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績效考評指導方案
時間:2022-08-12 09: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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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機關效能建設,充分調動農委二級機構及各科室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農委各項工作的快速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農委績效考評工作由農委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委效能辦負責考評的日常工作。
二、考評原則
堅持全面系統、突出重點、注重過程、強調實績、連續穩定、制度規范、客觀公正、結果公示的原則,接受監督。
三、考評對象
農委二級機構及機關內設科室。
四、考評指標及分值
考評總分:1000分。
(一)經濟與社會發展(560分)
1、重點項目建設(100分)
2、民生工程(90分)
3、計劃生育(30分)
4、文明創建(40分)
5、單位崗位目標重點任務(300分)
(二)信訪穩定(50分)
1、信訪工作(20分)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30分)
(三)黨的建設(130分)
1、基層組織建設(20分)
2、宣傳工作(30分)
3、黨風廉政建設(50分)
(四)效能與優化環境(260分)
1、優質服務(70分)
2、效能機制建設與督查(60分)
3、萬人評議(70分)
4、機關建設(60分)
五、考評方法
委效能辦負責制定年度考評日程、程序和操作辦法,牽頭組織全面考評。
參政考評單位和科室有:委辦公室、干部室、信訪辦、文明辦、計生辦、項目辦等。
缺項部分分數確定,加分、扣分因素,分差控制參照蒙效秘〔2011〕5號文件執行。
六、考評紀律
1、實施考評的單位和人員要堅持考評原則,嚴格依據本方案實施考評。
2、被考評單位要提供原始實績證明資料,嚴禁弄虛作假。
3、專項考評牽頭單位和科室要按程序做好考評工作,對考評結果負責。
七、考評結果運用
1、委效能辦對考評全過程進行監督,組織匯總考評分分數,結果報委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審核,由委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獎懲。
2、機關效能建設按考評部分從高分到低分,得分前三名的,優先確定為先進單位,單位或科室負責人年終考評優先確定為優秀等次,職稱或職務優先晉升;得分后三名的,限期整改,單位或科室當年不評先,單位或科室負責人不評優不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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