導,相關區直部門務必大力配合。在上述工作完成的基礎下,以街辦為單位召開動員會議,以便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工作計劃、操作流程。
(四)規范服務、創造條件
各街辦(管理處)環衛所必須統一垃圾收集時間和形式,確保垃圾收集處置及時、廢物箱無污損,確保環衛設施齊全、垃圾箱規范管理。
責任單位:各街辦(管理處)環衛所、區城管局
區城建局要加大市政設施、園林等方面的問題整改,確保市政設施完好,行道樹無缺株(死株),綠化設施無缺損。
區城建局負責完善機動車停放、非機動車停放的畫線工作。
責任單位:區城建局、區城管局、區交警大隊、各街辦(管理處)
實質性工作(完成時間:4月1日—12月15日)
(五)廣泛宣傳、調查摸底
以宣傳隊伍力量為主,巡查隊伍和執法隊伍大力配合對店面進行深入細致的動員,確保前責任制工作的宣傳深入人心,知曉率達100%。
對經營業主的房屋產權、使(租)用情況進行調查摸底。
向單位(經營業主)送達《致單位、經營業主的一封信》(詳見附件2)
與單位(經營業主)簽訂并送達《城區前管理責任制單位(經營業主)承諾書》(詳見附件3)
責任單位:各街辦(管理處)
(六)建立檔案、一戶一冊
為了便于聯系,加強管理,掌握單位、業主的基本情況,各街辦(管理處)應為單位、業主建立基本情況檔案。檔案由四部分組成:
1、《致單位、經營業主的一封信》(詳見附件2)
2、《城區前管理責任制單位(經營業主)承諾書》(詳見附件3);
4、《整改通知書》(詳見附件5);
該檔案應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由下至上進行動態更新。
責任單位:各街辦(管理處)、區城管局
(七)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1.積極引導、單位(經營業主)自律
責任單位(經營業主)是該項工作的核心與細胞,各街辦(管理處)要以街、以路、以片為單位,充分發揮主管能動性,和工作的創造性,采取各種形式積極引導單位(經營業主)建立若干自律小組,從而能夠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力爭按照門前管理責任制標準每戶都能做到“三有一確保”,即有保潔制度(每天要做清潔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大掃除活動);有保潔人員(明確自有保潔人員);有垃圾投放容器和保潔工具,確保責任事項的落實。
2.依法依規、嚴格執法
各街辦(管理處)、步行街管委會對單位(經營業主)不落實門前責任制的,由街辦下發整改通知書并進行教育;對屢教不改的由街辦通知執法部門實施處罰;對處罰不到位的,由區城管辦牽頭啟動聯合執法。工商局、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地稅局、國稅局等行業主管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能積極配合。
東湖執法分局作為落實門前責任制的有力保障,負責日常執法,對違反前責任制的單位(經營業主)務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督、處罰的力度。
對情節嚴重的,報區前責任制領導小組會議討論。
對暴力阻撓的,公安部門應對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
(八)量化考核、嚴格獎懲
區城管局負責牽頭制訂《街道(管理處)前管理責任制活動考核辦法》,量化獎懲。
區城管局負責商各街辦(管理處)創新思路、豐富形式,建立《前管理責任制單位(經營業主)考評獎勵機制》,開展諸如“百里挑一好店主(單位)”等主題評選活動等。
日常考評由街辦為主進行,區城管理局進行審核,并將日常考評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
區工商局、區商務局、區文明辦、東湖地稅分局、東湖國稅分局等部門要完善相應的制度,把前管理責任制考核結果和排名作為誠信單位、文明單位的評比依據。
(九)強化檢查、加強監督
區城管局負責日常的督查工作,督查小組負責每周至少兩次以上抽查,每次不少于3家單位。
區監察局負責對全區前管理責任制落實工作中的人員到位及工作效果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工作的落實。
(十)加大溝通、宣傳力度
各責任單位要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調動全社會參與前管理的積極性。區城管局要加強與市城管委的溝通和信息的報送,區委宣傳部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商區城管局,邀請省、市媒體對該項工作進行宣傳和報道,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
(十一)驗收與總結
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每個實施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總結驗收,查漏補缺,鞏固提高,落實長效,驗收按以下步驟:
1、各街辦(管理處)每周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一次工作情況,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各階段時限內,不定期對已上報完成的路段及區域進行驗收,并將驗收情況進行反饋。同時,形成階段書面小結報區領導小組。
2、6月中旬召開現場會,對各街辦(管理處)落實前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并總結經驗。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堅定信心
各單位要以建設“整潔、有序”城區為目標,從構建繁榮精品幸福文明東湖的高度,充分認識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扎扎實實落實好前管理工作責任制。
(二)創新方式,突出特色。要調動和發揮店面業主的主體作用,努力把門前管理工作轉化為經營業主的自覺行為。各街辦(管理處)要結合實際,突出特色,不斷探索前管理工作開展的新形式、新途徑,不斷擴大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三)精心組織,抓好落實
各單位按照實施工作安排,制定具體的工作推進表,明確整治重點、階段目標、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并及時準確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重要情況隨時報告。逐級落實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對工作不力、敷衍推諉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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