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中職招生具體方案
時間:2022-05-17 0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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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及今年省、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搞好三項教育體制改革,持續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大發展,根據《市2012年教育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的目標任務和《試驗區2012年推進教育改革發展試驗(試點)并取得階段性成果實施方案》(畢地教〔2011〕243號)要求,按照3月28日全省職業教育大發展視頻會議的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三項教育改革試點”工作,把我縣巨大的人口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增強職業教育服務地方經濟的能力,促進我縣職業教育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發展。以發展縣內中職教育為主,充分利用縣內外中職教育資源,完成市政府下達的中職招生任務,為明年我縣突破高中階段教育接受省人民政府驗收夯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市2012年教育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要求,為認真做好我縣職業教育工作,搞好今年中職招(送)生宣傳教育活動,落實招(送)生任務,確保完成今年我縣4800人的中職招生任務,努力實現初中畢業生升學率達到66.42%,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55.63%的目標。
三、組織領導
四、落實招(送)生責任制
今年,我縣高中階段教育要完成12000人的招生任務,時間緊,任務重。特別是要實現4800人的中職招(送)生目標,工作十分困難,必須明確任務,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招(送)生責任制,確保目標的實現。把中職招生任務落實到鄉(鎮)和學校,將“招生任務”以“送生任務”的形式進行安排,采取“行政、教育兩條線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初中畢業生升入普通高中或職業高中學習。
行政一條線:鄉(鎮)長為中職送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完成本鄉(鎮)中職送生工作任務。要將縣人民政府下達的中職送生任務分解到各村、落實到具體的人,確保完成任務。
教育一條線:各初中學校校長為中職送生工作直接責任人,負責完成本校送生任務,要將本校送生任務分解落實到人,組織師生扎實開展中職教育宣傳工作,確保完成送生任務。
縣教育局要提供中職學校招生信息,指導各學校做好高中階段招(送)生工作,收集和上報工作進度。
五、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2012年4月15日前。明確工作任務,召開中職教育招生工作會議。
組織召開縣2012年中職教育招生工作會議,部署本年度中職招(送)生工作。一是聯系市內外有資質、具有合法手續的中職學校前來我縣參會,與縣內職業高中洽談聯合辦學事宜,與各初中學校洽談中職招(送)生事宜;二是分解今年中職招(送)生任務,簽訂責任書;三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學校將送生任務進行分解,以學校為單位填寫《縣2012年鄉(鎮)(學校)高中階段送生任務包保名單》交縣教育局;四是組織已辦好相關手續的部分學生就讀中職學校。
第二階段:2012年4月16日——6月15日,組織未參加中考的學生就讀中職學校。
本階段的工作重點是為平山職中和縣綜合職高送生,要與抓“同心·智力支持工程”職業教育送生結合起來,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責任到人,如數完成向平山職中和縣綜合職高送生任務。
5月15日前集中為平山職中送生,6月15日前集中為縣綜合職高送生。
各鄉(鎮)要聯系辦學實力強,能減免學費的中職學校方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就讀。
從本階段起實行半月一報告制度,每月15日、30日由鄉(鎮)人民政府安排專人報告本鄉(鎮)中職送生進度,縣教育局匯總上報縣政府辦公室通報全縣。
第三階段:中考后到普通高中開學工作結束前,集中宣傳,組織學生就讀中職學校。
中考結束后一周內,各學校利用座談會、畢業典禮等活動集中開展中職教育宣傳,邀請相關中職學校、部分學生家長參加。穩定生源,扎實開展送生工作。
各學校在核定普通高中錄取情況后,統計高中階段送生任務完成情況,做好最后沖刺,動員未錄取普通高中的學生就讀中職學校,爭取為今年中職送生工作畫一個圓滿的句號。
第四階段:秋季學期開學到10月31日,統計中職送生任務完成情況。
各招生學校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中下載我縣新生名冊,以生源學校為單位造冊,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后,于10月30日前同時郵寄到市教育局職成教科和我縣教育局職成教股。各學校要提供送生依據,到教育局職成教股核實本校的中職送生情況。縣教育局匯總后上報市教育局職成教科。
六、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認識發展職業教育的重要意義。發展中等職業教育是突破我縣教育發展瓶頸的主要措施,是持續快速推進高中教育的重要著力點,是三項教育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提高我縣勞動力素質、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途徑。完成今年4800人的中職招(送)生任務是一項政治任務,是一件惠民工程,各鄉(鎮)人民政府、教育局、各學校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提前安排、周密部署,確保完成中職招(送)生任務。
(二)嚴格實行招生準入制度。在我縣進行中職招生的市外職業學校,必須經省招生考試院、市教育局職成教科審核批準、縣教育局簽署意見,否則不能在我縣招生。各校要根據日報、市教育局信息綜合平臺公布的招生學校名單和《省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宣傳手冊》上公布的招生學校名單進行核實,嚴禁無資質的學校到我縣招生。
(三)嚴禁不經市、縣教育局許可輸送生源。生源學校組織輸送學生必須經縣教育局許可,及時向縣教育局報送送生名單,縣教育局向市教育局報告備案。
(四)要優先完成“同心·智力支持工程”職業教育送生任務。要在學校大力宣傳“同心·智力支持工程”職業教育項目《招生簡章》和“三免一資助一就業”政策。優先完成縣、市送生任務,嚴禁給縣屬、市屬職業學校招生設置障礙。
(五)各鄉(鎮)要將送生任務分解給駐村干部、村組干部和學校教師來包保完成。各學校要將初中畢業生名單分村造冊提交給各村,把送生任務分解給學校領導、畢業班科任教師和班主任包保完成。學校包保人要與行政包保干部密切配合,共同負責,確保完成送生任務。
(六)各生源學校、中職學校要嚴格遵守中職招生紀律,嚴禁有償招生、中介招生。各初中學校要召開教職工會議,宣傳中職送生紀律,要求任何人不得參與有償送生、中介送生,否則,將根據其情節輕重,給予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各招生學校不得實行有償招生、中介招生,否則,取消其在縣的招生資格。設立縣中職招(送)生工作違法、違紀舉報電話:縣紀檢委:,縣教育局紀檢組:。
(七)加強中職招生工作管理。把中職送生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不能完成送生任務的鄉(鎮)、學校,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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