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頓辦法

時間:2022-03-29 1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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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頓辦法

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我市農村道路(包括縣道、鄉道、村道)建設快速發展,通村水泥路面硬化已達1612公里,給人民群眾的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由于農村道路特別是“村村通”公路相關安全設施不配套,部分群眾安全意識淡薄,導致農村交通事故頻發,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的威脅。為切實解決我市農村交通安全隱患突出和事故高發的現狀,現就開展全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要求,切實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暢通,少傷亡,使全市農村地區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通行秩序進一步好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30%以上,杜絕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市農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范景玉同志任組長,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柴普軍同志、副市長同志任副組長,公安局副局長張學斌、交通局副局長賈明君、安監局副局長、教育局紀檢書記、農機辦主任以及各地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開展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機制。一是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四長”責任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四長”(鎮長、村主任、派出所所長、校長)責任制,層層簽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到人頭,層層抓落實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機制。二是建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各地要建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派出所、交管站、農機辦、交警中隊、學校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員會,委員會要建立工作議事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督促檢查和考核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分析交通安全形勢,研究對策,及時協調解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三是配備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各地要在每個行政村中指定一名由治保主任、民兵連長兼任的村級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協管員的主要職責是宣傳教育村民愛護道路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摸清農村地區機動車底數,敦促無牌無證機動車主辦理牌證,制止交通違法行為。對交通協管員每月要給予一定的補貼,以提高村道路交通安全員工作積極性。四是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專報制度。村級交通安全協管員員每月要向所在地交通安全委員會匯報本村交通安全情況;各地要制定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計劃,明確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和落實責任單位,每半年向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報告一次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

(二)加強農村道路安全設施建設,大力改善農村道路通行條件。一是加大投入,逐步完善農村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提高農村公路的通行條件。交通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落實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即交通安全設施要與道路建設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交通部門要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設計審查關和竣工驗收關,驗收時要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參加,對無交通安全設施或者交通安全設施達不到標準的道路不得驗收、通車。對已建成通車的農村公路,各地要組織全面檢查,對于路面過窄影響交通安全的路面,必須組織相關村組按照標準培寬路肩,增大安全通行路面。二是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隱患。各地要組織人員對農村道路進行排查,對臨水、臨崖、高落差陡坡、急彎、橋梁等危險路段,尤其是對通行客運車輛的農村公路,要設置警示標志;在“村村通”與國、省、縣道交叉口要設置減速設施,確保行車安全。三是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各地要按照《市農村公路管理辦法》、《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要求,強化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和養護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檢查、考核、獎懲機制,促進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和養護工作的落實,使農村公路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三)加大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監管力度。一是加強農村地區摩托車辦牌辦證力度。各地要積極組織動員公安、交通和基層村民委員會,加大對無牌無證摩托車的辦牌辦證力度。二是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各地交通安全委員會要組織公安、交通、農機、安監等部門每年開展三至四次交通安全大檢查,對機動車無牌無證上路、報廢車輛上路、非客運車輛載客、客運車輛超員、摩托車超員、貨運及低速汽車超載、拖拉機載人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活動,依法打擊農村道路低速載客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法載客行為,凈化農村客運市場。三是積極開通“周末學生班車”。各地和公安、教育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學生上放學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因地制宜開通“周末學生班車”。教育主管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摸清乘車學生底數,做好登記工作,合理安排學生乘坐“周末學生班車”,周末學校要安排人員值班,負責組織學生乘坐具備安全條件的客車回家和返校。客運企業和車站要主動配合學校,定時安排好客車接送學生;各職能部門應按工作職責積極協助做好此項工作。四是落實集市管理制度。各地要認真落實節假日、集市等特殊時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要指派一名領導干部值班,帶領有關部門人員到現場監督檢查營運客車是否違法超載,其他車輛是否非法從事客運,從源頭上嚴把交通安全關,把交通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工作步驟

(一)安排部署和試點準備階段(3月中旬至4月中旬)

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各單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進行安排部署。市政府決定將興隆鎮定為試點單位,擬在4月中旬召開現場會,在全市范圍內推廣實施。

(二)全面鋪開階段(4月下旬—11月中旬)

試點現場會后,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結合興隆鎮試點經驗,全面開展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構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

(三)總結評比階段(11月中旬至12月底)

市政府將組織專班對各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工作完成好的,將給予一定的獎勵,對工作情況差的,將追究領導的責任,并通報批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單位一定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政府的部署上來,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措施,任務分解到人,務求實效。

(二)加大宣傳,確保工作順利實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全社會的關注、支持與參與。各地、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廣泛宣傳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提高農村地區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

(三)加強檢查督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府將加大對此項工作的督辦檢查力度,加強過程監控,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確保該項工作有序推進。市政府還將此項工作納入領導干部的實績考核,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將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對因管理原因造成重特大惡性交通事故的,將按照規定進行責任倒查,實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