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市場治理指導方案
時間:2022-07-05 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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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市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市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在我區開展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為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部署切實有效地推進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根據區委、區局有關要求,按照“清理、整頓、規范、發展”的工作原則,深入開展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全面規范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執業行為,堅決制止和糾正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自律性管理機制,促進其規范化、法制化發展。
二、工作范圍和重點
本次專項治理的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是指:區勞動保障部門批準辦理了《職業中介許可證》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本次專項治理以區香港中路工商企業密集區、火車站為重點,兼顧其他地區和場所,對未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從事職業中介服務的機構依法進行取締;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從事職業中介服務出現違法違規現象的機構進行清理整頓。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成立區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齊煒任組長,副局長劉海波、劉春子任副組長,區勞動監察大隊、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區就業科等相關單位領導為成員,統一組織領導全區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勞動監察大隊與就業科按領導小組的部署安排分工配合做好相關工作,開展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
成立區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我區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
做好專項治理前的調查摸底工作。以換發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為契機,對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的戶數、資質(資格)發放情況、類型、分布情況等基本情況開展全面的調查摸底。要按照人力資源中介的行業標準和規范,根據專項治理自查表(見附件2)組織開展全面的自查自糾,填寫專項治理自查表。自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經營活動是否依法進行,是否存在不正當競爭、超范圍超資質行為、業務程序違法或非法活動等;二是經營活動是否完全正確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約定的、自設的義務,是否存在損害國家、企業、個人或者公眾利益的行為;三是經營活動是否遵守行業自律規定、職業道德,是否存在失誤、過錯或獲取不當利益的行為。對于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要及時進行整改、規范。調查摸底情況和專項治理自查表應于2011年2月10日前收回。
(三)集中整治階段
按照市、區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從資質審查、市場準入、年檢把關、案件查處、信用監管等方面入手,全面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嚴格規范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主體資格,嚴厲查處打擊一批嚴重損害群眾、企業利益的組織,有效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對不符合資質(資格)條件的,一律不得批準資質(資格)許可;對于已不具備資質條件的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和執業人員,要及時吊銷或撤銷其資質許可證件;對執業人員同業兼職的,依法嚴厲查處。加強巡查,對所有的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進行實地勘查,全面梳理,及時發現問題,查處案件。
建立完善舉報投訴制度、服務跟蹤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社會監督員制度,提高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現機率;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格查處價格欺詐、提供虛假信息、搞惡性競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要選擇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一批違法行為,震攝違法分子。對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的違法違規行為,除經濟處罰外,還要綜合不同情況采取限制其進入中介市場、取消執業資格、清出中介市場、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提高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及執業人員違法違規成本。區領導小組將統一組織一至兩次全區專項治理集中執法行動,整合執法力量,集中一段時間,嚴厲打擊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的違法違規行為,有力震攝違法分子。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建章立制階段
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長效監管機制。針對目前經營性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現狀,研究開展信用等級評定辦法,促進其誠信經營、健康發展。一是研究制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信用評價、信用管理機制。二是加強信用監管。根據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的不同信用等級,分別實施分級監管。對失信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協調相關單位對其依法停業整頓。經清理整頓,仍不符合條件的,責令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拒不辦理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建立嚴重失信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黑名單”,逐步淘汰一批不具備資質條件、嚴重失信的中介組織,凈化中介市場。三是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對失信的中介組織依法進行不良信用記錄公示、警告提示、限制信貸、限制消費、限制市場準入、降低信用等級、行政司法處罰等懲戒,形成良好的信用環境。
(五)檢查總結階段
根據區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將對全區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的檢查、總結、上報,對工作認真負責、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治理中好的做法與經驗進行總結推廣。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工作整改沒有到位的,再用1至2個月時間責令進一步整改,并加強督查、督辦,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全面完成,達到預期目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開展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是全國、全省和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營造公平、競爭有序的就業環境,是促進就業的迫切需要。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統一部署,嚴格執法,務求實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協調配合。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完善內、外兩方面的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對內做好業務主管部門同執法隊伍的協調配合,對外及時同工商、公安等部門溝通專項行動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將專項行動列入本部門工作議事日程,加強工作指導、調度和督促檢查,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積極協調新聞媒體,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輿論媒介,及時報道治理情況,一是通過印發宣傳單等形式,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提高求職者的自我保護能力。二是宣傳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和專項治理行動成效。對非法職介的慣用手法予以揭露,對違法犯罪活動和違規經營行為,要加大曝光力度。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營造氛圍,優化執法環境。
(四)認真受理查處舉報投訴。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投訴渠道,在職業介紹機構經營場所、工商企業密集區、流動人口集散地公布查處取締“黑職介”的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接到舉報,要立即調查核實,依法查處,做到有報必查,查必有果。對群眾、企業的投訴、舉報,要把整頓規范情況及時反饋給群眾和企業,讓社會來監督人力資源市場中介組織,創造良好的環境。要明確工作責任,對專項治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工作懈怠、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其行政責任。
(五)加強溝通,及時總結。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于每季度初前十天向領導小組報送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和有關統計報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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