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發展提升督查方案

時間:2022-09-28 03: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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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發展提升督查方案

為進一步有效鞏固機關效能年和創業服務年活動成果,提升辦事效能和提高服務水平,深入推進發展提升年活動,確保全年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根據省、市局和縣政府發展提升年活動工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督查工作的順利進行,縣局成立工作督查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胡禮鋒任組長,黨組成員任副組長,機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察室,羅成榮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督查范圍

各分局、機關各部門全體工作人員。

三、督查時間安排

經縣局黨組會研究決定,從2012年3月起每季度開展一次工作督查,由縣局各分管領導帶隊組織實施督查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3月底,縣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曾翔東帶隊開展內務、隊伍建設、機關效能工作督查。

4月底,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郭凱帶隊開展市場主體登記監管、市管、商廣工作督查。

5月底,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魏陽君帶隊開展食品安全監管、消保維權、公平交易執法工作督查。

從6月份起按上述順序依次開展工作督查。

四、督查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督查要求

1、本次督查采取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方法,主要采取實地查看、查閱資料、聽取匯報、現場反饋的方式進行。

2、各單位接通知后,請對照督查內容做好自查工作,對各項工作進行全面細致的總結,及早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督查工作順利進行。

3、在每季度工作督查中,各部門要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創造性地提出解決問題的工作思路或辦法。

4、每次督查工作結束后,縣局將印發督查通報,并作為對各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依據之一。

5、各分局、機關各部門要積極做好迎接市局的行政執法效能督查工作。凡發生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定的人和事,一經查實,將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的暫行規定》、《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談話的暫行規定》和《市工商局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規定,一是對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在全局進行通報,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二是對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三是違紀違規性質嚴重、態度特別惡劣、負面影響較大的責任人經查實后,對責任人實行停職并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四是對責任人單位主要領導實行問責問廉函詢并寫出深刻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