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低保年審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05 10:18:00
導語:城鄉低保年審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根據區民政局《關于開展年城鄉低保年審工作的通知》(民字號)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我鎮年城鄉低保年審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農村低保年審的目標
為進一步加強對城鄉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和分類施保,切實做到按標施保、應保盡保,實現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工作目標,保障最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確保農村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我鎮從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對全鎮城鄉低保對象進行審核,根據實際對低保對象重新申請、登記、評定、審批,凡不符合條件的對象不得再享受低保待遇。
二、城鄉低保年審的基本原則
1.凡在年10月前領取低保金并持有《低保證》的低保對象,均應在居住地社區(村)接受年審;
2.低保對象實行應保盡保;
3.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施保,重點保障。
三、城鄉低保年審的組織領導
1.高度重視,強化領導。鎮政府成立了鎮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城鄉低保年審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區)要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農村低保年審工作領導小組。
2.明確職責,密切配合。領導小組各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協同配合,確保城鄉低保年審工作有序開展。同時,為了確保年審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我鎮范圍內的各村(社區)實行交叉年審制度。
3.分片包干,加強督導。鎮政府將指派干部包村(社區)指導,參加村民主評議并對村委會的評議結果負責,并進行公示。
四、方法步聚
今年低保年審工作從11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分四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11月1日至11月10日)
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城鄉低保年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氛圍,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11月11日至11月20日)
制定年城鄉低保年審工作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培訓部署。嚴格按程序進行,各村(社區)要對本村(社區)申請對象逐戶核算家庭收入,填寫入戶調查表,進行民主評議,張榜公布,對民主評議未通過的對象不予上報。鎮政府在村(社區)核實的基礎上將組織專門人員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予以上報審批,對不符合條件的給予書面答復,同時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第三階段:建立健全檔案(11月21日至12月5日)
嚴格按照城鄉低保檔案管理要求,完善調查和審核程序,建立健全低保檔案,提高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水平。
第四階段:總結上報(12月6日至12月20日)
對城鄉低保年審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上報鎮民政所。
五、工作要求
1.明確思想,深化認識。做好城鄉低保年審工作既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也是進一步完善低保制度的重要內容,是維護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解決當前農村困難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直接的利益問題的需要,是密切黨和人民群眾關系的需要。這是黨和政府賦予我們的職責所在,責任重大,責無旁貸。
2.深入發動,廣泛宣傳。通過散發宣傳單、張貼通告等形式宣傳低保年審工作政策,公布低保信息,做到家喻戶曉;要及時解答群眾的來信、來訪、咨詢,提高服務質量。
3.加強領導,強化監督。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分析、調度農村低保年審工作進度,加強配合,密切協作,鎮紀委、鎮人大、民政所、財政所要定期開展上門入戶的抽查,對低保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對于違規行為和不正之風,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城鄉低保年審工作順利實施。
4.嚴格程序,規范操作。低保工作按照個人申請、村級評議、鄉鎮審核、張榜公示、區級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實施,要堅持收入核算與民主評議并重,嚴格按照要求組織入戶調查、民主評議、三榜公示、審核、審批。建立低保工作責任制,鎮包村干部要現場全程指導,參加評議會議并簽到。各村要把公示照片的復印件、村民代表評議記錄(由參加評議的村民代表本人簽到)的復印件作為審核的必備材料,同時將上述材料上報鎮民政所,切實做到不錯保、不漏保。
5.動態管理、分類施保。鎮政府將按照《山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加強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和分類施保工作。年的低保實行三類施保:A類為低保常補對象,即為喪失和嚴重缺乏勞動力、無經濟來源、法定贍養人和撫(扶)養人沒有贍養、撫(扶)養能力的家庭;B類威低保非常補對象中長期保障戶,即為大病重殘、子女無贍養能力的高齡老人、單親困難家庭;C類為非常保對象中的短期保障戶,即為因災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臨時困難家庭。要堅持以戶為單位,堅決糾正平均分配或“一戶一人”的現象,同時對重病、重殘等困難家庭要重點救助,真正做到公正、公平。
6.完善檔案,規范管理。按照低保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整理歸檔,有關政策、工作職責、操作程序要上墻,工作材料要入盒(年終裝訂成冊),個人檔案要入袋,報表臺賬要準確。
7.嚴明紀律,明確責任。低保年審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嚴格程序,陽光操作,對低保年審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及優親厚友、“關系保”、“人情保”等現象或因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報送紀檢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 上一篇:春季階段性勞務工組織輸轉通知
- 下一篇:農房確權登記指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