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紀委考核指導方案
時間:2022-03-30 1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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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責任,力創工作特色,爭創一流業績,全面完成2011年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以及市委部署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對象
各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市直各紀委
二、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信訪舉報工作(8分)
1、對上級交辦的信訪件及時按要求報結,上報材料一式三份(5分)。無交辦件的給基礎分,交辦件轉立案且按時結案并上報材料的每件加2分,未經同意延長報結時間的每件扣1分,報結材料不全的每件扣1分,扣完為止。
2、管轄區內沒有涉及黨員干部違紀問題的越級上訪(到我市紀委、紀工委初訪除外)(3分)。有越級上訪經查反映情況屬實的,每起扣1分,扣完為止。
3、群眾到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初信初訪后,責成轄區黨組織初核,未認真調查作信訪結案和未做好穩定工作造成群眾重信重訪,被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經核實立案的,該項每案扣2分,扣完第一大項得分為止。
(二)案件檢查工作(30分)
1、查辦案件以實現上級要求為起點,完成上級統一部署的工作,并及時向市紀委、監察局報送立案和結案材料的給基礎分(30分)。未完成上級統一部署的工作,按比例扣分,扣完為止。每超辦一件加10分。
如涉及本單位黨員干部違紀問題不進行查處,每一起扣5分,扣完本大項分為止。自查的,不扣分。
2、經濟案件每件加1分,萬元以上案件每件加5分(不重復加分)。
3、發現由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的紀檢監察對象的違紀線索及時上報,經查屬實,每上報1件加2分;經查屬實并立案處理的加5分(不重復加分)。
4、積極配合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辦案,選派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的人員連續工作達7天的,每人次加1分,加分以5分為限。
(三)案件審理工作(5分)
1、認真執行鄉案縣協審辦法,在初步審理后,處分決定之前將案件送市紀委審理室審理,所審案件符合“二十四字”要求,合格率100%,優秀率達90%以上,結案率100%(2分)。未按規定進行鄉案縣協審的,案件數不計入考核成績。
2、及時向受處分的當事人和所在單位宣布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紀律處分決定,并負責監督執行到位(1分)。
3、案件結案前,及時將案卷送市紀委案審室把關驗收(1分)。
4、建立申訴復查工作機制(1分)。做到首訴必理,對未按照規定辦理申訴案件,發現一起不得分,對上年度受處分人員回訪率達100%,未完成受訪人員扣0.1分,扣完為止。
(四)執法監察及糾風工作(10分)
1、抓好上級布置的執法監察項目的落實工作,并積極配合上級機關開展各項執法監察檢查(1分)。
2、無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加重農民負擔及亂辦班、亂發證和強制濫訂報刊問題(2分)。
3、督促本地、本單位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有關廉政建設方面的制度(2分)。
4、加強對本地、本單位各項專項款物發放、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沒有問題發生,或發生問題能主動糾正處理(2分)。發現一起未及時處理或處理不到位的扣1分,扣完為止。
5、認真抓好鄉(鎮)及駐鄉(鎮)單位的政風行風評議工作(3分)。
(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13分)
1、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責任追究(2分)。本單位發生科級領導干部責任追究案件,每起扣0.5分,扣完為止。
2、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嚴格執行公車管理制度、招待費管理制度以及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2分)。
3、扎實開展風險崗位廉能管理工作(2分)。
4、認真組織開展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工作(1分)。
5、扎實推動黨務公開工作(1分)。
6、抓好農村“三資”管理工作(2分)。
7、抓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完善便民服務中心(2分)。
8、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工作(1分)。
(六)宣教調研工作(9分)
1、認真學習《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等黨內法規以及廉潔自律規定等有關文件,每年至少四次,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2分),缺少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2、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專項教育,主要領導作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報告或警示教育報告(1分),未實施不得分。
3、按上級紀委要求完成1-2個正面典型的總結推薦工作,并在報刊、電視臺進行宣傳,有報刊、影像或圖片資料(1分),沒有不得分。
4、每年向市紀委宣教室提供黨風廉政建設內容稿件或工作動態信息4篇(1分)(),缺少一篇扣0.25分,扣完為止。
5、開展廉政文化宣傳教育欄(櫥窗)四期(1分),要有1期現成的宣傳教育欄,有三期宣傳教育欄內容資料或圖片,缺少一期扣0.25分,扣完為止。
6、組織黨員干部收看廉政電教片4次(1分),要有記錄或圖片資料,缺少一次扣0.25分,扣完為止。
7、將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列入黨紀、政紀教育內容(1分),要有文件資料或會議記錄,沒有不得分。
8、認真開展廉政文化進村組工作,每個鄉(鎮)落實1-2個村組作為示范點(1分)。
(七)行政投訴工作(8分)
1、成立行政投訴快速反應領導小組,將領導小組名單報投訴中心(1分)。
2、加強經濟發展環境整治,轄區內沒有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人和事(2分),發生一件不得分。
3、積極配合投訴中心辦理轄區內的投訴件,對上級交辦的投訴件及時辦理并上報結果(2分),逾期不報結果每件扣0.5分,扣完為止。
4、按上級要求認真開展“發展提升年”活動(3分)。
(八)聯系紀工委工作(7分)
1、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日常報告制度》的通知(2分)。
2、認真貫徹落實《關于紀工委監察分局列席轄管部門單位重要會議的規定》(2分)。
3、聯系、配合、完成紀工委布置的相關工作(3分)。
(九)綜合工作(10分)
1、按時按要求上報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總結(2分)。
2、及時準確報送有關材料(1分),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3、按要求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參加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安排的培訓(1分)。
4、完成市紀委、監察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2分)。
5、向市紀委報送工作信息,全年不少于5條(1分),少一條扣0.2分,直至扣完為止(電子郵箱:)。
6、按照上級要求,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下達的報刊、業務書籍征訂發行工作(1分)。未完成任務的扣1分。
7、扎實開展“三治”主題教育活動,加強對本地、本單位紀檢干部管理工作(2分)。
8、集體先進典型獲上級表彰的(市委、政府、紀委表彰)每項(次)加8分(國家級)、5分(省級)、3分(地級)、2分(縣級),個人先進參比減半加分。同類獎取最高級別,時間截止到每年12月1日,以文件、證書或獎牌為準。
三、獎懲辦法
市紀委、監察局將在年底成立基層紀委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小組,對年度工作進行考核,得80分以上為達標,在達標的基礎上,根據得分高低,評出若干名紀檢監察工作先進單位、若干個工作單項獎和先進個人。低于80分的,對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由市紀委領導對基層紀委書記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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