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兩集中兩到位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09 03: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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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局兩集中兩到位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縣行政審批推行“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實施方案》,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行政許可法》為依據,以精簡、統一、效能為原則,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兩集中、兩到位”為主題,努力構建“審管分離、權責掛鉤”和“服務一站式、審批一條龍”的行政審批工作機制,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優良環境。

二、明確在行政服務中心審批項目

根據國家發改委《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設立在行政服務中心核發、換發、變更《收費許可證》項目1個。設立在行政服務中心《收費許可證》年審項目1個。

三、實施職能歸并原則

依據干辦發[2012]33號文件規定,行政審批科室向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行政審批項目進中心到位,行政審批授權到位等要求,將遠離收費管理股辦理《收費許可證》、《收費許可證》年審全部在行政服務中心進行,在真正意義上實現物價部門行政許可在“一個窗口辦理,咨詢、受理、核準、發證一條龍服務”的服務承諾。

四、強化責任追究,實行“誰許可、誰負責”

建立健全行政許可責任制,明確行政許可的責任主體、責任內容、責任追究辦法等事項,對下列十一項違規行為實行責任追究:1、擅自增加、設定行政許可項目(包括增加許可環節、附加前置條件)或變相執行已明令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的;2、為按照公示內容執行的;3、未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補辦的申請材料的;4、未履行告知義務的;5、向申請人提出不正當要求或不按有關規定收費的;6、擅自截留、滯留或丟失申報材料,影響正常審批的;7、未按照規定履行承諾,受到申請人投訴,經查證屬實的;8、無正當理由,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不予批準的;9、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申請予以批準的;10、不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和服務職能的;11、未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的。

五、加強組織領導

為了認真做好“兩集中、兩到位”工作,一是局成立物價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