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辦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方案
時間:2022-05-03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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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制定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進計劃的通知》有關要求,加快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確保2014年實現全縣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區域均衡、城鄉共進、分類指導、積極推進”為原則,以改善農村學校和城鎮薄弱學校辦學條件為重點,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資源,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和城鄉教育協調發展。
二、目標要求
(一)總體目標
實現全縣城鄉之間、義務教育學校之間在辦學條件、師資水平、管理水平、教育質量等方面基本均衡,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消除義務教育學校擇校和大班額現象,保證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能依法、平等接受義務教育。2014年,全縣義務教育學校達到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所規定的考核標準和各項指標要求,實現高質量的均衡。
(二)年度目標
2012年:全縣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教師編制核定、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統一并落實到位;以公辦中小學為主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城區學校“大班額”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基本完成校安工程建設,完成3處寄宿制學校餐廳建設;實施在職教師培訓工程,輪訓90%在崗教師,加強中小學薄弱學科課程建設,逐步消除薄弱學科,所有的學校能開齊、開足課程,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得到有效幫扶。
2013年: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初步均衡發展。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全縣70%的完全小學和初中學校完成學校標準化建設任務,撤并10所薄弱學校;城鄉教師、校長校際交流有序推進,農村緊缺學科教師配備基本齊全;深化課堂教學改革,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全面提升學生整體素質;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率、鞏固率達到規定要求。
2014年: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職責落實,城鄉一體化的義務教育發展長效機制健全完善,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全面完成;城鄉教師、校長定期交流全面落實,校際間、城鄉間教育質量無明顯差異,縣域內基本消除擇校現象,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得到有效保障,中小學辦學行為全面規范,教育教學質量得到整體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投入,推進標準化學校建設工程,建設義務教育合格學校。
1.進一步優化和完善中小學布局。各鄉鎮(街道)要統籌協調、綜合考慮城鎮化建設、未來人口變動趨勢、城區改造和人民群眾的現實需求,結合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農村中小學“兩熱一暖一改”等工程,積極穩妥地推進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在中小學布局調整過程中,既要堅持適度集中、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又要注重穩步推進、方便學生就近入學。
2.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各鄉鎮(街道)要按照《縣中小學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年度規劃》積極運作、主動配合,統籌轄區內學校按規劃時序及進度要求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對定點保留的學校制定新建、改建或擴建計劃,逐步完成薄弱學校改造任務。2012年底完成實驗小學、河流鎮中學、商店鎮小桑中學、溫店鎮中心小學等教學樓建設任務。繼續實施“211工程”,完成勞店鎮解家小學、商店鎮小桑中學、溫店鎮中心小學、洋湖鄉中心小學及幼兒園的暖氣安裝工程,推進農村中小學改廁治污和取暖工作,建設洋湖鄉中學等3處餐廳,到2013年要有70%的學校完成標準化建設任務,確保2014年全縣所有完全小學、初級中學達到省定基本辦學標準。
3.積極籌措經費,按標準配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在2011年度補充所缺教學儀器和圖書的基礎上,2012年度補充計算機、體、音、美、衛以及綜合實踐科目的設施設備,根據《省普通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標準》教學儀器設備及圖書配備標準,制定缺額的教學儀器和圖書資料添置計劃,確保2013年逐項添置到位;進一步完善信息化工程,補充學校缺額計算機,滿足學生最大班額每人一機要求,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縮小教學水平差距,2014年度讓所有學生都能通過網絡技術接受相對同質的優質教育,同時配齊學校體、音、美、衛、勞以及綜合實踐設施設備。
(二)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統籌區域教師資源,促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之間教師資源相對均衡。
1.完善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補充機制,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縣編辦要按照《省全日制中小學職業中學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的配備新標準,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編制的核編工作。縣人保局、教體局要根據學校緊缺學科教師及特殊崗位人員的缺額現狀,堅持“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通過招聘考試,擇優錄用一批優秀的大學畢業生,并優先補充到薄弱學校,解決緊缺學科師資不足等問題,確保2012年秋季80%義務教育學校的音體美教師為專職教師,2014年秋季所有學校的音體美教師為專職專業教師。積極鼓勵教師根據自己的興趣、特長,參加緊缺學科教師的轉崗培訓,鼓勵優秀教師到農村任教。
2.加大教師培訓力度,全面提升教師素質。建立教師隊伍建設經費保障制度,設立教師培訓專項經費,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教師培訓,重點組織農村教師和薄弱學校的教師培訓。認真做好崗位培訓工作,采取崗前培訓、崗位培訓、集中學習、外出學習、院校進修等多種方式方法,不斷加強全體教師的培訓工作。繼續加強教師學歷提升教育,使小學50歲以下教師高學歷比例達到90%,初中50歲以下教師高學歷比例達到70%,教師參與培訓比例達到100%。加強骨干教師培養,大力推進片區、校際、校本研訓和送教下鄉、城鄉結對工作,實施“名師建設工程”,到2014年培養縣級骨干教師300名、市級學科帶頭人50名、省級骨干教師20名的名師梯隊。
3.統籌規劃,全面實施城鄉教師交流制度。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教師管理體制,均衡配置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教師資源,制定城鄉教師交流計劃和實施方案,實行城鎮教師到農村支教服務制度。2012年開始,進一步強化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教師校際交流力度,并選派鄉鎮學校部分骨干教師到城區學校、城區學校部分骨干教師到鄉鎮學校進行掛職學習鍛煉,確保全面實施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校際交流制度落實。
(三)實施關愛工程,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實現教育機會均衡。
1.認真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落實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與當地常駐居民子女同等入學政策,認真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納、入學后的教育服務和管理工作,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享有當地學生同等待遇。
2.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教育行政部門、殘聯和學校要全面了解當地殘疾兒童少年和貧困殘疾兒童少年的情況,確保要用足用好國家和省對貧困兒童少年的各項救助政策,優先考慮貧困殘疾兒童少年,縣政府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補助在校貧困殘疾學生的生活費用。同時,開展形式多樣的資助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活動,多方籌集資金用于特困殘疾學生生活補助,確保對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實施免費教育。積極開展重度殘疾兒童送教上門的試點工作,進一步完善普通教育學校接收殘疾兒童少年開展隨班就讀工作,落實因材施教、分層輔導的教學管理制度,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3.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教育、婦聯、團委等多個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并實施教育關愛工程,著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共同關心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教育網絡,形成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整體合力。積極探尋新的教育支點、載體和手段,構建網絡式教育新方式,營造“在校如家、師如父母”的溫馨校園教育環境,促進留守學生身心全面健康成長。建立健全在校留守兒童檔案和家校聯系卡制度,進一步完善學校教職工與留守兒童結對幫扶工作機制,注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導工作,及時糾正行為偏差。
4.進一步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習困難等學生的幫扶制度。慈善、紅十字會、團委、婦聯、工會等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主動與教育部門聯合做好貧困學生的調查摸底工作,建立資助數據庫,使需要資助的學生都能得到及時資助,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通過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幫扶措施,使他們順利完成學業,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學習困難等原因而失學。建立有效的教育資助體系,完善救助措施,形成全社會關愛貧困學生的良好氛圍。
5.狠抓“控輟保學”工作。各鄉鎮(街道)要認真履行政府職責,把“控輟保學”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中一項根本任務,進一步明確控輟保學工作的任務要求,建立控制輟學工作責任制度、報告制度和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檢、情況通報、部門聯動等機制,小學入學率、鞏固率分別達到100%、99%,初中入學率、鞏固率分別達99%、98%以上。各學校要及時向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匯報學生輟學情況,動員村委會主動協助鄉鎮(街道)做好學生和家長的思想工作,班主任、學校要與家長及時溝通,同政府部門共同做好輟學生動員返校工作。
(四)規范學校管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質量。
1.全面落實課程方案。各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課程開設的有關要求,完善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三級課程管理體系建設,開全、開齊課程,開足課時,加大中小學課程管理工作力度。積極開展“陽光體育”運動,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鍛煉時間。大力開展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并落實曲藝戲曲進校園活動實施計劃,提高藝術教育課程開課率和教學質量,優化學校藝術教育環境,培養學生藝術特長。大力加強校本教研,積極推進課堂教學改革,探索高效課堂教學模式。切實轉變教師教學理念,注重因材施教,激發學生學習興趣,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積極開展創新實踐活動,認真落實綜合實踐課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動手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2.規范學校辦學行為。認真落實省普通中小學基本規范要求,嚴格執行省規定的中小學生作息制度,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學校,不分重點班、快慢班、特長班,實行平行分班;加強學籍管理,規范學生流動,逐步緩解超班額現象;要堅決糾正中小學校違規補課、強制學生訂購教輔材料及報刊和亂收費行為,切實減輕學生負擔。要切實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要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實施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等方面發揮正確的示范引導作用,努力將每一所學校辦成管理規范、教風嚴謹、質量優良和群眾滿意的學校。
3.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科學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定期對學校進行考核。學生考試成績不得作為評價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唯一依據。學校要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要寓德育于教育教學之中,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形成健康的人格。要積極改革教育教學方法和管理模式,借助省“1751”工程平臺,組建全縣中小學教科研網絡,以三處項目學校為中心,確定跟進試點學校,結合“聯片教研”機制,形成由點到面、縱橫聯合的推進模式,全面提高教育質量。要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關心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努力使所有學生共同成長、進步。要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和鄉村學校少年宮建設,搭建親情教育基地、愛心互動平臺,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4.深化招生考試改革。落實義務教育學生就近入學、免試入學制度,嚴格執行劃片招生政策,合理確定每所學校就近接收學生的范圍,并向社會公布,妥善解決城區中小學生“擇校”問題。學校按照規定接收學生,不得采取考試或者變相考試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種競賽成績作為招生的依據。進一步完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考試制度,優化評價辦法,注重過程管理。改革高中招生辦法,建立和完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制度,促進初中生源的均衡分布,并逐步擴大指標分配比例。
5.強化校園安全管理。以創平安和諧校園為抓手,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舉”,深入持久地對學校及周邊環境實施綜合治理,不斷完善校園安全防范體系和維護穩定機制,確保學校安全與穩定,為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工作環境。
四、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教育副縣長任副組長,人保、編辦、財政、教育、發改、城鄉規劃、國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實施工作,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要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一項戰略性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各單位要根據職責要求,認真履職,積極支持。各鄉鎮(街道)、各相關部門、各學校要對照要求和驗收標準,結合實際,精心制定實施方案,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職責,認真組織實施。
(二)明確責任,通力協作,形成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合力。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如期完成各項建設任務。發改部門要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進程的重要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教育部門要做好學校標準化建設的部署、指導、調度、協調、督查和總結;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規范和完善教育經費轉移支付制度,按實施規劃及時足額將建設資金撥付到位;編辦要根據省、市、縣機構編制管理的相關規定及學校學生規模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教職工編制,在教師補充、職稱評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對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給予傾斜;國土資源部門要對學校標準化建設的用地指標予以優先安排;建設部門要加強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規劃部門要及時為學校標準化建設做好規劃選址等工作;稅務部門要繼續依法足額征收城市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優先用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三)科學運作,加大投入,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按照“政府主導、分步推進、規范化管理、標準化建設”的運行體制,多方籌措建設資金,加大義務教育投入,確保本級財政用于實施義務教育經費的增長比例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確保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義務教育費用逐步增長,確保教職工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一是認真使用好國家、省、市下撥的學校標準化建設資金,使其在學校標準化建設中充分發揮作用;
二是在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資金支持的同時,進一步加大縣級財政資金投入力度,按照標準學校建設的要求,區分輕重緩急,分年度、按項目組織實施;
三是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費附加、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資金,以及其它改善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等資金,切實改善學校辦學條件。
四是對布局調整規劃撤銷的學校資源,政府將按省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置,所得資金用于標準化學校建設;
五是有關部門要減免在學校標準化建設中的各種規費,節省學校建設成本。
六是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和慈善機構等有關方面,通過各種方式支持中小學校標準化建設。各部門、各單位要明確責任,切實承擔起發展義務教育的責任。
(四)強化效能督查,積極構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價機制。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省政府下達的一項任務,也是各級黨委、政府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鄉鎮(街道)、各單位、各學校要層層分解和落實目標任務,細化措施,加強領導,形成工作合力。要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列入工作實績考核,并將其作為評價的一項重要指標。縣政府成立由縣考評辦、縣教育督導室等部門參加的督查組,對各鄉鎮(街道)、各單位、各學校實施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均衡發展工作推進會,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的經驗與做法,對在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做出顯著成績的鄉鎮、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措施不力不能如期完成目標任務的鄉鎮、單位或個人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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