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消防清掃火患戰役辦法
時間:2022-06-20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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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活動,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確保全區火災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國務院公安部“9.26”會議精神,區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區組織開展“清剿火患”戰役。特制定此方案。
一、戰役目標
嚴格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多警聯動”消防工作格局,深入排查社會單位、各行業系統、“九小場所”、社區、農村火災隱患,采取行政、法律、宣傳等手段,全面整治清剿火災隱患,實現一般火災隱患100%有效整改,重大火災隱患100%掛牌督辦,明顯減少亡人火災,有效遏制較大以上亡人火災,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確保火災四項指數全面下降的目標。
二、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
指揮部下設“清剿火患”戰役辦公室在區公安消防大隊,主要負責“清剿火患”戰役的日常事務,主要職責是提供消防法律法規咨詢、技術支持,搜集和通報各鎮(街)階段性工作情況、擬寫工作總結、編發簡報等,做好上傳下達等工作。
同時指揮部下設3個工作督導組,檢查督導全區“清剿火患”戰役工作:
全區檢查督導時間為每季度檢查督導不得少于1次,各組深入各鎮(街)實地檢查單位、場所不少于5個,確保“清剿火患”戰役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每次檢查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報“清剿火患”戰役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上報區人民政府。各區直部門參與檢查督導小組的人員名單請電傳區消防大隊辦公室。
三、清剿范圍和整治重點
(一)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和單位場所。對近幾年來一直未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單位和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未經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徹底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
(二)小單位及“三合一”場所。全面排查轄區個體或者家庭經營的小旅館、餐館、洗浴、商店、網吧、生產加工作坊,以及生產性、經營性“三合一”場所等,重點整治建筑耐火等級、生產經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員工宿舍等隱患。
(三)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對高層、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占用消防車通道和登高面以及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持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
(四)農村重點村寨。組織力量加大農村30戶以上連片村寨、民族文化旅游村寨的檢查巡查力度。重點整治柴草進寨亂堆亂放,私拉亂接電線,村寨室內外電線老化,村民室內外用火、用電,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器材損壞,以及消防安全責任制和農村防火公約不落實等問題。
(五)其他影響本地區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和行業。針對全區實際情況,將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突出的區域和行業納入“清剿火患”戰役范圍,著力消除影響全區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
四、職責分工
區政府辦:負責組織、領導全區“清剿火患”戰役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聯合查處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消防違法行為,對各鎮(街)“清剿火患”戰役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各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整治火災隱患。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三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派出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三合一”場所、“多合一”場所城中村和“六小場所”以及農村30戶以上自然村寨火災隱患清剿工作,堅決杜絕小火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高層民用建筑、地下建筑和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清剿工作,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督促責任單位自查整改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負責對各行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非重點單位“清剿火患”戰役工作進行督導、核查,堅決按照“四個一律”嚴厲查處、徹底鏟除消防違法行為;對派出所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進行檢查督導,為其它部門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
住建部門:按照管轄權限對在建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開展火災隱患清剿工作,并牽頭督促監理單位切實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督促施工單位整改火災隱患;負責牽頭整治影響消防安全和滅火救援工作的戶外廣告;牽頭整治違法搭建堵塞建筑消防車通道、占用登高車操作場地和防火間距的建(構)筑物。
城市管理部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在“清剿火患”戰役工作中對需增建市政消火栓、改造市政給水管網或設置取水設施的、按規定增建、改造和設置,保證消防用水;整治違法搭建堵塞建筑消防車通道、占用登高車操作場地和防火間距的建(構)筑物。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企業、個體工商戶經菅場所的產權證明結合年審、驗照時進行實地查驗,發現使用性質與產極證明不符或者擅自變更經營場所的依法進行查處;對其他部門排查發現的無照經營場所依法予以取締,對被依法撤銷行政許可或者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的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依法采取撤銷注冊登記、變更經營范圍等措施督促社會單位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
區質量管理部門:負責生產、流通、銷售領域消防產品的火災隱患清剿工作。對消防產品生產、進口、銷售、維修單位的違法行為,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進行管理,督促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除火災隱患。
交通運輸部門:督促客貨運輸企業、危險化學物品運輸企業及車輛等單位開展火災隱患清剿工作;對公路交通隧道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排查清剿,督促隧道管理單位強化對消防、應急設施的管理維護,確保完好有效,杜絕停用消防設施和鎖閉、堵塞車行橫通道、車行疏散通道、人行橫通道、人行疏散通道等嚴重影響消防安全和應急救援的行為。
文體部門:督促影劇院、夜總會、歌舞廳、音樂吧、卡拉0K廳、游樂(藝)廳、網吧、演藝廳等公共娛樂場所開展火災隱患清剿工作。
旅游部門:督促星級賓館、飯店、旅游景區(點)開展火災隱患清剿工作。
安監部門:負責督促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單位或個體經營者開展火災隱患清剿工作,對全區各鎮(街)安監站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教育政行主管部門:負責全區中小學校以及幼兒園的“清剿火患”戰役工作,督促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及托兒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以“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工作為契機,每月開展一次火災隱患清剿行動。同時,要嚴格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和我區《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計劃》要求,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教學內容;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教學、培訓工作,確保消防安全教育進課堂,不斷提升廣大師生消防安全素質,普及消防常識和自救逃生知識,全面推進全區中小學校以及幼兒園的“清剿火患”戰役工作,夯實校園消防安全基礎。
區衛生部門:負責全區各類醫院、衛生所、防疫站“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應督促本系統內的各類醫院、衛生所、防疫站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開展好火災隱患清剿工作。
民政、宗教等其它行政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權限開展好“清剿火患”戰役工作,督促養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福利院、體育場館、宗教活動場所等有關單位場所做好火患清剿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堅持政府主導,實行包保責任。全區各級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進行部署,結合實際和火災特點,制定工作方案和計劃,將“清剿火患”工作落實到個人,建立政府和行業部門領導分片、分行業包干制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全區各級各部門要成立專項檢查組,對所轄行業單位和監管場所開展聯合大檢查。各鎮(街)要督促村(居)民委員會相關人員,深入社區、農村村寨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積極協調電力部門逐步規范農村30戶以上村寨進戶電源線路。
(二)建立“層級”管理,實行“網格”清剿。全區以行業系統為單位、以鎮(街)為基本單元劃分火災隱患清剿網絡,對轄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網格劃分,每個網格要明確落實檢查組人員、任務及工作責任,每次檢查要進行詳細記錄,實行“實名制”排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排查的社區、鄉村、單位場所必須建立健全工作檔案,做到單位場所及火災隱患底數清,情況明。
(三)建立聯動機制,實施多部門聯查。全區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好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樹立“一盤棋”思想,加強溝通,形成合力,聯合清剿火災隱患。特別是公安部門要結合治安防范和嚴打整治,強化日常治安巡邏檢查中的消防安全檢查,協助辦理關停查封、強制拆除清除等消防違法案件,指導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工作;宣傳部門要加大對“清剿火患”工作進展情況的宣傳力度;要將“清剿火患”工作入公安機關年度目標考核、干部績效考核、派出所等級評定和民警精細化考評內容。
(四)鐵腕整治隱患,嚴格剛性執法。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要對排查和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凡單位、“三合一”場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凡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凡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凡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要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凡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凡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以公安機關名義書面提請區人民政府掛牌督辦。
(五)加大宣傳力度,借力群眾剿患。全區各級各部門要依托市、區主流媒體加大消防宣傳報道力度,跟蹤報道“清剿火患”工作動態、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典型火災案例宣傳,適時向社會通報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成效,形成強大聲勢和濃厚的輿論氛圍。特別是公安消防部門要借助“119”消防宣傳日策劃大型消防宣傳活動,發動社會群眾參與清剿火災隱患工作,舉報消防違法行為。
六、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將“清剿火患”戰役作為深入推進消防安全“五大”活動的重要措施,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層層安排部署,抓好落實。特別是各鎮(街)要及時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干部、三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動員社會單位、居(村)民委員會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迅速打響“清剿火患”戰役。
(二)清剿火患階段。全區各級各部門要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將“清剿火患”戰役的目標任務細化量化到每天,深入社區、農村、社會單位全面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清剿工作,做到不漏一個社區、不漏一個村莊、不漏一個單位場所,對已經排查過的單位要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活動,確保火災隱患不反彈。
(三)總結驗收。全區各級各部門要認真總結分析,查找不足,建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鞏固、深化戰役成果。認真做好省、市工作組的迎接工作,區政府將在上級考核之前,對各職能部門及各鎮(街)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進行抽查,對抽查結果較差的單位,全區點名通報,對工作開展較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周密部署。全區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將“清剿火患”戰役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務,堅持“政府主導、標準先行、部門聯動、專群結合、關口前移”的方針,統籌安排,周密部署,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全力火災隱患清剿工作,全區“清剿火患”戰役實現每周抽查,每月通報點評。國慶、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區政府領導將組織開展針對性的戰役行動,不斷掀起“清剿火患”戰役高潮。
(二)落實責任,加大宣傳,強化督導。全區各級各部門要逐級量化“清剿火患”戰役工作任務,明確專人抓好落實,同時,要廣泛發動各單位開展行之有效的社會化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形成強大宣傳攻勢,全面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人人參與、齊抓共管”的“清剿火患”工作格局,通過持久有力的輿論造勢推動“清剿火患”戰役深入開展。各本階段,區政府3個檢查督導組要加大工作力度,實行跟蹤問效,對工作開展不力的鎮(街)實行“掛牌督辦”,全區點明通報,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依法整治,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工作實效。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堅決依法整治,絕不手軟;同時,要樹立“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指導思想,不斷鞏固“清剿火患”戰役成果,認真總結工作中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幫扶指導,最大限度地實現監督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區人民政府將適時組織開展明查暗訪工作,一經發現“清剿火患”戰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和鎮(街),實現行全區通報批評;對“清剿火患”戰役走過場,發生較大以上火災的,要嚴格責任倒查,嚴肅追究責任。
區直各部門、各鎮(街)務必報工作方案及動員部署情況、照片;每月20日報當月“清剿火患”戰役戰況統計表和工作臺帳以及戰役工作小結;報“清剿火患”戰役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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