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單位機制改革指導方案
時間:2022-04-17 05: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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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快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步伐,根據渭南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縣級文化單位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我縣文化單位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牢把握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文化藝術自身發展規律,以發展為主題,以改革為動力,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以增強活力、壯大實力、多出精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要為目的,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特點和規律的文化管理體制及運行機制,為推動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文化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以改革促發展,以發展促繁榮。堅持以人為本,依靠職工,轉變觀念,樹立新的文化發展觀。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堅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協調發展。堅持政府扶持、社會支持、分類指導、循序漸進、穩步推開、規范操作,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三、目標任務
理順政府與各文化企事業單位的關系,明確政府、文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責權利。根據不同文化單位的性質和功能,合理劃分公益性和經營性文化單位,堅定不移地推進和深化以勞動、人事、分配等三項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按照既要符合文化發展規律,又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體要求,積極探索并逐步建立起宏觀管理調控有力,微觀運行充滿活力的文化管理體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生產服務運行機制。加快培育文化市場,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逐步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和完善的文化創新體系。落實文化產業政策,完善投融資機制,形成以公有制有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健全完善文化市場監管體系。按照省、市要求,組建統一集中的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進一步加強文化市場監管,推進綜合執法。將現有的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及“掃黃打非”等有關行政執法隊伍調整合并,組建統一、高效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執法體制,建設廉潔公正、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素質過硬的執法隊伍。
四、改革的范圍
(一)承擔由國家舉辦或支持的公益事業職能,不以盈利為目的、面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其范圍包括:縣文化館、圖書館。其改革的重點是進一步深化內部三項制度改革,轉化工作機制,提高服務能力,將上述單位改制成為設施完備、功能齊全、服務優良、引導有力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
(二)按照市場原則,把原來從事文化產品生產、提供文化服務和其他經營業務的經營性文化單位實行轉企改革。其范圍包括:縣秦腔劇團、人民劇院、電影公司。改革的重點是通過整合資源,逐步過渡為經營性文化企業,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三)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改革。組建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為文體廣電局下屬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編制機構按規定程序已批(渭編辦發〔2010〕97號、潼編發〔2011〕20號)。由行政主管部門授權在全縣范圍內統一行使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市場管理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職能。
五、改革內容
(一)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注銷縣秦腔劇團、縣電影公司、縣劇院3家事業單位法人,分別成立:縣秦腔劇團有限責任公司、縣電影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縣人民劇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核銷事業編制。新組建的公司是獨立自主經營的市場主體,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縣文體廣電局按照不拘一格、廣開視野的要求和政治強、懂經營、會管理、熟悉市場的標準面向縣內外公開選聘。
(二)改革用人機制。新組建的公司推行全員聘用制,所有崗位重新設定,按需設崗、競爭上崗、以崗定酬、崗變薪變、同崗同酬,全面推行崗位目標責任管理,逐步實現人員的能上能下,合理流動和配置。現有“老人”按新的崗位設置規定,實行事業崗位聘用制,經上崗考核合格者由總經理聘用。新人經考核錄用后,簽定聘用合同,辦理養老、醫療保險。聘用考核過程中,拒聘新崗位和落聘的“老人”,發給績效分配制度中職工固定工資70%的生活費(財政負擔),連續3年不能被聘用或者拒絕聘用的,予以辭退。辭退后單位不再為其繳納各類社會保險。被辭退人員的相關手續及人事檔案按人事部印發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暫行規定》(人調發〔1992〕18號)的有關要求辦理。聘任演職人員以現有人員優先,同時面向社會招聘。轉制時,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與在職職工全部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在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轉制后企業的工作年限。轉制企業應當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合理安置現有人員
1.實施人員分流,辦理提前退休。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的思路,參照市直文化單位文化體制改革辦法,對轉制單位中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干部55歲、工人50歲)5年以內或雖未達到退休年齡但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人員以及工作年限滿25年,從事特殊表演工作的人員,經本人書面申請、單位同意、縣人事勞動部門批準后,可按事業單位退休辦法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2.認真落實分流職工退休費用。本次轉企改制涉及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人員退休費用仍按轉制前事業單位標準核定。有正常事業費的轉制單位以本單位提前退休人員提前退休時核定的事業單位退休費為標準計算,由縣財政全部承擔。沒有正常事業費的轉制單位已退休人員以及符合提前退休條件人員退休時以核定的事業單位退休費和每年遞增10%為標準計算,縣財政承擔50%,轉制單位承擔50%。所需費用統一從退休費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之月起,計算至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繳納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交清費用的次月起,提前退休人員的退休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時足額發放。提前退休人員退休費調整按轉制前已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執行。
3.妥善解決分流職工的醫療保險。離休人員的醫療保障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轉制前已退休人員以及符合提前退休條件人員中,單位已參加醫療保險的,按現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政策享受醫保待遇,單位未參加醫療保險的,按現行政策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后辦理,所需資金由縣財政解決。
4.認真落實轉制后職工養老保險。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從2012年1月1日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納入本縣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2011年12月31日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為繳費年限,不再補繳養老保險費)。轉制后職工養老保險,根據中、省、市有關規定逐步予以解決。
(四)完善國有文化企業資產監管體制。堅持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人、管事和管資產相結合,加強對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確保國有文化資產保值、增值和資產安全。新組建的公司由縣文體廣電局實施監督管理和協調指導,由縣國有資產局履行國有資產監管職責。轉企改制后,授權企業經營文化單位國有資產,并賦予企業充分的用人和經營自主權,確保企業成為獨立經營的法人主體。縣財政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適合國有文化企業實際的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和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并對企業資產經營和管理情況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要與職務和收入掛鉤。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解聘主要負責人職務。
六、配套政策
(一)加大財政投入,轉變投入結構。一是增加財政投入。改革所涉及的單位,財政原有撥款不減少。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增加文化事業單位和文化產業經費投入;二是改變投入方式。以2010年財政對文化經營單位的事業費總數為基數,設立“縣級文化藝術發展專項基金”,逐步建立財政投入、社會融資、單位積累等多渠道投融資機制,統籌文化發展基金,采用以獎代補、政府采購和項目貼息、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等方式,重點用于對優秀文化作品的以獎代補、政府購買公共文化產品、文化發展項目貼息、場館建設補助等;三是加快公益性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堅持以政府投資為主體,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投資文化事業領域,免征土地、城建、人防、環衛等有關費用;四是為確保文化體制工作的順利進行,設立縣級文化體制改革專項資金(原則上每個單位不突破5萬元),主要用于資產評估、審計、政策法律咨詢等方面。
(二)妥善解決社會保障問題。轉制為企業的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前的在編在崗職工,單位和個人繼續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按原渠道辦理退休手續。轉制為企業后新進人員執行企業職工的工資標準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醫療保障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完善和落實財稅優惠政策。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的各項財稅優惠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具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文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14號)、《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4號)等政策規定執行。由縣政府出臺相關財稅優惠政策,支持逐步過渡為經營性的文化單位,走政府扶持、市場引導、持續發展的路子。
七、時間安排
2012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文化體制改革任務。
八、具體要求
1、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縣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宣傳部門協調指導,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落實,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了確保這次文化單位體制改革順利進行,成立縣文化單位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2、分工負責。縣文體廣電局是文化體制改革的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銜接落實省、市關于文化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相關文件,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3、嚴格程序。要積極做好政策宣傳教育工作,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各項工作程序,穩步推進,逐步過渡,切實把各項工作抓實抓細。
4、確保穩定。文化改革各單位要根據縣上的實施方案制訂具體的改革辦法,報縣文化單位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審定后實施,文體廣電局要及時了解和掌握文化單位干部職工的思想動態,切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妥善處理改革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確保涉改單位人心穩定,隊伍穩定,更好地促進我縣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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