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稅普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18 10: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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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稅普查工作方案

為全面掌握全區城鎮土地實際使用狀況,摸清土地使用稅的稅基數據和資料,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稅基普查,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的要求

(一)摸清全區稅源底數。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稅基普查,根本目的在于對全區轄區內所有應稅單位進行徹底清查,摸清全區稅源底數,全面掌握全區稅源分布狀況及構成,清理各種漏征漏管戶,堵塞稅收管理漏洞,真正做到應收盡收。

(二)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我國目前在土地保有環節征收的唯一稅種,征收對象、征收標準相對穩定,近年來已逐漸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稅基普查,將摸清全區應稅土地面積、土地利用等情況,建立起我區準確的土地使用稅稅源數據庫,從而強化土地使用稅的征收管理,形成相對穩定、固定的財政收入來源。

二、普查范圍

在區范圍內使用(占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均納入這次普查的范圍。前款所稱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三、普查方法

(一)成立普查機構。區政府成立土地使用稅稅基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全區普查工作;各街鎮也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抽調專門人員,具體實施普查工作。

(二)全面實地排查。以街鎮為單位,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管轄區域內使用(占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進行一次全面普查。普查人員要對轄區內的土地使用(占用)情況認真普查,逐戶發放《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稅基普查表》,確保普查全面到位。

(三)搞好部門配合。為確保此次普查的質量和實效,各街鎮、村居、政府相關部門要明確責任,互相協作,密切配合。具體包括:各街鎮負責本次普查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各級國土部門負責及時向普查小組提供需核實確認的單位和個人的土地權屬資料,并做好應稅土地面積確認的技術保障;各部門、街鎮、村居負責提供土地(房屋)出租有關資料;地稅部門根據上述資料,進行信息比對,確定應稅土地面積,并做好稅款清繳工作。

(四)強化后勤保障。由于本次普查工作人員多,時間長,為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各級財政部門要為普查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普查步驟

普查自2012年3月1日至4月底,分宣傳培訓、集中普查、普查總結三個階段:

(一)宣傳培訓階段(3月1日—3月7日)

區政府成立以各綜合治稅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普查領導小組,各街鎮成立不少于10人的普查小組;區政府組織全區普查人員進行培訓,使每位普查人員了解普查內容、工作要求、相關政策及報表填制;按照普查實施方案,在全區范圍內進行廣泛宣傳發動。

(二)集中普查階段(3月8日—4月20日)

各街鎮普查小組,對全區所有土地使用人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普查摸底,摸清底數。各街鎮普查小組按照所屬街鎮的行政區域對轄區內所有單位和個人,逐戶發放普查表,做好發放登記,并要求被普查人三日內將填寫完整的普查表送回普查小組。對不配合或干擾、阻撓普查工作的單位及個人,普查人員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街鎮領導進行處理,涉及生產、經營單位(個人)的,可同時告知所屬稅務機關進行處理。

(三)普查總結階段(4月21日—4月30日)

集中普查階段結束后,各普查小組要把普查的結果,分類匯總,填制《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稅基普查臺賬》(電子表格),并結合普查情況及發現的問題,提出下一步強化管理的意見、建議,于4月30日前報送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普查具體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統一思想,真抓實干,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普查工作成立專門領導小組,由吳承丙區長任組長,孫斌副區長任副組長,財政、地稅、國土等綜合治稅部門負責人及各街鎮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負責普查活動的組織、協調、指導、督辦等事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地稅分局,具體負責日常普查工作。

(二)加強數據比對,提升管理質效。把稅源普查和組織收入、清查漏管戶、加強日常征收管理工作結合起來。普查工作結束后,稅務機關應對普查數據進行比對、分析,對未納入管理的業戶及時納入正常管理。對稅款繳納存在差異的,按照稅收政策規定,及時補征稅款,并按照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做出處理。

(三)強化工作督查,嚴格工作責任。區政府成立由財政、監察、督查部門參加的督導組,對各街鎮普查情況進行督查。對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編報假材料或拒絕、阻撓普查和玩忽職守、授意、指使偽造失真資料,以及未按規定時間、要求開展普查的,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匯報,視情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四)設立激勵政策,嚴格兌現獎懲。對通過本次普查新增的土地使用稅及房屋、土地租賃新增稅款,按照新增區本級收入的80%獎勵各街鎮。對普查中工作突出的先進個人,給予一定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