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辦法

時間:2022-03-29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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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辦法

為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規范執法程序,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17號)、省政府《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實施意見》(政發〔〕59號)和《市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1號)等法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基本原則,通過科學細化行政處罰幅度、嚴格執行行政處罰標準、加強自由裁量權監督、建立健全長效保證制度,從源頭上規范行政處罰行為,減少行政處罰權濫用,預防失職、瀆職和腐敗行為,推動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保障執法公平公正,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目標要求

通過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工作,使行政執法活動更加公正透明,方便同級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群眾的監督;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符合法律目的,行政處罰行為符合過罰相當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行政處罰程序公開、透明,保證法律、法規、規章全面正確實施;進一步提高廣大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水平,實現行政執法工作的法制化和規范化,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三、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處罰實施機關。

四、主要任務

(一)梳理帶有自由裁量權內容的執法依據

行政處罰實施機關要對本部門執行的、現行有效的、涉及自由裁量權內容的行政執法依據,按照處罰的違法行為、種類、幅度等進行認真梳理。

(二)對涉及自由裁量權的處罰行為、種類、幅度制定具體處罰標準

在梳理執法依據的基礎上,通過廣泛的調查研究,總結執法實踐,分析各類違法行為不同程度的不同特點,按照過罰相當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相近的帶有自由裁量權的行政處罰的行為和標準進行合并,盡量使用一個處罰標準。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的條件、適用的范圍、裁決的幅度、事實要件的確定標準作出準確、科學、詳盡的規定。具體要求是:

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選擇行政處罰種類的,行政執法部門應當明確適用不同種類行政處罰的具體條件;

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選擇行政處罰幅度的,行政執法部門應當根據涉案標的、過錯、違法手段、社會危害等情節劃分明確、具體的等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處罰標準幅度較大的,可以根據情節規定一個處罰數額、比例或倍數;

3、多部法律、法規、規章設定的相同的處罰行為和多個處罰標準的,可以合并使用一個標準。

(三)制定相關程序和制度

1、制定本機關實施行政處罰的調查、檢查、聽證、審核、批準程序、批準權限等具體規定;

2、適用簡易程序的,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在2日內將行政處罰決定報所屬行政機關法制機構備案;

3、適用一般程序的,要經過立案、調查、審查、決定、執行等程序。行政執法人員調查終結,其調查結果和處罰意見必須經本部門法制機構審查。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或者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非法財產等重大行政處罰的,必須通過機關負責人會議或案件審查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后,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4、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要求聽證的權利。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應當告知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并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為說明理由;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要求聽證的,行政處罰實施機關應當依法組織聽證。行政處罰實施機關沒有依法告知聽證權利或者沒有依法組織聽證以及違反聽證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6、所有行政處罰案件必須有結案文書。

(四)實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本機關負責實施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名錄以及執法范圍、執法程序、執法權限、處罰種類與幅度(與違法行為相對應作出具體規定),并公布接受監督的方式、投訴渠道等。

(五)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

1、建立執法監督檢查制度。行政處罰實施機關要結合執法工作實際,建立并逐步完善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圍繞每個階段的執法工作重點,對突出的或者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執法監督檢查活動;

2、實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報批或備案制度。行政處罰實施機關作出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實施辦法》的通知(政發[]11號)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和審查。通過備案審查,加強對行政處罰行為合法、合理和公正性的監督;

3、建立評議考核制度。按照《省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省政府令第214號),結合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結合本市工作實際,制定對部門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將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納入行政執法責任制及依法行政評議考核。不執行已經規范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行為要記入檔案;對主管領導和分管領導,由行政監察機關依法進行行政過錯責任追究;

4、實行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的通知》(政發〔2005〕15號)的有關規定,政府法制部門在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審查或行政執法檢查中發現并認定有錯誤的行政處罰決定,有關機關受理投訴發現并認定有錯誤的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由各級行政機關、行政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對錯案責任人作出處理。

五、實施步驟

實施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分三步進行。

(一)試點階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31日)

根據市政府的統一安排和我市實際,在城管局、質監局、環保局和工商局設立試點,開展對本機關負責實施的帶有自由裁量權內容的執法依據進行梳理,并按照市制定出具體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范和標準進行落實。

其他行政處罰實施機關也要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積極做好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細化、量化、制度建設、公布實施等工作。

(二)推廣階段(2012年4月1日-6月30日)

在以上四個試點單位取得經驗的基礎上,組織市直各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全面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各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分別制定本機關的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報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查后,向社會公布。

(三)驗收階段(2012年7月1日-9月30日)

檢查驗收各行政執法部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工作成效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嚴密組織,加強領導。各行政處罰實施機關要將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領導班子要專題研究部署,確定負責人和專門機構,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具體承擔本部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市政府成立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市監察局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法制辦,由其具體負責組織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并從有關部門抽調工作人員,對全市各級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和指導。

(二)明確責任,嚴肅紀律。各行政處罰實施機關要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落實本《方案》的具體辦法和措施,按計劃、分步驟推進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將本《方案》有關要求落到實處。加強對落實本《方案》的監督檢查。市政府法制辦、市監察局要通過行政執法投訴、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形式對行政處罰實施機關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落實本《方案》不力的單位,將及時予以通報。

(三)統籌安排,整體推進。要把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放在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進程中認識和把握,與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相結合,與加強行政效能監察、政務公開、法規規章清理等工作統籌安排,互相促進,以增強工作的整體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