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農村房屋建設和管理方案

時間:2022-03-23 0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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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農村房屋建設和管理方案

認真貫徹落實省建設工作會議及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城市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我縣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工作,根據市政府有關要求,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從五月開始,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農房普查工作。為確保農房普查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省、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及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城市建設要求,積極履行政府職責,引導村鎮合理規劃、規范建設和有效管理,促進社會主義農村建設。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我縣現有農村房屋總量、分布、結構、權屬及使用情況,了解農民的實際住房狀況和需求,切實保障集體土地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積極探索構建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產權處置機制,加快推進我縣新型城鎮化進程,同時,也為下一步規范農房登記發證工作打好基礎,并為制定我縣農房拆遷補償政策提供依據。

二、普查范圍和普查內容

(一)普查范圍

(二)普查內容

普查主要按幢或套、間為單元進行。普查的內容:

1.自然狀況,包括:房屋的坐落、結構、層數(次)、建成年份、占地面積、集體土地使用權類型、建筑面積以及用途等。

2.歸屬狀況,包括:房屋所有人的名稱、性質以及產權來源、家庭人口狀況等。

3.手續辦理情況,包括: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或證明、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或證明、房屋準建手續或證明、房屋質量證明以及是否已取得農房證等。

4.使用情況,包括房屋是否自用或出租等。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

(二)工作職責

1.縣房管局:負責起草工作計劃及制定普查的相關材料和表格,指導鄉鎮(場)開展農房普查工作。

2.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土地登記的有關資料,協調處理普查過程中涉及到土地管理方面出現的問題,積極配合縣房管局和鄉鎮(場)開展農房普查工作。

3.縣住建局:負責提供規劃建設的有關資料,協調處理普查過程中涉及到規劃管理方面出現的問題,積極配合縣房管局和鄉鎮(場)開展農房普查工作。

4.縣城管局:負責并指導鄉鎮(場)對普查過程中出現的違法建筑進行制止和查處,積極配合縣房管局和鄉鎮(場)開展農房普查工作。

5.縣財政局:負責安排、及時撥付房屋普查專項經費,并監督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6.縣公安局:負責做好房屋普查過程中的治安保障工作,編制提供房屋的詳細門牌號碼,對無門牌的房屋及時進行處理,并在必要的時候提供住房家庭、戶籍、人口等相關資料,積極配合縣房管局和鄉

鎮(場)開展農房普查工作。

7.縣統計局:參與并指導鄉鎮(場)普查工作,對切實配合做好相關普查數據的統計和工作。

(三)經費及人員保障

縣財政局要及時撥付普查經費,以保證普查工作正常進行。同時,縣農房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鄉鎮(場)的普查工作數量和工作進度對普查經費進行統一調配。各鄉鎮(場)不得向被普查的村民及集體經濟組織收取任何費用。

普查人員由鄉鎮(場)在本轄區范圍內從有經驗的工作人員中選調組成,以確保普查工作的質量和數量。

四、工作原則和工作方法

(一)工作原則

各鄉鎮(場)可按規劃區的劃分,采取由里到外、循序漸進、逐步推開的原則進行,并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房普查工作。

(二)工作方法

按房屋類型分,本次普查工作主要分為農民自建房普查和其他建設用房(包括農民還建房小區等)普查,在完成農民自建房普查的基礎上再進行其他建設用房的普查。整個普查工作以行政村為單位,按照“行政村普查上報、鄉(鎮)政府逐一核實、縣政府組織復核、市政府抽查驗收”的方法進行。

五、工作步驟和安排

本次農房普查工作時間為期四個月,主要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準備階段(4月10日至5月10日)

1.各鄉鎮(場)與縣政府簽訂責任狀,落實第一責任人,明確職責,確定任務。

2.縣農房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普查工作計劃,擬定統一宣傳提綱,制定、印制各類普查表格,確定鄉鎮(場)普查工作具體要求。

3.各鄉鎮(場)成立相應農房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以及辦公室,落實人員,組建普查工作站。

(二)宣傳培訓階段(5月11日至5月15日)

1.縣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市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并在縣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對全縣普查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2.各鄉鎮(場)通過多種形式宣傳開展農村房屋普查的意義、任務、職責,爭取廣大村民的支持和參與,營造良好的普查氛圍。

(三)全面實施階段(5月16日至7月31日)

在全縣范圍內全面開展農房普查工作。

縣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鄉鎮(場)上報的普查材料進行復核抽查驗,并對普查資料進行匯總后編寫普查數據說明,普查成果報送市普查工作領導小組。

六、工作要求

(一)縣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明確落實具體責任人員,并采取有力措施開展各自工作,確保我縣農房普查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各鄉鎮(場)要將農房普查工作作進一步的細化和量化,層層進行分解,層層抓好落實,要做到目標明確,措施具體,責任到人。縣各相關部門要主動配合,加強協調與溝通,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屆時,縣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鄉鎮(場)農房普查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督導。對因領導不力、敷衍了事、未按期完成普查任務的鄉鎮將按規定進行通報批評;對弄虛作假、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一經發現,將根據造成的后果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責任。

(三)各鄉鎮(場)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多種途徑向農民廣泛宣傳房屋普查工作,讓農民群眾充分了解農房普查的意義和內容,營造良好的普查環境,使廣大農民群眾能積極支持和配合房屋普查工作。

(四)各鄉鎮(場)要制定各自普查實施方案,抽調有工作經驗、事業心強、文化程度較高的人員參加普查,切實做到不漏戶、不漏房、不重復,確保普查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