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群眾走訪活動方案
時間:2022-07-22 11: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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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全國城市街道社區創先爭優活動指導小組《關于在城市街道社區工作者中開展“走千戶、訪千人”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和諧社區建設,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在全市城市街道社區工作者中開展“走千戶、訪千人”活動(以下簡稱“走訪活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認真踐行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要求,堅持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堅持掌握民情、了解民需、解決民憂,不斷提升街道社區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斷提升街道社區工作者的群眾觀和服務觀,不斷提升廣大街道社區群眾的歸屬感和認同感,將城市街道社區創先爭優活動與和諧社區建設引向深入。
二、主要任務
圍繞和諧社區建設任務和當前街道社區中心工作,突出民生為重、服務為先的主題,組織廣大街道社區工作者深入實際、深入基層,走訪群眾不少于1500戶,掌握第一手情況,了解群眾現實需求,知民需、解民憂、辦實事,扎實推進“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深入開展,取得實效。
(一)切實關注民生
著重梳理多數群眾反映強烈的合法訴求和合理需求,積極回應治安保衛、環境保潔、衛生保健、餐飲購物等社區居民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優先安排對轄區困難群體和特殊人群的“走訪活動”,努力解決困難群眾和特殊人群在入托入學、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和住房安置等方面的實際困難。
(二)切實兌現承諾
將“走訪活動”與前期開展的黨員公開承諾結合起來,把走訪范圍、走訪形式、走訪效果納入承諾事項,向走訪對象報告履行承諾的進度和結果,根據“走訪活動”中反饋的群眾意見和民生需求調整承諾內容和承諾時限,以“走訪活動”的參與表現作為評議承諾的重要指標。
(三)切實推動發展
充分尊重社區居民在街道社區發展中的主體地位,就街道社區發展重大問題廣泛匯集民意、有效集中民智,開辟社區居民參與社區管理服務的新渠道,為政府部門科學決策提供民情依據。在積極凝聚社區居民共識的基礎上,抓緊就社區居民普遍關心的問題研究對策思路、完善政策措施。
(四)切實鍛煉隊伍
把“走訪活動”融入街道社區管理服務各項活動中,引導街道社區工作者在走訪工作中最大限度掌握社區居民個性需求及普遍性需求,最大限度增進對居民群眾深厚感情,最大限度提高做群眾工作本領,做到知民情、解民憂、暖民心,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情況熟、服務優、威望高的街道社區干部隊伍。
三、活動形式
“走訪活動”的參與范圍包括:全體街道干部和社區工作者,結合社會管理創新,創新參與形式,重點是社區網格員。走訪對象包括:全部轄區居民、外來人口、社區社會組織和駐區單位,重點是孤寡空巢老人、殘疾人、優撫對象、社區矯正對象、刑釋解教人員和困難家庭。“走訪活動”一般應采取包片走訪的方式,根據社區地域范圍、人口規模、工作力量、重點對象分布、居民生活習慣等因素制定走訪方案,科學確定走訪任務、合理安排走訪進度,精心設計走訪方式,努力消除走訪盲區,把“走訪活動”落實到包片區、落實到責任人、落實到工作日,確保走訪工作取得扎扎實實的成效。
(一)窗口接訪。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和專項社區服務設施等窗口單位直接面向群眾的優勢,在依法依規為居民辦事服務的同時,開展有針對性的訪談調研工作,征詢社區居民對辦事服務情況的滿意程度,了解社區居民對社區各項工作的意見建議,提高走訪活動效率。
(二)入戶走訪。要在與居民進行充分溝通,取得居民理解同意的基礎上,盡可能多地開展入戶走訪工作。通過入戶走訪,掌握走訪對象基本情況,包括家庭結構、家庭成員政治面貌、職業學歷、特長愛好、困難訴求和意見建議等,要注意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并認真做好走訪記錄。入戶走訪時應注意溝通方式,尊重走訪對象的民族感情和生活習慣。
(三)工作隨訪。要利用街道社區推進各項管理服務工作,或舉辦黨員學習、民主議事、教育培訓和文體娛樂等集會活動的機會開展工作隨訪,“走訪活動”既可以與相關工作結合進行,也可以單獨進行。要靈活采取個別訪談、會議座談、專題調研、問卷調查、“愿望樹”、居民留言等多種方式,確保“走訪活動”取得預期效果。
(四)定期巡訪。要在此次“走訪活動”的基礎上,為困難群體和特殊人群建立專門民情檔案,實行跟蹤回訪和定期巡訪,注意掌握其思想動態和生活狀況的第一手資料,幫助其解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具體困難,將社區各項管理服務資源向困難群體和特殊人群重點傾斜。
四、實施步驟
活動時間為2012年9月底至11月上旬,共2個月。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9月底至10月上旬)。制定開展“走訪活動”的實施方案,進行動員部署。督促指導各街道社區制定具體方案,廣泛宣傳“走訪活動”的重要意義,調動街道社區工作者參與“走訪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地結合自身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走訪活動”的督導,并通過開展群眾評議、滿意度測評等形式,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2年11月上旬)。各地對“走
訪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系統總結,于11月9日前將活動總結報告及典型經驗報送至市民政局政權社區處。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地要深刻認識“走訪活動”的重要意義,將“走訪活動”作為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的有力抓手和提升街道社區窗口單位服務水平的有利契機,加強領導力量、研究實施方案、制定激勵政策、配備工作力量、保證工作經費,將“走訪活動”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地要及時召開會議,研究部署開展“走訪活動”,街道社區具體負責“走訪活動”的組織實施。要注意處理好“走訪活動”與街道社區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的關系,實現“走訪活動”與日常管理服務活動“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要做好向社區居民群眾的宣傳和解釋,在安排入戶走訪時尊重社區居民的選擇和意愿。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積極利用街道、社區工作平臺,圍繞“走訪活動”的基本目的、參與范圍、主要效果等內容,采用廣大社區干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一系列宣傳活動,提升“走訪活動”社會影響。要注意培育發掘此次“走訪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好典型好模范,注意總結推廣此次“走訪活動”中形成的群眾工作好經驗好做法,形成長效機制,使“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成為廣大街道社區干部常態化的自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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