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權益專項行動方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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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權益專項行動方案2篇

第一篇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工商總局《關于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的通知》、《進一步加強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的指導意見》及省工商局《關于貫徹落實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和市工商局馬工商[2012]41號的文件精神,確保我市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

這次專項行動涉及到市場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消協和工商所等多個單位,為加強領導和協調,縣局成立行動領導組,由黨組書記、局長張丕同志擔任組長,副局長林斌、楊漢東,紀檢組長王燕濤同志擔任副組長,各職能股室、直屬機構和工商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場規范管理局)負責制定方案、完善監管制度、統籌協調和督查等工作。

二、專項整治行動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1月-3月)重點抓好宣傳和調研工作。一是抓好宣傳工作。要及時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尋求支持,和各相關部門加強聯系,尋求配合;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采用分發宣傳單、召開會等形式,擴大這次行動的影響,要向企業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力求做到家喻戶曉。二是抓好摸底工作。明確行動內容,對涉及檢查的企業開展摸底調查,做到心中有數。三是抓好培訓工作。縣局決定在對參加專項行動的人員進行集中培訓,了解行動的計劃和內容,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內容。

第二階段(4月-9月)實施階段。一是根據職責分工集中力量對轄區內重點整治行業所涉企業進行檢查。二是收集企業格式條款合同以及符合格式條款特征的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進行分類整理、審查備案。三是對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對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

第三階段(10月-12月)總結階段。一是集中進行回訪。10月份前,承擔整治職責的各相關單位要對整治企業進行一次集中回訪,主要回訪內容是:有無未發現的遺漏問題,要求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要求備案的是否備案到位,整治后的合同格式條款使用情況是否規范,對合同格式條款有無群眾投訴和各方面的意見。對回訪發現的問題,要認真處理到位。二是進行總結。11月至12月,進行總結,要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經驗,不斷探索完善格式條款監管制度,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三、專項整治行動重點領域和職責分工

根據省局《關于貫徹落實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的要求,我縣整治行動的重點領域是:通訊服務、房地產交易、裝飾裝修、汽車銷售及維修、旅游服務、餐飲服務行業、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洗衣行業的合同格式條款(包括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

專項整治行動重點領域職責分工:在全縣范圍內,房地產交易、汽車銷售及維修、旅游服務和有線電視等領域由縣局市場局負責;通訊服務、裝飾裝修、餐飲服務行業、物業管理及洗衣行業等領域由轄區內工商所負責。

四、專項整治行動的任務和具體措施

這次專項整治行動總的任務是:整治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排除消費者的權利等三類違法行為。具體要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審查合同格式條款;規范合同格式條款備案;打擊合同格式條款違法行為。

㈠做好審查合同格式條款工作。對按《省合同監督條例》中規定已備案的格式合同進行重新審查,對應備案而未備案的格式合同進行審查;對《省合同監督條例》未要求備案,但列入本次整治重點行業的格式合同及合同格式條款進行審查。具體審查內容:一是有合同示范文本或有已備案的格式合同,當事人是否使用;二是當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或有已備案的格式合同,有無擅自格式化合同條款內容或附加協議;三是合同格式條款是否違法違規,包括: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己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對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設定消費者的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超過法定數額或合理數額、設定消費者承擔應由經營者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消費者請求支付違約金和損害賠償的權利、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等。

㈡做好合同格式條款備案工作。經過審查后,對已經備案的格式合同履行再備案手續,對應備案而未備案的格式合同履行備案手續;對不屬于《省合同監督條例》規定的備案范圍而又列入本次整治重點的格式合同,經與當事人協商后履行備案手續。各相關單位在合同格式條款備案中應注意:一是對專業性、技術性不強的合同格式條款,可由工商部門審查后直接履行備案手續;二是對專業性、技術性比較強的合同格式條款,可以邀請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行業組織、消費者協會及其他社會團體、專家學者、相關企業代表、消費者代表參加的評審組審查通過后履行備案手續;三是對公眾涉及面較廣的合同格式條款,必要時向社會公示,征求公眾意見后履行備案手續。

㈢做好打擊合同格式條款違法行為工作。對侵害消費者權益合同格式條款的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對應備案而不備案的,應依法查處;對應修改而不修改的,應責令限期改正;對整治中發現的違法案件,要堅決查處,應當移送的,要依法移送。

五、專項整治行動的幾點要求

今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對發揮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能作用,有效服務民生,維護公平,預防和打擊經濟生活中存在的“霸王條款”,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規范、和諧的市場消費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縣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高度重視,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認真開展好這次專項行動。

㈠要加強領導,注重宣傳。各單位要做好任務前的準備工作,加強行動前對相關文件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集中精力落實好這此專項整治行動。要積極做好專項行動的宣傳工作,營造良好氛圍,讓社會公眾全面了解此次整治工作的進展和成果。各相關單位要及時與專項整治行動有關的信息報道。

㈡要加強配合,搞好分工協作。一是在系統內做好組織協調工作,要注意整合監管資源,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執法效能,具體分工是: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格式合同的審查、備案,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和對違法合同案件的查處,并對各行業的格式合同進行規范和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負責對消費爭議開展行政調解,對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開展行政指導,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和各工商所對具有格式條款特征的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進行審查和處理;政策法規部門負責本次行動的法律咨詢和保障;消協負責向社會廣泛征集意見,組織利用專家庫的資源,在審查論證合同格式條款的基礎上,依法點評不公平格式條款;二是對系統外要加強協作,努力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對整治中涉及到的部門和行業協會,要主動聯系,必要時可以采取聯合行動的方式,加大這次行動的力度和影響力。

㈢要加強督查力度。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按照國家工商總局對這次專項行動的要求,縣局已把這次專項行動納入年度目標任務績效考核中;各相關單位要分解任務,責任到人;對成績突出的要給予表彰,對整治不力的要給予批評。要加強督查,確保各項部署落實到位,在專項行動實施階段,省局將對各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不定期的督查。11月份,省局對此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為做好迎檢工作,縣局也將對各相關單位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和督查,各相關單位亦應適時組織對轄區的工作督查,以確保各階段任務的落實。

㈣要認真總結經驗,及時報送相關材料。各相關單位應按照本方案要求,4月-9月,各相關單位應當按照市局方案確定的重點領域各行業專項整治《行動任務完成時限表》(見附件)規定的時間統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每個月將各工商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以報表(見附件)形式于每月12日、22日前上報縣局,每月22日前上報專項整治行動月總結并至少上報1件典型案件或典型案例。7月份國家工商總局要組織典型案例分析和辦案經驗交流,各相關單位要在6月18日前,將專項行動開展的情況、取得的經驗、查處的典型案件和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上報縣局;9月份,各相關單位要對此次專項行動進行總結,9月18日前將總結材料以及報表報縣局,并做好迎檢工作,以備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市局對這次專項行動的檢查。

第二篇

為規范我縣經紀人市場經營行為,嚴厲查處中介經紀機構和經紀執(從)業人員違法經營活動,確保我縣中介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市局統一部署,縣局決定于2011年6月10日至9月30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經紀人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現印發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依據《經紀人管理辦法》,通過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經紀人市場經營秩序,查處中介領域存在的各種違法違規交易行為,凈化市場環境,營造公平競爭、規范誠信的市場氛圍,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二、整治范圍

專項整治范圍包括本縣所有從事車輛中介機構、貨物、物流配送企業和個人;房地產企業、物業管理機構;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咨詢服務的中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三、整治重點

1、無證無照從事經紀人經營活動以及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擅自變更經營場所等經營活動。

2、經紀執業人員不按時向所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備案信息不真實、不完整的行為。

3、經紀執業人員基本情況不在經營場所明示的行為。

4、經紀執業人員不在經紀合同中簽名的行為。

5、經紀執業人員采取欺詐、脅迫、收受賄賂和惡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行為。

6、利用虛假信息,誘人簽訂合同,騙取中介費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行為。

四、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工商所針對轄區整治范圍內的房地產、車輛、物流等中介機構廣泛宣傳開展專項整治的目的、意義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指導開展自查自糾,建立完善方便快捷的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1年6月21日至7月20日)。中介機構依照《經紀人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照《中介專項整治自查情況表》(見附件1)開展自查自糾,針對查找出的問題,于7月20日前完成自糾整改,并將《自查情況表》報縣局(市場規范管理局)登記審核。

(三)全面檢查、重點整治階段(2011年7月21日至8月20日)。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縣局市場規范管理局組織對轄區整治范圍內的中介機構進行全面檢查。對在規定期限內不自行整改或拒不整改糾正的,要依法嚴肅處理。檢查中發現的案件和線索,要及時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處理。

(四)總結鞏固階段(2011年8月20日至30日)。對本次開展專項整治的情況及其取得的成效及時進行認真總結,特別是針對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不斷強化管理,建立健全促進中介市場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經紀人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是強化政府監管職能、加快培育中介市場,提高中介服務水平、促進我縣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視,把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結合起來,講究工作方式,注重工作質量,要做到宣傳到位,檢查到位,整改落實到位。

(二)明確各自職責。各工商所要結合本轄區實際,細化整治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要注重加強與有關單位和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形成專項整治的工作合力;要加強上下之間的溝通和聯系,建立健全情況通報以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機制。

(三)確保整治效果。各工商所要進一步加大對中介機構監管力度,及時處理經紀人市場上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切實加強對經紀人備案、執業人員情況明示、業務活動記錄留存、經紀合同執業簽名等規范經營行為的指導。要加強相關數據的采集錄入,著力推進經紀人中介機構的信用監管,從制度建設和機制創新入手,努力尋求“治本”的途徑和辦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