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勞務經濟考評方案
時間:2022-03-16 08:17:00
導語:縣委勞務經濟考評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加強勞務經濟工作,促進農民增收,加快新農村建設,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省、市勞務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全縣農村工作會議確定的工作目標為依據,以增加農民收入為目標,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各鄉鎮勞務經濟工作進行檢驗考評,推動全縣農村勞務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對象
十個鄉鎮。
三、考核內容及標準
(一)轉移農村勞動力(30分)。完成轉移農村勞動力指標任務的得15分,未完成工作任務(轉移的農村勞動力占農村勞動力資源總數的百分比)的,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減1分,扣完為止;完成有組織轉移達到農村勞動力轉移總數45%的得5分,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減1分,扣完為止;向省外轉移達到農村勞動力轉移總數的47.5%的得5分,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減1分,扣完為止;常年轉移占農村勞動力轉移總數55%的得5分,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減0.5分,扣完為止。
(二)農民勞務收入(10分)。完成縣下達勞務收入指標的得10分,未完成的,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減1分,扣完為止。
(三)陽光工程培訓(20分)。完成陽光工程培訓任務的得10分,未完成的減5分;培訓合格率達到90%以上的得10分,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減0.5分。
(四)勞務經濟模式化鄉鎮建設(20分)。鄉鎮模式化建設達標率100%(有辦公室、微機、打印機、電話、照相機、檔案柜、工作圖板、永久性宣傳標語、信息專欄和勞動力轉移信息網頁)的得5分,村級達標(有工作圖版、信息板、檔案柜、微機并與縣、鄉聯網)的得5分,鄉、村模式化建設每少一項扣0.5分;及時更新檔案和其他圖表冊的得3分,未更新的不得分;按時上報統計監測報表的得5分,未按要求上報的扣3分;全年完成信息報送數量達到5個以上的得2分,每少一個扣0.1分。
(五)市場化運作勞務經濟(10分)。鄉、村領導帶隊考察外埠勞務市場的得2分,未考察的不得分。鄉鎮與外埠企業進行有效對接的得3分,否則不得分;通過對接組織輸出勞動力30人以上的得3分,未組織的不得分;鄉鎮常年開設勞務大集的得2分,否則不得分。
(六)宣傳教育(5分)。完成總結推廣勞務經濟典型達到3個以上的得3分,每少一個扣1分,扣完為止。通過各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勞務經濟2次以上的得2分。
(七)組織保障(5分)。鄉鎮政府將勞務經濟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標,有年度工作方案的得1.5分;與村簽定責任狀的得1.5分;為鄉鎮勞轉服務中心年提供工作經費5000元以上的得2分。以上三項達不到要求的各扣1分。
四、加減分項目
(一)加分項目
1、主要領導重視,工作業績突出的加3分。
2、協助組織陽光工程培訓得力,得到縣認可的加2分。
3、作為典型在縣級大會發言的加2分,在縣級以上大會發言或書面交流的每次分別加3分、2分,報送信息被上級采納的每條加1分。
4、作為全縣工作試點和召開現場會的分別加3分、2分。
5、模式化鄉鎮建設村全部配齊微機的加5分。
6、開展外出農民工新農合試點并發揮作用的加5分。
7、建立勞轉雙流平臺并發揮作用的加5分。
8、農民自主創業和返鄉創業抓出典型并推廣的加3分。
9、完成縣單獨布置任務一次加1.5分,完成省市調研、檢查、考核等接待工作的一次加2分。
10、獨立開展其他創造性勞轉工作,得到上級認可的一項加2分。
(二)減分項目
1、全年有2次以上不能按時上報統計監測表和其他統計數據的減3分,未及時按縣勞轉辦要求報送工作信息的,每次減1分,未按時完成縣勞轉辦交辦任務的,每次減1分。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減3分:
(1)發現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惡性案件,且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2)強行在土地承包期內收回外出務工農民承包田,造成嚴重后果的。
(3)對勞務經濟工作不重視,工作不得力,長期沒有進展的。
五、考核方法及獎懲
采取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平時考核由縣勞轉服務中心進行,年末考核由縣勞務經濟工作考核組統一進行。根據考核結果,對前3名給予表彰獎勵,對不達標的,給予通報批評。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全縣勞務經濟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政府副縣長同志任組長、勞轉辦主任同志任副組長、勞轉辦工作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監督和考核。
- 上一篇:全縣農業科技考核整體方案
- 下一篇:縣委扶貧開發考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