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人口調查工作辦法

時間:2022-04-08 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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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人口調查工作辦法

近年來,我區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原有農業人口大量遷移、流動,加之區劃調整相繼劃入四鎮,全區農業人口情況更為復雜。為了真實、客觀地反映目前我區農業人口分布、構成和流動等情況,為先導區的規劃建設決策提供依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統一認識

此次農業人口調查是我區區劃調整后一次全區性、大規模的特定人口調查。通過調查,旨在了解我區目前農業人口的分布、變動、構成、流動以及居住等方面的信息,反映當前全區農業人口的基本情況,更好地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二、加強領導

成立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由同志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同志任常務副組長。區政府辦、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農林水利局、區計生局、區統計局、區公安分局、區征地辦和各街道(鄉、鎮)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區統計局),由胡艷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本次農業人口調查的組織協調工作。

各街道(鄉、鎮)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根據要求成立以行政正職任組長的領導機構,抽調精干力量組建工作機構。各村(包括全區各含農業人口社區,下同)也須成立農業人口調查辦公室。

三、明確要求

(一)調查內容。包括人口以及住戶的基本情況、遷移流動、婚育、就業等方面的內容。

(二)調查時點。此次調查的時點為2012年月1日0時。

(三)調查對象。2012年月1日0時戶籍在我區的農業人口(包括掛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戶籍人口)。

(四)調查方法。按戶籍所在地入戶登記調查,村民小組公示,村、街道(鄉、鎮)逐級把關上報,區統計局負責數據處理、匯總及分析的方式進行。全區各村組織調查員入戶登記調查并要求戶主簽字確認。上戶調查后,各村民小組將本組各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后,各村民小組將調查表上報至村進行村級資料審核匯總,再由各村上報至所屬街道(鄉、鎮)。各街道(鄉、鎮)要根據公安部門提供的農業人口戶籍資料和計生部門提供的農業人口生育及半邊戶情況資料進行比對、審核,匯總后上報至區統計局。

(五)調查流程。本次調查至2012年3月上旬結束。全程分為四個階段:

1、組織發動階段(2月1日—2月6日):主要是制訂工作計劃、擬定調查方案、組建領導機構、落實調查經費,開展數據處理準備及宣傳發動工作。

2、登記復查階段(2月7日—2月27日):由村組織調查員開展入戶登記,收集、整理和審核調查表后,各村民小組公示調查結果,區農業人口調查辦公室組織開展復查。

3、數據審查、處理和資料匯總階段(2月28日—3月10日):村、街道(鄉、鎮)逐級手工匯總調查表上報,區統計局對上報調查表進行審核、編碼、錄入、匯總以及數據質量檢查。

4、成果公布和修訂及利用階段(3月11日—3月15日):對匯總資料主要數據進行公布,編印調查資料,開展分析研究并建立調查數據庫。

四、組建隊伍

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10名工作人員,區公安分局至少明確1人參與領導小組辦公室整個調查活動。各街道(鄉、鎮)至少要明確5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此項工作。各村要保證6名政治過硬、熟悉村情、身體健康的調查員。

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分階段組織各街道(鄉、鎮)和村進行業務培訓,并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工作。

五、落實責任

明確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成員單位以及各村職責,確保任務到人,責任到崗。

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農業人口調查具體事項的落實、日常調度以及調查業務的培訓指導和數據質量督查。

區政府辦:負責農業人口調大事項的協調和督查,完成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財政局:保證調查專項經費及時到位,完成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民政局:負責提供行政區劃變動等方面資料,完成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農林水利局:負責提供我區農村分布和農業人口的基本情況等資料,完成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人口計生局:負責提供全區農業人口生育及半邊戶情況、審核調查對象生育情況、人口變動情況等方面資料,完成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統計局:具體負責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調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對數據進行匯總處理及開發利用,完成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征地辦:負責提供我區農村拆遷情況和拆遷政策等資料,完成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公安分局:負責提供全區農業人口戶籍資料,配合進行摸底、現場登記及資料比對工作,完成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街道(鄉、鎮):負責轄區內調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指導以及轄區內農業人口情況的審核匯總工作,完成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村:負責調查工作的入戶調查及本村調查表的審核匯總和各組公示情況的督促指導,完成上級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保障經費

為保障調查工作穩步推進,區政府安排專項經費用于此次調查工作。各街道(鄉、鎮)務必高度重視,大力支持,按轄區內農業人口每戶不少于2元的標準安排落實專項經費。區政府督查室及區農業人口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級各部門的經費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