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掛職公開遴選指導方案

時間:2022-03-29 0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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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掛職公開遴選指導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實加強我縣鄉鎮領導班子建設,更好培養鍛煉一批有潛力、有發展前途的年輕干部,促進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法》、《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本縣實際,面向全縣年輕副科級公務員“公開遴選”掛職鄉鎮黨委委員、副鄉鎮長?,F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公開遴選”職位

掛職鄉鎮黨委委員、副鄉鎮長16名。

二、掛職時間

掛職時間2年。

三、“公開遴選”范圍

全縣在職在編的副科級公務員。

四、基本條件和報考資格

參加公開遴選的報名對象應當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以下資格和要求:

1.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正式黨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薦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

2.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適宜提任領導干部職務情況的。

五、公開遴選程序

1.公告。將擬公開遴選職位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2.推薦報名。凡符合條件和資格的人員,均可根據本人意愿,征得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后,到縣委組織部報名。

3.資格審查。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的全過程。

4.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根據筆試成績,按1:1.5的比例,分別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入闈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對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向社會公布。

5.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結合該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和鄉鎮工作實踐需要進行,成績當場公布。筆試、面試依據《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規定的內容命題。

6.組織考察。按照筆試、面試成績相加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公開遴選考察對象。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由縣委組織部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經考察發現有影響任職問題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考察。

7.討論決定。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任職。

8.公示。按照中組發號文件《關于推行黨政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見》要求辦理。

六、安排任職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結合干部考察情況,由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其所掛職的鄉鎮。對列為考察對象但未能入選、經考察比較優秀又有發展潛力的,列入科級后備干部培養管理;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刻取消其資格,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