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民生工程監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29 09: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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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民生工程監查工作方案

一、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民生工程監督檢查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實施29項民生工程,是我縣貫徹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推進縣域經濟跨越式發展,建設和諧的重大舉措,對于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繼續加強對民生工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是各級監察機構義不容辭的責任。各級監察機構要組織廣大干部認真學習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充分認識實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義,深刻領會上級和縣委、縣政府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堅強決心,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不斷增強做好監督檢查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把對民生工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作為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的重中之重,擺上突出位置,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點,加強督查,確保各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民生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環節多。各級監察機構要按照省市有關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理清思路,突出重點,切實加強工程實施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重點抓好以下四個方面的監督檢查:

一是加強對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1、是否按規定的標準,發放“五保戶”供養費、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費和醫療保險費;2、是否按規定的范圍,對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戶”、農村重點優撫對象、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分別給予相應的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和獎勵扶助;3、是否按規定的要求,落實城鄉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白內障患者復明工程等建設任務;4、是否建立高校和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5、是否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是否覆蓋到全縣所有農村居民,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是否全面實施;6、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開工建設情況,以及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是否得到完善等。

二是加強對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1、縣財政、發展改革、教育、民政、勞動保障、水務、衛生、計生等有關職能部門,是否制定并實行了領導責任制、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以及制度的落實情況;2、是否建立了計算機工作程序庫;3、是否按規定建立了政務公開制度;4、是否認真履行應盡的工作責任,有無失職瀆職行為。

三是加強對民生工程資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1、項目資金的撥付是否及時,由各級財政分擔的資金是否及時到位;2、項目資金是否被擠占、挪用、拖欠,有無降低標準發放和克扣、截留項目資金問題;3、有無虛報冒領、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問題;4、發放或補助到人的項目資金,是否做好調查摸底、審核評議等工作,是否實行“張榜公布、打卡發放、直接到人”的社會化發放辦法;5、有無貪污挪用等違紀違法行為。

四是加強對工程進展和效能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1、是否符合土地、環保、規劃、建設、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2、是否建立并落實工程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驗收制和政府采購制等;3、建設項目資金是否落實、工程款是否按規定撥付、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4、政府有關部門在辦理此類項目時的行政效能情況。

三、嚴肅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堅決糾正和查處民生工程實施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堅決糾正民生工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從嚴查處違法違紀案件,既是監察機關的重要職責,也是嚴肅工作紀律的具體體現。各級監察機構要公布和設立專項舉報電話,認真受理人民群眾對實施民生工程的舉報和投訴,并注意發現和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對下列違法違紀行為,一經發現,要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觸犯刑律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后果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一是擅自降低補助和發放標準,應公開未公開,搞暗箱操作的;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認真落實民生工程政策措施,搞變通、打折扣的;三是工作不負責,推諉扯皮、玩忽職守,嚴重影響民生工程順利實施的;四是虛報冒領、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五是克扣、截留、擠占、挪用、拖欠、貪污項目資金的;六是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搞以權謀私的。在堅決糾正民生工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的同時,還要注意剖析問題產生的原因,責成有關地方和部門舉一反三,認真整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要責成其限期制定和完善;管理不到位、不落實的,要責成其立即改進。

四、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全面推進民生工程監督檢查工作

做好民生工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意義重大,任務艱巨。各級監察機構要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民生工程監督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一)、監督檢查人員安排

1、縣監察局的監督檢查在“縣民生工程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并根據情況邀請縣人大、縣政協有關領導及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和縣監察局特邀監察員參加。

2、縣直牽頭部門的監督檢查以本部門紀委(紀檢組)為主,相關業務部門人員參加;未設紀檢組織的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監督檢查工作。

3、各級紀檢監察組織應根據工作需要抽調有關部門人員參加監督檢查。

(二)、監督檢查工作方式和要求

1、監督檢查以“聽、看、查、訪”方式進行,“聽”即聽取情況介紹,“看”即實地察看,“查”即查閱相關資料,“訪”即走訪受益對象。

對涉及資金發放的項目應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全年抽查的鄉鎮面不低于70%,其中抽查村、居委會面應占鄉鎮數量的40%以上,必須走訪一定數量的受益對象。

對涉及工程建設的項目應跟蹤工程進度適時進行監督檢查,抽查項目全年一般不低于20個。

2、監督檢查中要嚴格要求、細致認真并真實客觀記錄有關情況,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對民生工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具體問題要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限期整改落實。對不同渠道反映的問題要結合監督檢查認真妥善處理。

3、對監督檢查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觸犯法律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每月月底前,各鄉鎮紀委、開發區紀工委和縣直牽頭部門應將民生工程監督檢查信息及時報送縣監察局,年底前須書面報告總體監督檢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