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打非治違整體方案

時間:2022-06-29 0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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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打非治違整體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開展好“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宣傳教育“三項行動”(以下簡稱“三項行動”)。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安全發展”的理念,加強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強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著力解決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問題,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產治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全面排查治理重點行業領域的事故隱患和“三違”行為;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各鄉鎮各部門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職工安全技能。通過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進一步減少事故總量,遏制較大事故,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內容

(一)開展“打非”工作,推進安全生產執法行動。主要是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規范安全生產經營秩序,重點對下列行為依法進行打擊或查處: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4)瞞報事故的;

(5)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8)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二)認真開展“治違”工作,推進安全生產治理行動。主要是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使“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明顯減少,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進一步深化。重點治理以下問題:

(1)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監督檢查不到位的部門和單位;

(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3)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

(4)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5)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達不到安全標準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6)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7)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三)認真開展“抓責任”工作,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主要是貫徹落實魯發〔2011〕17號文件、煙發〔2011〕32號文件、長發〔2012〕8號文件,抓好“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各個層面、各個環節的責任落實。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強化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增強安全意識。重點落實以下工作:

1.深入貫徹魯發〔2011〕17號文件、煙發〔2011〕32號文件、長發〔2012〕8號文件,層層分解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2.抓好事故控制指標的分解落實,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層層分解事故控制指標,嚴格控制指標進度,把指標進度量化到每一個月、每一個季度進行控制。凡是事故多發、事故指標超過控制進度的,都要認真分析事故多發的原因,總結規律,舉一反三,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

3.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系列宣傳教育,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法》和《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宣傳,組織開展好今年6月份第八個“安全生產月”集中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示范活動,總結典型,推廣經驗。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制度,公布生產安全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查處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開展安全生產誠信企業、安全社區創建活動,推動基層安全水平的提高。

4.開展全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對領導干部的安全教育,要結合當前開展的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加強安全發展理念的教育,學習魯發〔2011〕17號文件、煙發〔2011〕32號文件、長發〔2011〕8號文件,明確承擔的任務和責任,研究探討實現安全發展的思路、途徑、方法和措施。對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法制、主體責任、安全誠信等方面的教育。對職工群眾的安全教育,要加強遵章守紀、安全技能和自防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對農民工的安全技術培訓,要提高覆蓋面,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通過崗前培訓、崗位練兵、技能比武等,提高農民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三、重點行業打非治理工作分工

(一)打非工作分工

1.海上交通運輸:縣港航局牽頭負責依法查處無證或證照不全船舶非法從事海上客貨運輸。重點查處登陸艇非法營運;摩托艇和旅游船只無證及超航區、超范圍經營;客貨運輸船舶非法運輸“三品”等違法行為。縣海事處牽頭負責查處逃避簽證船舶以及摩托艇、旅游船只超航區運輸等問題。

2.漁業生產:由縣海洋與漁業局牽頭負責查處漁船和漁業輔助船舶改變作業性質,非法載人載客載貨和超載行為,依法取締非法進行江瑤貝采捕等行為;查處休閑漁業船只超載和超航區經營行為。縣邊防大隊牽頭負責查處漁村及各生產經營單位看海摩托艇及各類“三無”船只。

3.道路交通:由縣公安交警大隊牽頭負責查處路上無牌無證車輛、農用車非法從事客貨運輸行為。縣交通局負責牽頭查處客貨運輸車輛違規營運行為。縣農機部門牽頭負責查處生產場所農用車輛違法載客、無牌行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

4.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由縣公安消防大隊牽頭負責依法查處未經消防審核驗收而投入使用的有關建筑工程,依法查處未經消防安全驗收擅自開業的歌舞廳、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網吧等公眾聚集場所。

5.山林防火:由縣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牽頭負責依法查處違反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省、市森林防火規定以及縣森林防火管理辦法的各類違法、違章森林火災肇事案件,保證各項森林防火責任和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6.建筑施工:由縣建設局牽頭負責打擊、取締非法建設行為,嚴查無規劃報建、無施工許可證、無質量安全監督、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的“五無”建筑工程。

7.燃氣:由縣建設局牽頭負責查處無證經營液化氣行為。由縣質監局牽頭負責查處違規充裝、非法倒罐倒賣行為。

8.露天采石場:由縣國土局牽頭負責查處非法采石等違法行為,堅決關閉采石場。

9.煙花爆竹:由縣公安局牽頭負責,縣安監、交通、工商部門密切配合,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販運、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落實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暫行規定的通知》(長政辦發〔2011〕34號)的有關規定,認真查處監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二)治違重點及工作分工

1.海上運輸:由縣港航局、海事處依照責任分工分別牽頭負責加強海上運輸安全管理,杜絕超抗風等級出航、超載等違規規章行為;嚴格執行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設備的保養和配備要求;排查治理航運企業和海上運輸船舶安全隱患;加強對摩托艇、旅游船舶、危險品運輸船舶的安全監管,實施海上客貨運輸、旅游(旅游艇)船舶的遠程監控安全管理,對轄區內和公司內部海上運輸船舶實行全方位網絡監控。

2.漁業:由縣海洋與漁業局牽頭負責漁業安全治理,檢查漁業船舶是否持船舶檢驗證、船舶登記證和捕撈許可證(捕撈漁船);漁業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號設施設備中是否配備齊全,運行正常,杜絕大風天氣出海、不穿戴救生衣、超載、漂載、不合理配載等違規違章行為;實行漁業船舶進出港簽證和漁業船舶編隊生產制度;加強蟹籠、漁運等高危作業漁船及老舊漁業船舶安全生產;加強漁業船員職業技能培訓教育,嚴格執行各項航行作業規則、規程等。

3.道路交通:縣公安局、交通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杜絕車輛超載、超速、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違章行為;重點加強對旅游運輸車輛、公交車輛、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嚴格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營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的安全監管;排查治理旅游沿線危險路段和養護維修作業安全措施等。

4.農業機械:由縣農機局牽頭負責。嚴格拖拉機登記、年度檢驗,拖拉機駕駛證的申領、換發和審驗;加強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平安農機”等活動,加強農機安全基礎管理。

5.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由縣公安消防大隊牽頭負責。重點治理商場、市場、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生產經營單位火災隱患,特別是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落實建筑之間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等要求;消防設施及消火栓系統要運行正常;電氣線路敷設以及電氣設備安全,經營性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通過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消防產品的質量符合要求

6.山林防火:由縣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牽頭負責。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分級落實各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山林防火責任;加強山林防火隊伍建設,配足配齊撲火器械;重點排查分散在林區內的旅游景區、風電場、育苗廠、廟宇等場所火災隱患。防火期內,在各進山主要入口設置檢查站,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杜絕一切上墳燒紙、燒荒、吸煙等野外用火。

7.旅游:由縣旅游局牽頭負責。全面排查治理景區落石隱患,落實危險路段、游樂場所安全防范措施,規范旅游社、星級賓館和“漁業樂”等旅游服務接待單位的安全管理,確保游客安全。

8.危險化學品:縣安監局牽頭負責行業治理工作。重點治理未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要求的危化品企業,嚴格各加油站、涉氨等重點行業裝卸、檢維修和廢棄裝置拆除等環節管理,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儲存場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災及有毒氣體泄漏的場所、罐區安全防護措施;治理“三違”現象和事故隱患。

9.建筑施工:由縣建設局牽頭負責,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監管,制定和落實預防坍塌、高處墜落、起重機械事故措施,加強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和使用管理。

10.特種設備:由縣質監局牽頭負責。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日常維修保養;嚴格壓力容器、鍋爐、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設備的檢驗、檢測;重點對過期、超時限使用或未經檢驗投入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治理;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縣電力、通信、文化、教育、衛生等各個行業領域的監管部門,都要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明確治理內容,開展治理活動。

四、工作步驟

要把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貫穿于“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之中,并結合春夏秋冬四大戰役抓好落實,做好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同考核。同時要結合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6月10日前)。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的內容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制定本鄉鎮、本部門、本行業(領域)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并抓好組織發動。6月12日前,各鄉鎮和縣直各牽頭部門的實施方案報送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二)全面排查,治理整改階段(6月11日至9月30日)。結合我縣“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夏季、秋季戰役的部署要求,重點抓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1.針對海上運輸、漁業生產、道路交通、旅游、公共消防、建筑施工、危化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落實政府和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進一步強化海上運輸和漁業生產船只安全管理、道路交通超員超載超速超限治理、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墜落、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等專項整治措施,堅持邊查邊糾、邊查邊改、邊查邊治理、邊查邊打擊,切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3.落實汛期防風、防雨、防坍塌、防雷電等措施,嚴密防范因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4.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任務措施的宣傳貫徹落實;加強崗前培訓,推進職業安全教育,促進提高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5.各鄉鎮各部門在9月份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為國慶6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三)鞏固提高,考核驗收階段(10月1日至12月10日)。結合全縣“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冬季戰役,重點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1.針對四季度工作的特點,進一步查處和打擊海上非法運輸、船只非法載人載客載貨,超抗風等級出航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非法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加強森林防火和公眾聚集場消防,全面落實防寒風大潮、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交通運輸安全防范等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2.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對今年前三個戰役排查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梳理,對影響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及其成因進行深入分析,舉一反三,有針對性的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3.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于11月20日前報送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4.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將結合對各鄉鎮和有關部門的考核工作,對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對活動開展的領導,縣政府將成立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推進“三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活動開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縣安監局)。各鄉鎮政府和各牽頭部門也要建立必要的工作機構,認真落實好政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研究,靠上抓好落實,班子成員要按照“一崗雙責”,抓好分管領域的“打非、治違、抓責任”工作。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要做好綜合協調和督查工作。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要針對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的內容,強化各項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統籌協調,務求實效。著重做好“四個結合”:一是把“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與我縣“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四大戰役結合起來,突出每個季節、每個戰役的特點,抓好各項工作落實。二是安全執法與安全治理相結合,重點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同時對安全治理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及時組織聯合執法、專項執法督促解決;三是“三項行動”與“三項建設”(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相結合,研究把握安全生產規律,完善和落實治本之策,推進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四是把“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與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相結合,嚴格安全生產許可,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安全監管監察,確保工作實效。

(三)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對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要抓住不放,組織縣安監、交通、海洋與漁業、公安、經貿、旅游、建設、國土資源、工商、質監等部門,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治理違規違章現象,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單位,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堅決取締。凡是取締、關閉的企業及建設項目,供電部門要立即停止供電,電力主管部門要監督落實。狠抓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的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安全基礎保障水平;加大汛期、“十一”、冬季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的安全防范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四)嚴格責任追究,嚴肅事故處理。要協調執法行動,嚴格行政執法,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實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等制度,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依法嚴厲查處。要充分發揮生產安全事故處理協調機制的作用,嚴肅追究責任,堅決懲處生產安全事故涉及的瞞報事故、失職、瀆職以及事故背后的腐敗行為,公開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要落實重特大事故約談制度、現場會制度和通報制度,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

(五)強化監督檢查,加強信息報送。各鄉鎮政府及負有安全監管、行業管理職責的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打非、治違、抓責任”和“三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行動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各鄉鎮每月至少組織對到重點企業檢查一次;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尚未徹底整改的企業或有非法生產經營跡象的單位(區域),要不間斷地進行巡查,防患于未然。要建立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推進“三項行動”工作的督查通報制度,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和縣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督查,及時掌握各鄉鎮、各部門和本行業、本領域、本系統工作進展情況,通報重大問題執法解決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并定期。各鄉鎮政府和各牽頭部門每月18日前要將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推進“三項行動”情況報表(見附件)報送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11月份一并報送活動開展情況總結。

(六)廣泛宣傳發動,加強輿論引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推進“三項行動”的目標、重點和要求,廣泛發動群眾,增強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推進“三項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要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典型事例,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事故隱患,對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推進“三項行動”工作不力、走過場的單位公開曝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教育,宣傳普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在全社會營造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