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四查四整治活動方案
時間:2022-05-17 04:09:00
導語:縣委四查四整治活動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推動“三個建設年”、“四幫四促”、紀檢監察系統“三訪”活動的深入開展和“四要十不準”規定的貫徹落實,改進機關干部作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樹立廉政、勤政、親民、為民的機關干部隊伍形象,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四查四整治”活動。為確保活動順利開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轉作風、保穩定、惠民生、促發展”為目標,以“四查四整治”為載體,認真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改善黨群、干群關系,樹立行業新形象,提高群眾滿意度,全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全縣機關干部轉變觀念、改進作風、弘揚正氣、為民辦事,實現全縣干部隊伍的思想觀念有新變化、工作效能有新提高、工作作風有新轉變、服務意識有新增強。
二、活動原則
(一)服務民生原則。引導干部職工立足崗位為民服務,組織干部職工深入群眾、深入企業、園區、學校、醫院、車站等地方,積極為民辦實事。
(二)化解矛盾原則。結合部門實際積極開展大排查、大接訪、大走訪、大調解活動,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懲教結合原則。對存在的突出問題,不回避,不護短、不遮掩,積極宣傳正面典型,開展警示教育。
(四)注重實效原則。注重上下聯動,創新活動形式,側重解決現實問題,防止“兩張皮”,做到“兩促進”。
三、活動內容
查黨員干部對人民群眾的感情,整治對待群眾冷漠生硬、麻木不仁的問題;查干部隊伍的紀律作風,整治干部不作為甚至亂作為的問題;查干部隊伍的精神狀態和工作方法,整治執行力不強、執行水平不高的問題;查各種不穩定、不和諧因素,整治矛盾糾紛調處不力的問題。
四、工作措施
(一)開展“四個一”活動,提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在全縣干部職工中開展“四個一”活動:一是開展一次“服務對象在我心中”、“我與群眾心連心”等主題演講比賽;二是開展一次為服務對象排憂解難活動;三是開展一次與服務對象談心交心活動;四是開展一次學習警示教育活動,夯實思想基礎,筑牢思想防線。通過開展“四個一”活動,教育干部職工把密切聯系群眾的要求轉化為自覺行動,把人民群眾當親人、時刻把群眾冷暖記在心上,與群眾同心同德、同行同向、同甘共苦。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干部的宗旨意識和公仆情懷,堅決糾正黨員干部對待群眾冷漠生硬、麻木不仁的問題。
(二)整頓干部職工紀律作風,堅決糾正不作為和亂作為問題。以鐵的紀律從嚴整治干部紀律、作風和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集中開展轉變作風、加強紀律等方面的自查自糾,進一步完善紀律制度,嚴格落實紀律規定,嚴格要求干部,從嚴管理干部。要把執行“四要十不準”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情況,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和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考核管理和評議監督。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考核辦要進一步加大明查暗訪力度,組織督導組、信息員、暗訪組進行明查暗訪。對工作作風粗暴、搞特權、逞威風、工作方法簡單、工作紀律渙散、拖拉推諉、不執行“四要十不準”規定、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等問題通過新聞媒體及時公開曝光,對責任人員視其情節給予組織處理或黨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還要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問責,確保長期形成的機關頑癥得以有效解決。
(三)提振干部職工精氣神,提高執行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等制度,促使全縣廣大黨員干部職工真正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精力投到落實中。強化考核,對違反上述有關制度規定和工作長期不在狀態,精神不佳和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干部,采取待崗和組織處理,切實解決在干部隊伍中存在的安于現狀、缺乏工作激情和開拓創新精神的問題。使廣大干部職工始終保持與時俱進的精神狀態。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深入基層和群眾,宣傳中央、省、地、縣決策部署、方針政策,聽民聲、排民憂、解民難、給民利,切實為民辦實事。要在活動期間為基層和群眾解決3件以上熱點難點問題,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要明確職責,解決“誰去落實”的問題;細化工作措施,解決“怎樣落實”的問題;規定時限,解決“何時落實”的問題;嚴格考核,解決“落實不力”的問題;強化督查,解決“全面落實”的問題。
(四)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新機制,暢通訴求渠道。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集中開展開門接訪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深入基層對群眾普遍關心和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重點區域、重點人員進行細致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帳。建立健全通暢便捷的民意表達機制,完善縣委書記大接訪、干部下訪、拓寬在線交流、電子政務、社會聽證會、領導信箱等民意表達渠道,形成通暢無阻、運轉協調、規范有效的民意表達機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運用平等對話、溝通、協調、協商等辦法來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矛盾,引導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維護自身合法利益。在矛盾糾紛排查中,對一般性矛盾糾紛要邊排查邊調處,對重大疑難問題、矛盾糾紛以及越級集體訪、進京非正常上訪要落實領導包案、掛帳督辦等制度。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工作機制,堅持日常排查與集中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采取行政、法律、經濟、感情等綜合措施確保調處化解到位。在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集中開展領導干部“接訪、走訪、回訪”活動,重點圍繞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開展接訪;圍繞接訪中發現的重點、疑難復雜問題開展走訪;圍繞信訪問題的答復、調處息訪息訴開展回訪。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五、實施步驟
開展“四查四整治”活動從2011年8月開始至12月底結束,分動員部署、查找問題、集中整改、總結驗收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23日至8月30日)
1、成立工作機構。成立縣“四查四整治”工作聯席會議,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為召集人、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組織協調全縣“四查四整治”工作。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在縣紀委(縣監察局),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及時成立“四查四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于8月30日前報縣“四查四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時報送聯絡員姓名及移動電話號碼。
2、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全縣“四查四整治”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內容、工作步驟。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于8月30日前報縣“四查四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3、召開動員大會。8月23日召開全縣“四查四整治”動員大會,認真做好思想發動工作。8月30日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召開動員大會,主要領導親自安排部署“四查四整治”活動。新聞媒體切實加大宣傳力度,迅速掀起“四查四整治”活動的熱潮。
4、抓好學習教育。采取集中學習、個人自學、專題輔導等多種形式,組織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學書記在紀念建黨9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學習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以及縣委、縣政府開展“三個建設年”、“四幫四促”和紀檢監察系統“三訪”活動有關文件和試驗區新一輪改革發展大會精神,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以及縣委、縣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來。
5、強化宣傳引導。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開展“四查四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縣“四查四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專項舉報投訴電話等,廣泛征集社會各界、人民群眾對“四查四整治”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形成整體合力。
(二)排查問題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
l、建立排查問題臺帳制。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深入基層、深入企業、深入群眾,采取召開座談會和問卷調查等形式,廣泛收集群眾訴求、各種意見和建議,全面深入查找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影響黨群干群關系的突出問題、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查找干部履行職責和作風效能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排查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及案件線索。對查找出來的問題要建立臺帳,能夠解決的要立即解決;不能立即解決的,要耐心細致地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同時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和方法。
2、適時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組織企業代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風政風監督員、特邀監察員、群眾代表開展對“四查四整治”工作的公認度和滿意度測評活動,對群眾滿意度不高和問題突出的單位,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建議,并將測評結果向社會公布。
(三)集中整治階段(10月1日至11月25日)
1、“四查四整治”工作與“三個建設年”和“四幫四促”、紀檢監察系統“三訪”活動及貫徹落實“四要十不準”規定統籌推進。各鄉鎮、縣直各部門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歸納整理,認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突出重點,明確責任和整改時限,既要有長遠規劃,又要有階段性要求和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和辦法。整改工作中,要將“四查四整治”工作與“三個建設年”和“四幫四促”、紀檢監察系統“三訪”活動和貫徹落實“四要十不準”規定結合起來,做到有效銜接、互相融合、互相促進、統一規劃、統籌推進。
2、建立整改問題長效機制。實行整改問題銷帳制,對短期內不能整改的問題,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期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按時按標準完成整改工作。對雖已整改,但效果不明顯的問題,重新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實。各職能部門要明確一個內設機構統一履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職責,加強考核管理,完善制度,形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經?;?、制度化、規范化的長效機制。整改工作結束后,要認真總結工作中積累的好經驗、好辦法,并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經驗固定下來,建立健全約束、懲治、監督等長效機制。
3、對矛盾糾紛實行風險預警管理。按照預防為主、警示在先、提前介入、源頭控制的原則,建立矛盾糾紛預警管理機制,針對潛在的矛盾糾紛以及其他不穩定因素,制定預警方案,確定風險等級,明確責任主體,采取有效措施實行超前防范,最大限度地防止不穩定現象的發生。
(四)總結驗收階段(11月26日至12月25日)
1、總結經驗成效。2011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縣聯席會議辦公室制定考核評估辦法及標準,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進行考核評估。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認真總結開展“四查四整治”活動的成功經驗、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制定改進措施,形成工作總結于12月10日以前報縣聯席會議辦公室。
2、完成考評驗收。充分發揮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紀檢監察紀律監督、新聞輿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等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采取民調中心調查、召開座談會、組織檢查組驗收等形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開展情況進行綜合測評,測評結果納入對單位和領導干部“雙考雙評雙掛鉤”的內容,同時縣聯席會議辦公室結合活動期間督促檢查情況,各鄉鎮、縣直各部門上報工作推進情況等,對全縣開展“四查四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對成效明顯的予以表揚,工作滯后的予以通報。凡在民意測評中群眾滿意度低于90分的,驗收不予通過。對沒有通過驗收的鄉鎮和部門,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把“四查四整治”活動作為“一把手”工程,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班子成員配合抓的領導機制。要把這次集中整治活動作為“三個建設年”和“四幫四促”、紀檢監察系統“三訪”活動的重要內容,與執行“四要十不準”規定和民主評議行風、創建基層行風建設示范窗口等活動結合起來,與加強社會管理創新和隊伍建設結合起來,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促進“四查四整治”活動順利開展。
(二)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對照“四查四整治”活動內容,重點解決機關干部作風,提高執行力,依法行政,密切聯系群眾。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做到邊整、邊改、邊提高,力戒擺形式、走過場和邊整邊犯。要著力在周到、高效、優質服務、樹立良好形象、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嚴格責任追究、建立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等方面,取得實實在在的整治成效,使社會各界和服務對象感受到各級各部門實實在在的變化。
(三)強化督查,注重實效。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設立投訴舉報箱和舉報電話,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的監督和批評,群策群力,共同推進整治活動的深入發展??h聯席會議辦公室、作風辦、考核辦要加強對各部門履職服務、行風建設、工作紀律、信訪工作等的督查考核,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督促整改,確保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電視臺、報社、政府網站等新聞媒體,在集中整治活動期間,要開辟專欄,及時宣傳報道全縣開展“四查四整治”活動情況,進行深入宣傳報道先進典型。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及時向新聞媒體投稿,積極宣傳各個階段的情況和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 上一篇:刑法口袋罪研討
- 下一篇:景觀構造養生文化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