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住房狀況調查實施辦法

時間:2022-04-01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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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住房狀況調查實施辦法

按照國辦發<>37號、政辦發<>68號、建設部建住字<>189號和建<>135號文件的有關要求,為做好我縣城鎮住房狀況調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調查目的和任務

認真做好住房狀況調查,掌握城鎮居民真實的住房要求,是編制和調整住房建設規劃,制定和完善住房政策的重要基礎和決策依據,對于改善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切實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促進住宅與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這次在縣城區開展住房狀況調查,就是要全面掌握住房存量、結構狀況、居民住房消費的真實需求,為科學制定住房建設規劃、合理調整住房結構提供依據。

二、調查范圍和內容

(一)調查范圍:縣城規劃建成區范圍內的城市居民住房和流動人員住房。

(二)調查內容

1、住房狀況:包括建筑面積、建筑年代、占用套數、房屋類型、房屋坐落、完好程度、住用狀態、產權狀態等;

2、收入狀況:包括家庭人口、收入狀況;

3、住房需求狀況:包括需求意向、購房原因、需求面積、需求時間、需求價格、付款方式等。

三、組織方式及調查方法

此次住房調查采取統一安排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調查表格、統一上報內容的方式和采用入戶普查的方法進行。

調查工作結束后,由縣房管局將現有產權登記數據、公安部門的戶籍數據、民政部門的低保管理數據進行核對整理并予以上報。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月上旬):完成方案制訂、機構組建、文件下發、宣傳發動、人員組織和業務培訓等工作;

(二)組織調查階段(月中旬至下旬):組織工作專班開始入戶調查,完成入戶調查和數據初審錄入;

(三)匯總上報階段(2012年元月10日前):完成數據匯總和分析上報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全縣城鎮住房調查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城關鎮人民政府負責人為成員的“竹溪縣城鎮住房調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此次住房狀況調查的組織領導、督促實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城關鎮各居委會要抽調專人配合房管部門一起認真做好城鎮住房入戶調查有關工作。

(二)強化協調配合。住房狀況調查工作涉及到單位、居民和村民,面大、情況復雜,且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統一部署,密切配合,協同作戰,確保住房狀況調查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