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創建依法行政方案
時間:2022-05-21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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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我市被省政府確定為全省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市試點單位。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搞好依法行政示范市創建工作,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設進程,按照《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創建省依法行政示范市(區)和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通知》(陜府法發〔2011〕13號)和《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確定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和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通知》(陜府法發〔2011〕47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緊緊圍繞我市中心工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原則,全面推進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設,為構建和諧提供法制保障,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目標
通過創建,使全市政府公務人員法制意識進一步增強,政府職能進一步轉變,行政效能進一步提高,行政決策機制和決策程序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督進一步強化,政府信息進一步公開,社會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三、時間安排
按照全省統一要求,我市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為期一年,大體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研究制定全市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實施方案,成立組織領導機構,召開創建動員會,啟動創建活動。
第二階段:創建階段。
第三階段:驗收階段。
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行政責任。
1、建立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機制。市政府成立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市長,副組長為常務副市長,成員包括市編辦、監察局、人社局、發改委、財政局、審計局、司法局、信訪局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書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秘書長及法制辦主任兼任。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的領導、計劃、安排部署,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落實各項創建任務,以及行政執法爭議的協調處理。市法制辦負責日常工作。(市政府辦負責)
2、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監督、考核制度。每年年初召開依法行政工作會,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每年對依法行政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人民群眾對近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滿意度調查。(市法制辦負責)
政府年度目標考核中依法行政指標占總指標3%以上。(市考核辦、法制辦負責)
3、積極培育依法行政先進典型。市政府確定市財政局、公安局、農業局、交警支隊、質監局、綜合執法局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通過創建活動,以點帶面,逐步擴大創建范圍。(市法制辦負責)
4、建立以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和績效管理制度。(市監察局、效能辦、市政府督查室負責)
5、建立依法行政年度報告制度。市政府每年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就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作書面總結報告。(市法制辦負責)
6、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市法制辦級別為正處級,正式人員12人以上,保證年度財政經費。(市政府辦、編辦、財政局負責)
(二)加強宣傳培訓,大力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1、建立與完善政府領導干部學法制度。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法制講座計劃,安排法制講座不少于2次。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每年不少于3次。(市法制辦負責)
2、建立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測試制度。制定新任領導干部任職前、依法行政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的考察、測試制度,開展考察測試工作。領導干部的任命文件中須明確將考察測試的法律素質情況作為任職依據之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司法局負責)
3、強化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各行政執法部門每年至少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一次培訓,積極組織參加全省的相關專項培訓。(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
建立公務員、行政執法人員年度考核表和任職晉升文件中體現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內容的制度。沒有培訓的,當年不得評為優秀。(市人社局、各部門負責)
4、加強對法律、法規、規章和依法行政的宣傳。各行政執法部門應制定年度宣傳計劃。開展問卷調查、網上調查,調查我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意識是否普遍提高,是否能夠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社會法制環境是否良好。(各行政執法部門、市司法局負責,調查由司法局負責)
(三)轉變政府職能,不斷完善行政管理體制。
1、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合理劃分和規范各部門的職能、權限。制定及完善“三定”人員編制文件,對政府職能設置、機構設置以及人員編制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政府職能、機構設置、人員配置合法、科學、合理。(市編辦負責)
2、加強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職能。全市GDP年增長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進行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方面的問卷調查、網上調查,力爭我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市場主體的滿意度達到80%以上。(市統計局負責)
3、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加強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盡量做到年度內不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社會穩定狀況良好。若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能依法予以妥善處理。開展維穩問卷調查和網上調查,力爭人民群眾滿意度達到80%以上。(市公安局、信訪局、應急辦、市委政法委負責,調查由政法委負責)
4、改革行政管理方式,積極履行行政審批、許可監督檢查職責。各行政許可管理部門辦理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事項必須符合國家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按照“誰實施、誰監督”的原則,對作出的行政許可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各行政許可部門負責)
(四)提高行政效能,簡化行政程序,方便群眾。
1、提高行政效能。各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并完善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等內部管理制度。對機關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行政效能考核,效能低下的進行適當處理。(各行政部門、市效能辦負責)
2、簡化行政程序,方便群眾。政務大廳應完善功能,制定辦事流程,群眾辦事實行“一次性告知”。(市政務大廳負責)
按照規定定期清理行政審批項目,并加強對行政審批項目的日常動態管理。(市監察局、法制辦負責)
(五)強化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監督管理制度。
1、依法制定、修改、廢止、規范性文件。(市法制辦負責)
2、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審核、備案審查制度。(市法制辦負責)
3、依法履行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職責。(市法制辦負責)
4、建立規范性文件異議審查制度,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異議審查。充分聽取廣大群眾的意見,使文件合法合理。(市法制辦負責)
5、開展規范性文件實施效果測評工作。每年針對特定文件至少測評一次。(市法制辦負責)
6、完善規范性文件清理制度。進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后及時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市法制辦負責)
(六)完善行政管理的決策機制,科學民主決策。
1、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制定程序。制定關于重大行政決策的規則、程序。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公開決策。重大行政決策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市法制辦負責)
2、推行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決策聽證程序規則。(市法制辦負責)
重大行政決策都要實施聽證,對聽證中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應當予以吸收采納。(各行政部門負責)
3、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咨詢制度。制定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法律顧問與專家參與的各項重大行政決策每年不少于3次。(市法制辦負責)
4、堅持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所有重大行政決策在作出之前須交法制機構或者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市法制辦負責)
5、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制度。所有重大行政決策作出前須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由集體討論決定。(市政府辦負責)
6、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后評價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定期對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與反饋,決策部門要根據反饋情況適時調整和完善相應決策。(市法制辦、各行政部門負責)
7、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指定專門機構負責追究行政決策責任。對違法和違反政策進行行政決策的有關領導或人員應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市監察局負責)
(七)規范執法行為,強化隊伍建設。
1、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優化行政效能。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市法制辦負責)
2、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行政執法程序。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開展行政執法監督。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建立裁量基準。(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
3、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清理、確認并公告行政執法主體。未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應調離行政執法崗位,嚴格持證上崗,嚴禁無證執法。(市法制辦、編辦、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
4、強化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建立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市監察局、法制辦負責)
5、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行政執法所需經費統一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市財政局負責)
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罰沒收入全額繳入國庫,納入預算管理。不得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不得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與機關業務經費、人員福利掛鉤。(各行政執法部門、市財政局負責)
(八)加強行政復議與調解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
1、建立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機制。進行問卷調查,爭取我市人民群眾對政府在擴大基層群眾自治范圍,充分保障基層群眾各項權利方面滿意度達到80%以上。不得干預基層群眾自治,不得要求群眾自治組織承擔依法應當由政府及其部門履行的職責。(市民政局負責)
2、積極發揮人民調解在解決社會矛盾中的作用,充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市司法局負責)
3、健全行政復議機構,推行行政復議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市法制辦復議機構從事復議工作的人員應達到2人以上,應具有辦理行政復議案件能力。嚴格復議受理和審理程序,審理的所有行政復議案件均應由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參加。(市法制辦負責)
4、依法受理復議案件,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依法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積極創新審理方式,充分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案。(市法制辦負責)
5、鼓勵與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近年行政機關發生的應訴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應達到80%。(市法制辦負責)
(九)完善監督機制,強化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
1、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的民主監督和司法監督。進行問卷調查,爭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議案、建議、提案辦理的滿意率達到80%以上。(市政府督查室)
嚴格執行司法機關生效的決定、裁定、判決。(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
2、加強辦理信訪案件力度,依法接受社會監督。信訪案件辦案結案率應達到80%以上。(市信訪局負責)
3、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各部門要設置專門機構、指定專人負責承辦群眾投訴舉報。收集近年行政機關接收的所有群眾舉報、投訴案件。不得對群眾的舉報、投訴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予以處理。社會影響較大的,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嚴禁打擊報復違法及不當行政行為的檢舉、揭發、曝光者。(各行政執法部門、市監察局、法制辦、效能辦負責)
4、依法履行國家賠償和行政補償職責。嚴格審理國家賠償和行政補償案件,應賠補的按法定程序依法給予足額賠償和補償。(市法制辦、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
5、建立健全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參加執法監督活動每年應不少于3次。(市法制辦、各執法部門負責)
(十)加強信息公開,實行陽光行政。
1、建立與完善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指定專門機構負責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嚴格按照法定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各行政部門負責)
2、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建立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的數據記錄。(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各行政部門負責)
3、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年度報告、責任追究等制度。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一次集中考核、評議。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的年度總結。(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各行政部門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市創建活動是全省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我市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契機,全市要以積極的態度、務實的作風、創新的思維,全力投入到創建活動中來,努力推動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級領導干部要積極支持關心創建工作,確定分管領導和專門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創建活動的實施。要把示范市創建活動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上來,集中精力搞好這項工作。
(三)抓好落實,加強考核。各單位要按照本創建方案,制定本縣區和本部門的創建方案,抓好落實。市政府將通過實地檢查、聽取匯報、查閱資料、隨機抽查、群眾測評等方式對各單位創建工作情況進行考核驗收。考核不合格的,進行查遺補漏,全面整改,仍不改進的,通報批評。考核優秀的,予以表彰獎勵。
(四)抓住關鍵,創出特色。在創建活動中,要統籌兼顧,圍繞中心工作,合理安排,全方位、多層次、多角度地開展創建活動。對活動中涌現的先進工作經驗,在全市進行推廣,樹立典型,起到示范帶動作用。
(五)認真總結,嚴格驗收。各單位完成創建工作并寫出工作總結報市法制辦。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檢查驗收工作,對各部門和各縣區的創建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迎接省上檢查驗收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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