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社便民工程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03 0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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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銷社便民工程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確保“千村千社便民工程”的順利實施,到2013年底在全省中心村或較大村建立2000個農村綜合服務社,根據省民政廳、省供銷社《關于加強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社建設的意見》,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2009〕40號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2010〕46號文件實施“千村千社便民工程”的要求,從滿足農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出發,立足新農村建設的整體規劃和農村社區布局、中心鎮村建設等專項規劃,依托供銷社現有設施、經營網點等為農服務資源,圍繞量的擴張和質的提升這條主線,堅持新建與改造并舉,堅持聯合與合作,堅持供銷社主辦或參與,堅持市場化運作,積極探索建辦的多種形式,努力拓展經營服務范圍,創新經營服務方式,提升經營服務水平,力爭用三年時間在全省中心村或較大村建成2000家以“兩店”(日用消費品店和農資連鎖店)為基礎的農村綜合服務社,確保完成“千村千社便民工程”建設任務。

二、發展目標和實施步驟

(一)發展目標。

全省系統從2011年開始用三年時間新建和改造各1000家農村綜合服務社,其中2011年新建282家、改造306家,2012年新建326家、改造332家,2013年新建392家、改造362家,到2013年底,全省農村綜合服務社總數達到2000家。

(二)實施步驟。

1、第一階段(2011年),結合省社“網絡建設推進年”活動,通過組織制定實施方案,加快推進農村綜合服務社的規劃布局工作,優先選擇中心村和1500人以上的較大村開展試點,在8月底前完成規劃布局工作。組織召開一次全省現場會,總結交流經驗。

2、第二階段(2012年),各地在試點基礎上,培育一批具有不同地區特色的典型,采用組織參觀學習、推廣成功經驗和現場示范等手段,加強典型宣傳,充分發揮示范和帶動作用,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

3、第三階段(2013年),繼續推進量的擴張,進一步加快質的提升。重點是加強綜合服務社的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提高商品配送能力,完善經營服務功能,提升經營服務水平。

三、工作重點

(一)科學規劃布局。農村綜合服務社規劃布局要從當地實際出發,綜合考慮供銷社現狀、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村消費市場、中心鎮村建設、農村社區布局等要素情況。根據當地人口規模、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生產生活需要確定布點和建設規模。要充分發揮供銷社流通企業的作用,參與選址論證和市場前景分析;要結合基層社網店改造升級,整合利用資源,帶動基層社發展經營業務。網絡薄弱和空白縣要把綜合服務社建設納入網絡重建規劃,作為網絡終端的重要載體來建設。

(二)加強聯合合作。建設農村綜合服務社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鼓勵經營業主積極參與;要結合供銷社流通企業的網絡建設,引導其加大建設投入;要廣泛聯合民政、體育、衛生、文化等有關部門及鄉鎮村,積極爭取支持和配合。特別是要加強與民政部門的聯合合作,爭取與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建設相結合,努力做到統一規劃,優勢互補,聯合共建。

(三)推進規范化建設。建設農村綜合服務社要以“兩店”為基礎,逐步拓展經營服務范圍,完善經營服務功能。按照全國總社《農村綜合服務社規范》的標準,加強規范化建設,健全管理制度,做到在加快發展中不斷規范,在規范基礎上不斷提升,爭取到2013年底建成一批具有供銷社特色、經營性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公益性服務功能不斷體現的農村綜合服務中心。

(四)對接“新網工程”。加強商品配送能力是農村綜合服務社健康運營的重要保障。各地供銷社要把農村綜合服務社作為“新網工程”幾網合一的網絡終端來建,大力推進農村綜合服務社與供銷社流通企業的網絡對接。進一步加快農資、日用消費品連鎖龍頭企業及配送中心建設步伐,努力提高商品配送率,促使其在網絡終端建設中與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有效對接,逐步建立完善縣域經營服務網絡體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供銷社都要成立以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為組長,各職能處(科)室及相關企業參與的“千村千社便民工程”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任務。各市供銷社要把建設任務(附后)進一步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供銷社,并加強督促指導,做到層層落實,有效推進。各市、縣(市、區)供銷社要根據目標任務,制定詳細的發展規劃和明確時間進度。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級供銷社要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爭取相關扶持政策和專項扶持資金。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性作用,在扶持供銷社流通企業時,向與農村綜合服務社實現實質性對接和參與的企業及項目傾斜。省供銷創業合作發展基金對建辦農村綜合服務社的扶持,各地要給予相應配套。

(三)完善考核機制。省社將進一步完善綜合業績考核辦法,加大農村綜合服務社考核權重。對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成效顯著的供銷社和參與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力度大的企業,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各地也要制定完善相應的考核獎懲制度,確保“千村千社便民工程”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