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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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兩違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摸清“兩違”底數的基礎上,集中時間、力量,以“六重點”和“六先拆”為重點,全面推進“兩違”綜合治理“百日攻堅”行動。堅決杜絕違法搶建現象、實現新增“兩違”零增長,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力爭通過100天攻堅行動,完成拆除“六重點”和“六先拆”摸底違建量的80%和年度拆除目標的70%以上,確保取得階段性成效,為深入推進“兩違”綜合治理三年行動營造良好氛圍,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重點
(一)切實摸清底數。加大“兩違”調查摸底力度,必須在6月20日前完成全部“兩違”的調查摸底,全面摸清底數,建立“一違一檔”臺賬,形成“兩違”清單,為“兩違”分類處置和拆違工作打好基礎。
(二)杜絕新增“兩違”。以遏制新增“兩違”為重點,實行全方位動態監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拆除。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突擊搶建,對新增“兩違”行為“露頭就打、出土就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確保新增“兩違”項目數量與違建面積均為零。
(三)強力實施拆違。以“六重點和“六先拆”為重點,集中力量實施拆除。一是各村(居)每月至少協助配合街道牽頭組織一次大型拆違行動,集中拆除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違法建設,形成執法震懾力量;二是加強街道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的自查自糾力度,對拒不整改的,移交紀檢、組織部門處理。三是著力查處投訴舉報案件,要把查處投訴舉報作為開展“百日攻堅”行動的重要手段,加強投訴舉報的管理,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通過群眾舉報掌握重要線索,及時組織核查、處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對上級下轉的督辦件辦結率達到100%,轉辦件辦結率達到80%以上。
(四)強化疏堵結合。一方面,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在“兩違”綜合治理行動中,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兩違”治理的指導意見,大膽啟用簡易程序,及時組織強制拆除,使“兩違”治理迅速收獲成效,持續保持拆違高壓態勢;另一方面,從著力改善農村群眾住房條件出發,加快街道、村(居)規劃編制,研究制定加快街道村(居)個人建房審批規定,出臺“兩違”建筑分類處置辦法,妥善解決歷史遺留的各類“兩違”問題,將“兩違”治理變為民心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抓好街道轄區“兩違”綜合治理“百日攻堅”行動,街道成立了“兩違”綜合治理“百日攻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居)也要求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百日攻堅”行動工作計劃,明確工作安排和責任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抓好“兩違”綜合治理“百日攻堅”行動的落實。要求各村(居)“百日攻堅”行動工作計劃于6月15日前報送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村(居)、街道相關職能部門要齊抓共管,不扯皮、不推諉,確保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要充分發揮拆違互助片區的作用,加強“兩違”巡查、監管和牽頭組織拆除工作;街道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兩違”案件執法力度,配合做好整治;街道“兩違”綜合治理“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協調工商、稅務等證照審批部門對違法建筑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不予核發許可證照;協調供水、供電等服務企業對“兩違”建設采取停水、停電等聯動執法措施;協調公安、司法、信訪等部門提前介入,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化解矛盾糾紛,確保拆除違法建設工作萬無一失,維護轄區社會安定穩定。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村(居)要每月組織一次法律法規集中宣傳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法治氛圍,形成高壓的輿論態勢。要及時發現和總結“百日攻堅”行動中涌現的典型事跡、經驗做法和成效,推出示范村(居)好的典型,推廣典型經驗,形成“比、學、趕、超”氛圍。公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特別是轄區黨員干部參與違建、失職瀆職的反面典型案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通報工作成效,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對策。
(四)強化督促檢查。“百日攻堅”行動開展期間,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追究小組要對各村(居)、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和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及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建立通報制度,及時通報進展情況,同時對工作不力的部門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百日攻堅”行動結束后,各村(居)要及時總結本轄區“百日攻堅”行動開展情況,并于2014年9月15日前將書面材料報送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篇:地質災害隱患點群眾安全轉移預案
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預案編制的依據
1、街道災害隱患點調查小結及防災預案;
2、永防[2014]1號《關于開展鄉村防洪預案編制工作的通知》精神。
三、群眾安全轉移
1、信息運行:依據本街道地質災害防災抗災情況由領導小組組長依據上級有關防災抗災布置要求,召開緊急會義,部署有關工作,由副組長負責通知各村、各居的責任人在接到信息馬上通知本單位的具體災害隱患點,在防災抗災中,各村(居)要及時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及時匯報情況,以便街道統一協調指揮。
2、安全轉移信號:
(1)警戒險情:由各村(居)負責人和包片干部按要求通知到各家各戶,并預先通知危險險情的信號。
(2)危險險情:除完成上述規定外,采取敲鑼、廣播等方法進行傳播。
3、轉移路線及注意事項:
(1)根據各村的不同情況,由各村對災害隱患點逐個進行預先擬定,其中包括疏散路線、人員安置情況。
(2)街道掛包村(居)領導、駐村干部及村(居)負責人應深入受災戶,組織轉移到安全地帶,并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確保安全轉移工作順利進行。
(3)各村(居)要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協助受災點安全轉移,重點做好安全工作和協助抗災救災。
四、警報解除
當險情排除后,由領導小組聯絡各村(居)負責人,通知各家各戶及轉移到安全地帶的所有群眾,并嚴密監視動態。
第三篇:城市景觀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形象,街道主要沿街實施準立面景觀綜合整治工作,現將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構建和諧社區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群眾生活環境質量,提高城市品位為中心,以規范城市準立面景觀管理為目標,著力營造路暢、街美、景優的城市道路景觀,進一步提高城市主要道路街面景觀綜合水平。
二、實施范圍
街道主要街面景觀綜合整治工程實施范圍為:解放南路經黃竹洋路至火車站、分司右路。
三、整治要求
(一)沿街店招和遮陽篷布
由街道牽頭,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配合,將沿街店招作為此次整治的重要內容,實施“穿衣戴帽”更新,對沿街影響城市景觀的老化、破舊店招、一店兩招進行拆除;對沿街門面遮陽篷布進行拆除;對沿街門面兩邊瓷磚破損和污跡進行清洗和更換;對墻面破損和亂圖、亂寫進行粉飾,確保干凈整潔,無破損、污跡,對店外攤的清理和流動攤販引導;對沿街道路兩邊的衛生死角和雜草進行清理;對沿街修理摩托車場所占道現象進行規范和引導到店內;對道路兩旁綠化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對沿街建筑范圍以外的違章搭建進行拆除;對店前人行道車輛停放進行歸整。確保設施整潔美觀、錯落有致,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二)戶外廣告招牌
參照市準立面改造有關要求,由街道牽頭,城市綜合執法大隊配合,對沿街的戶外廣告和門店招牌廣告進行歸整。拆除對擅自設置和廢棄、陳舊、破損、外露支架的戶外廣告和招牌須拆除;同一地段相連的戶外廣告設施必須經住建局規劃科批準設置,規格統一,制作精良,不得裸露支架;依附于建筑物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必須經住建局規劃科批準才能設置。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階段
2014年10月30日-11月5日為調查摸底和宣傳。各社區對轄區內道路兩邊及社區居民樓棟要進行全面地調查摸底,加大對轄區內沿街店面和住戶居民的宣傳,并按照整治內容和標準,排出時間表,制定具體的整治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
2014年11月6日-12月15日為組織實施階段。各社區按照整治所制定的方案,對轄區的道路兩邊、社區居民樓棟實施全面的整治與修飾。
五、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街道召集四個社區居委會主任會議。沿街立面景觀整治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城市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各社區要充分認識此次沿街立面景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克服困難,認真落實,扎實做好宣傳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此次整治任務。
(二)制定方案,明確責任
各社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按照具體的整治方案,并將任務分解落實到社區每個工作人員,切實保證整治到位。
(三)廣泛宣傳、層層發動
各社區要進行廣泛宣傳,動員店主和個體經營者有關社區居民積極參與此次沿街準立面整治工作,大力營造“愛我,靚我家園”氛圍。
第四篇:安全社區創建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開展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的部署要求,啟動和開展安全社區創建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把創建安全社區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舉措。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形成“政府引導、多元參與、整體規劃、資源整合、動態評估、持續改進”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安全社區建設,全面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識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標
整合社區資源,實行跨部門合作,以伙伴合作的模式構建一個分工明確,權責明析、富有特色的安全社區組織機構,集結力量,各施所長,運用各自的資源及服務為百姓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及生活環境。
三、組織機構
(一)安全社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
為全面推進安全社區建設工作,加強統一指導和協調,街道成立安全社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安辦牽頭,綜治、社區、民政、城管、勞動保障、新農村建設、武裝、公安、司法、消防、交通、工商、衛生、教育等部門聯合組成安全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安全社區創建的指導、協調、推進和檢查工作。
(二)安全社區創建辦公室
安全社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創建辦公室,負責安全社區創建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各安全促進專項工作組的聯絡與協調工作。
(三)安全促進專項工作組
安全社區創建領導小組設立12個安全促進專項工作組,負責各專項安全的促進工作,是安全社區維護和持續運行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
即:1、消防安全工作組;2、生產安全工作組;3、交通安全工作組;4、工作場所安全工作組;5、家居安全工作組;6、老年人安全工作組;7、兒童及學校安全工作組;8、公共場所安全工作組;9、體育運動安全工作組;10、涉水安全工作組;11、社會治安安全工作組;12、防災減災與環境安全工作組。
(四)建設安全社區管理工作組
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安全健康績效的檢查、考核與評估,信息交流,檔案管理等。
四、實施步驟
安全社區建設是一個系統、長期、持續的過程。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在穩步推進的基礎上,力爭盡早達到市級、省級、國家級安全社區的要求。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籌備和啟動階段(2014年2月-2014年3月)
制定《街道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建立街道安全社區建設領導小組;啟動創建安全社區各項準備工作,建立安全社區建設的領導組織網絡,成立安全社區創建辦公室,制定創建方案。全面開展摸底調查工作,掌握轄區危險源、高風險環境和人群、弱勢群體分布情況,建立安全基本情況檔案,為安全社區創建實施奠定基礎。深入開展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和方式,號召廣大居民積極參與,為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創造良好氛圍。
(二)全面創建實施階段(2014年4月-2014年8月)
結合轄區安全情況和條件,有針對性地實施安全促進項目。建立健全各項社區安全管理制度,召開社區推進大會,廣泛宣傳,營造安全社區創建氛圍,組織全員參與宣傳教育、培訓,建立事故與傷害監測網絡,開展安全風險評估,針對潛在危險制定應急預案,并開展預案演練和中期評估,落實糾正措施,持續改進工作。
(三)持續改進總結提高階段(2014年9月-2014年10月)
全面創建實施階段后,對照《省安全社區評定表(試行)》規定內容開展自評、初審,總結上報創建經驗、主要成果和存在問題,對需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的項目持續整改。
(四)申報驗收和評定階段(2014年11月-2014年12月)
不斷完善創建安全社區的各項工作,總結各專項小組創建實施成果,啟動申報省級安全社區申報程序,收集、整理申報材料,迎接上級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強宣傳。利用報刊、網絡、標語、板報等媒體和載體,開設創建簡報和安全專欄,發放安全宣傳材料等活動來營造社區安全氛圍。
2、培訓教育。通過舉辦安全知識講座、培訓班,召開座談會,志愿者宣講團,設立安全或健康大使,開展安全知識競賽,組織應急演習等寓教寓樂、形式多樣的活動,提高群眾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能力,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我會安全。
3、開展活動。針對高風險人群和弱勢群體,組織開展切實有效的活動,解決他們的實際問題。例如:開設青少年心理咨詢站、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和服務,消防進社區,并經常進行演練;網吧要加強管理控制,勞教釋放人員社會認同,民工和外來人口關懷等。
4、完善安全設施。我們不僅要豐富多彩的活動,還要進一步完善無障礙安全設施建設,完善安全警示標志,完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立監測系統,增強事故多發點、危險點、危害點的控制措施等。消防、社區治安方面,街道區域內消防軟硬件設施要到位,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通道要保持暢道,對老式小區樓組安裝防盜鐵門,對樓道進行路燈的安裝和維護,防止燈光昏暗產生傷害事故的概率。
5、完善規章制度。包括各類傷害預防制度,安全設施的定期維護和檢修制度,各類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制度,文件和資料管理制度,獎懲制度和評估制度等。
6、聘請專業人才和傷害監測專業人才。開展專業化的培訓學習;聯系專業技術單位,收集和監測社區內傷害的數據并進行分析,以便檢查安全促進項目的實施效果,為各安全項目小組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提供依據。
7、落實創建專項經費。持續推行安全社區計劃,必須有一定的物質基礎和建設經費,街道辦事處將創建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為安全社區建設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
8、落實活動場所,堅持長效管理機制。安全社區建設需要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并配備一定的辦公設備。充分利用現有的社區活動和街道區域體育文化中心等社區活動陣地,組織開展豐富多彩、安全健康有益的文化、體育、教育、娛樂等活動,為持續開展安全社區工作提供有效的溝通及交流場所,使社會資源得到充分利用。通過創建活動,形成全社會、全方位、多層次共同參與社區安全建設的良好風氣。
第五篇:安全生產及消防工作方案
一、明確安全生產責任范圍
街道辦主任是全街道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分管領導對所分管部門工作業務負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各項目分管領導對所掛包的項目負責。各村(居)委會主任對轄區企業單位負責,企業單位法人代表對本單位負責。要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崗、到人;繼續做好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做好“安全社區”創建活動。
二、加強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
要督促企業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并嚴格執行。加強對危化品生產、儲存等經營單位的監管。每季度對所轄企業至少要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認真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實現安全責任目標。對已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保證資金的投入,加大整改力度,并落實應急預案;對一時難以消除的事故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因隱患失管而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要保證資金的投入,加大整改力度,并落實應急預案。
三、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認真鞏固“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現有成果,杜絕出現新的“三合一”場所。要加強防火辦和義務消防隊建設,裝備消防器材,做到組織、人員、設備和經費的落實,責權明確,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一般火災隱患整改率達95%以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率達100%。義務消防隊應每季度進行業務訓練或滅火演習,隊員應熟悉本轄區的基本情況和掌握各種消防器材設備的操作技能。
四、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要積極推行企業安全文化建設,運用各種媒介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促進全社會安全素質的普遍提高。要依照國家規定,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重點工種經培訓持證上崗率達95%以上。各村(居)每季度組織防火宣傳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家庭用火、用電、用氣等防火安全教育,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及現場模擬演習,提高全社會的防火滅火能力。在冬防、夏防、安全生產月、119宣傳日和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日期間,積極各出一期消防宣傳欄和懸掛醒目宣傳標語,同時完成上級布置的宣傳任務。
第六篇:畜禽養殖污染綜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步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減少和控制養殖業污染為目標,按照分類清理、逐步關停、全面整治、依法治污的原則,全力開展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全面完成轄區禁養區、禁建區的養殖污染整治問題,認真做好我街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控制和削減畜禽養殖排污總量,為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創建宜居城市奠定良好的生態環境基礎。
二、目標任務
把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工作作為當前環境綜合整治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擺上生態文明建設工程議程,集中人力、物力、財力,認真落實。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畜禽養殖禁建禁養區劃分方案的通知》(永政文〔2009〕108號)劃定的禁建、禁養區范圍,關閉、拆除或遷移對環境污染嚴重、居民反映強烈和重點水源保護區內的養殖場(戶)。
三、主要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街道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全街養殖業污染整治工作的指揮協調,督促檢查,考核獎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起草整治方案,日常聯系工作,通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各村應組織力量,集中精力抓好本轄區內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的各項工作。
2、加強宣傳動員。廣泛運用報紙、電視、廣播、傳單、宣傳欄等媒體,大力宣傳養殖污染綜合整治的必要性、緊迫性,對造成污染和破壞環境違法行為的向社會公開曝光,擴大整治的效果,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環保意識,鼓勵公眾參與,加強社會監督,增強廣大養殖戶環境保護的自覺性和積極性。重點宣傳《永政通告[2013]5號<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的通告>》。
3、強化督查考核。建立養殖業綜合整治責任制,街道與村簽訂責任狀,制定考評辦法對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進行專項考核。街道整治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對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通報,促使按時完成整治工作任務。
四、工作步驟
1、宣傳及調查核實階段(4月15日前)。各村要在廣泛宣傳、動員的基礎上,安排足夠的人員和力量,對轄區內畜禽養殖場(戶)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全景拍照、登記造冊,核查匯總表需經村委會蓋章確認,上報街道整治辦匯總。整治辦要分門別類建立養殖場(戶)個人檔案。
2、集中整治階段(4月15日至11月30日)。街道對整治對象下發限期(6月30日之前)關停、拆遷通知書。對自行關閉、停養、拆除的養殖戶,予以補償;對拒不執行的養殖戶,相關部門配合采取停開檢疫證、禁入屠宰場、取消優惠政策、斷電斷水、行政處罰及強制拆除等綜合整治措施,分步驟分階段全面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
3、驗收考評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街道整治領導小組對各村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結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
五、整治要求
(一)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養殖業污染整治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委會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內養殖戶的調查摸底、安排具體整治計劃,提出補償報告。街道對列入整治對象的養殖場(戶)下發停止養殖、關閉拆除通知書,并督促養殖場(戶)落實綜合整治措施。整治對象未在整治期限完成停養拆除的,街道組織力量采取強制措施督促養殖戶按照要求落實整治。對拒不執行關閉拆除措施,需要強制關停、拆除的養殖戶,街道書面向市整治辦提出申請,由市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力量,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采取強制拆除等綜合治理措施,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二)依法整治,適當補償
1、對依法審批、合法經營的養殖企業,由街道和養殖業主共同委托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后,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償。
2、未依法辦理相關證件的養殖場(戶),自行停養、拆除的給予補償:
(1)凡在永政文〔2009〕108號文件公布(2009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的養殖場(戶),按生活辦公場所框架結構500元/M2、磚混結構450元/M2,養殖場所磚混結構220元/M2、磚木結構180元/M2、一般結構60元/M2的標準予以補償。無害化處理池50元/M3,化糞池100元/M3,沼氣池100元/M3。
(2)凡在永政文〔2009〕108號文件公布之后至永政通告[2013]5號通告下達之前建成的養殖場(戶),在規定時限要求內,自行停養、關閉、拆除的,按照上述規定補償標準的30%兌現。
(三)整體推進,逐步關閉
對我街轄區內的畜禽養殖場,根據輕重緩急、平衡推進的原則,分批進行關閉、停養或拆除。對位于禁建區但遠離建成區或重要保護區的部分養殖戶,通過污染整治,嚴格落實各項環保設施,基本達到清潔生產、達標排放的,可以暫緩關閉。在整治范圍內的養殖場(戶),屬暫緩關閉的,若未能通過市環保部門達標排放驗收的,一律予以關閉、拆除。
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各個部門和單位,聯系社會的方方面面。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村是養殖業污染整治責任主體,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在街道整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領導協調下,按照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原則,共同把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第七篇:機關效能數字量化考核方案
為加強機關效能建,突出搭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特色載體,拓展深化“馬上就辦”活動,做大做強以“效率高、服務優、環境好”為核心的機關效能建設品牌。結合街道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密切聯系群眾,持續深化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強力推行“馬上就辦”的服務宗旨,推進改革創新,完善體制機制,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機關效能,進一步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充分用好網格平臺,通過實行機關效能量化考核促進作風進一步轉變、社會滿意度進一步提高、街道形象進一步提升,整合管理資源,優化管理要素,規范辦事程序,做實、做優“數字”。
三、主要內容
進一步拓展績效管理工作,積極探索績效管理方法。機關各單位要落實績效責任,加強工作過程管理,強化監控,不斷改進提升工作效率。
1.街道干部利用獨立賬號登錄“網格E通”平臺上傳日常工作日志。具體操作流程由街道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負責培訓指導。
2.上傳采集信息要素如下:業務辦理應簡要說明辦理內容,并盡量附上照片;外出公務離開轄區范圍以外的,應說明去向,可不附照片;下村記錄必須上傳相關照片;城市與社區管理組干部必須入格采集信息,并以采集本責任網格信息為主。
3.上傳日志以正常工作日工作內容為主(會議類信息不作為任務數計算),節假日工作記錄作為加班日志進行計算。
4.街道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可以通過統一配置的手持信息終端,運用GPS定位系統不定期對干部個人的崗位管理情況實時監督。
5、各個項目組根據各自崗位職責情況,在6月底前提出本組網格化信息采集分解任務考核方案,并提交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備案(原則上領導每月任務數不少于5條,干部每月任務數不少于10條)
6、結合街道紀工委對機關效能督查工作,督查結果作為數字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1.每位干部當月基礎分數設為100分。至當月結束,未能生成有效工作日志1次扣1分;有效日志已滿10次,且額外生成有效加班日志1次加1分。
2.街道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人員每月3日前對上月的干部日志進行統計,并于每月5日前形成統一報表。
3.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在形成每月報表的同時,應根據各項目組的分解方案對干部個人進行量分,并提交街道紀工委審核。
4、年終量化考核以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出具的每月量分情況為依據,連續兩個月分數低于95分的,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街道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街道宣傳統戰委員何璟、紀工委書記任副組長,班子其他成員為組員的量化考核領導小組,建立量化考核工作責任和工作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形成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良好工作格局。
2.加強督促檢查。由紀工委牽頭組織經常性、規范性的檢查,建立情況互饋機制,健全工作檔案,切實把效能建設與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獎懲任用、績效考評等相結合。
3.加大問責力度。對平臺分流要求進行處置的事件,如在規定時限內未能處理的需作出書面說明,對不按要求登錄“網格E通”平臺上傳日常工作日志的人員,由量化考核領導小組進行約談,對上傳內容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按相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第八篇: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打造宜居環境、建設魅力、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指數為基本目的,堅持以屬地管理、部門聯動、依法依規、疏堵結合、加強宣傳、注重引導、完善機制、源頭防范為基本原則。通過三年綜合治理,使街道轄區“兩違”蔓延勢頭得到全面遏制,不新增“兩違”,歷史遺留違法建設基本得到妥善解決,長效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促進全市城鄉面貌明顯改觀,居民生活環境大幅提升,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實現科學跨越發展。
二、組織領導
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為加強“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現對成立街道“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三、綜合治理范圍、重點和原則
綜合治理范圍涵蓋街道轄區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包括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戶外廣告設施等)。著重抓好“六重點”:即城市、鎮規劃區內(含城中村)、旅游景區的“兩違”、交通要道沿線(國道、省道、縣道)、嚴重侵占耕地、有礙觀瞻以及群眾意見較大的“兩違”。實施“六先拆”:黨員干部的違建、安全隱患大的違建、影響“三邊三節點”(即山邊、路邊、水邊,城市中心節點、市民活動節點、交通樞紐節點)整治的違建、頂風突擊的新違建、妨礙重點項目建設的違建、社會影響惡劣的違建先行拆除。并遵循以下治理原則:
(一)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原則。“兩違”日常巡查、監管、拆除以各街道為主;企業項目組、農村組、社區組、城市規劃建設組、派出所、城區國土所、林業站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職責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各部門對需要相關部門配合整治的,報請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由領導小組組長牽頭組織。
(二)堅持“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帶頭”原則。轄區各黨政機關、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要認真組織本部門、單位及所屬工作人員開展“兩違”自查自糾,不得參與、縱容、包庇、放任“兩違”行為,主要領導、黨員干部尤其要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確保本部門、單位及所屬工作人員在規定時限內自行拆除“兩違”建設。
(三)堅持“有效結合、綜合治理”原則。要把“兩違”綜合治理與開展宜居環境建設有效結合,一是把拆違與園林綠化、生態保護、“三邊三節點”政治工作結合起來;二是把拆違與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歷史建筑、傳統村落保護結合起來。
(四)堅持“四個堅決、四個絕不允許”原則。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違法建筑,要堅決依法排除,絕不允許姑息遷就;對專項整治對象,要堅決依法辦事,不管涉及到哪個部門、涉及到哪些人,都要一視同仁,絕不允許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軟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對那些所謂的“釘子戶”,在通過做思想教育工作無效的情況下,依照法律程序,堅決予以強行拆除;絕不允許無原則遷就,對組織和參與“兩違”的黨員干部,以及“兩違”背后的腐敗問題,要嚴肅查辦、嚴懲不怠,絕不允許內外勾結、以權謀私。
(五)堅持“依法依規、維護穩定”原則。制止、查處“兩違”要依法依規進行,在程序上一般按動員自拆、配合助拆、組織強拆三個環節實施。對經宣傳、教育、敦促仍不停止施工或者自行拆除的,要堅決組織強制拆除。要研究制定依法處置緊急情況的預案,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有效化解矛盾。對歷史現場(除耕地外),對偏遠村未規劃而蓋的建房要給予及時協助辦證。
四、職責分工
(一)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兩違”專項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成員會議,下達清理整治工作計劃和任務,研究清理整治工作涉及的有關重大問題。
2.“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兩違”綜合治理專項工作;對各組清理違法建設進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監督、檢查;建立“兩違”數據庫,為上級各部門查辦案件、采取聯動措施提供信息支持;指定專人負責對開展“兩違”行動的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的上報各新聞媒體營造良好氛圍。
3.派出所:要組織力量打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組織他人進入查封現場進行搶建的違法行為。
4.責任追究小組:街道紀工委要對涉嫌參與或協助他人實施違法建設行為、在控制和查處“兩違”工作中存在違紀問題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達到違法條件的及時向上級執法部門移送。
(二)各組、相關單位職責
1.各村(居):村(居)在“兩違”整治的最前線負責本轄區內“兩違”日常巡查、摸底、監管、協助配合拆除,各村居的干部是“兩違”工作的具體工作責任人。
2.企業項目組、農村組、社區組具體負責“兩違”工作的實施,是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工作的主體。
3.后勤保障組負責加強在轄區內的村居進行宣傳采取租賃宣傳車、印發宣傳單、張貼或LED滾動標語等形式加大“兩違”行動的宣傳,營造濃厚的氛圍。
4.派出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綜合治理工作的宣傳動員,制止、查處各類阻撓綜合治理行動的行為,在實施強制拆除中配合相關部門清場和進行交通管制,打擊暴力抗法行為,維護拆除現場的治安秩序。對阻撓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和組織他人進入查封現場搶建的人員,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鼓動、組織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應立案偵查,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城區國土所:負責違法占地行為綜合治理工作,對調查摸底的項目進行認真排查,核對是否已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認定是否屬于違法建設。負責對未經用地審批、非法占地進行建設的各類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6.城區林業站: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工作,根據森林保護法律、法規,對非法挖山毀林進行違法建設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立案查處,追究其挖山毀林行為的法律責任,并對復綠工作加強監督,負責完成驗收工作。
7.“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各項目組實施街道《關于開展“兩違”綜合治理行動方案》,對存在以下情形的,報街道黨工委取消年底評先評優資格,對轄區內機關、團體、企(國有)事業單位按程序報其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1)調查摸底過程中,責任單位對“兩違”行為故意隱瞞不報或嚴重漏報;
(2)機關、團體、企(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存在“兩違”行為且拒不配合專項整治工作,單位未能責令督促其限期自行拆除的;
(3)根據任務分解責任單位未完成專項整治目標任務的(因情況復雜、牽涉面廣、當事人暴力抗法等原因,責任單位無法自行組織強制拆除,報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有關單位聯合組織強制拆除的除外)。
8.街道紀工委:要對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綜合治理工作職責的,按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
各組、單位在查處“兩違”時,必須積極主動加強聯系和溝通,對超出職責范圍的,及時移交相關部門查處,并將處理情況上報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實施步聚及時間安排
“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為采取統一部署,示范帶動、重點突破、深入推進的方式開展,具體按照以下步驟實施。
(一)發動、宣傳階段(2014年3月-12月)
發動階段(2014年3月-4月):各村(居)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宣傳單、宣傳車、宣傳欄、標語等手段,大力宣傳《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兩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宣傳階段(2014年3月-12月):各宣傳單位對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動態情況,典型案例等有及時跟蹤報道,營造深厚的輿論聲勢,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大力支持專項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調查摸底階段(2014年3月-6月)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居)要按照“六重點”、“”六先拆”的要求,在3月28日之前完成本轄區第一批“兩違”建設的調查摸底,并按要求建立“一違一檔”臺帳,形成“兩違”清單(記載清“兩違”實施主體、發生時間、數量、面積、類別等情況),匯總到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其他“兩違”項目治理要在6月15日前全部摸清底數。
轄區內各黨政機關、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應當在“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中認真組織、監督本單位及全體工作人員開展自查、自糾,并將自查報表于4月10日之前報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單位報送材料,將“兩違”報送各相關執法部門查辦。
(三)重點突破階段(2014年4月—12月)
根據抓好“六重點”、實施“六先拆”的精神,分期分批開展拆違工作。一是按照“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帶頭”原則要求,2014年5月31日之前,轄區內各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要帶頭拆除“兩違”建設。對影響較大黨員干部違法又不按規定時限自糾的做為典型,上報市紀檢、監察部門予以嚴肅處理。二是各項目組、村(居)、職能單位對新增“兩違”行為要實行零容忍,堅決做到“露頭就打、出土就拆”,逐步實現零增長。三是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分批列出“六先拆”對象并在媒體公布曝光,形成高壓態勢,對典型案,以點帶面,滾動推進。
各項目組、村(居)要根據省、地、市綜合整治的總體思路,有計劃、有步驟、分類別、分批次地組織開展拆違行動,確保年底前“六先拆”要基本拆除到位,并將“六先拆”完成情況于12月15日前匯總上報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深入推進階段(2015年—2016年)
對各責任單位開展綜合整治專項行動的情況,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街道紀工委將不定期進行督查,并在重點突破基礎上,總結“兩違”綜合治理工作成效和經驗做法,全面推進“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分階段、分層次逐步處理歷史遺留違建。
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綜合整治專項行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落實信息共享機制和日常巡查機制,考核獎懲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控違、拆違長效機制,實現“兩違”綜合治理工作常態化、日常化、制度化。從2014年3月開始建立“兩違”綜合治理工作月報,每個月25日前將拆違進度情況上報街道“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六、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點,穩步推進。堅持重點突破、有序推進,以“六重點”、“六先拆”為著力點,加大綜合治理力度,并以點帶面,逐步達到全面遏制“兩違”蔓延勢頭,基本解決歷史遺留“兩違”問題。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加大宣傳力度,對“兩違”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進行廣泛深入的正面宣傳,讓廣大市民了解“兩違”行為的危害性,了解“兩偉”行為不僅侵占的是公共利益也是每個市民的切身利益,讓全體市民自覺理解、支持和參與“兩違”綜合治理工作。
(三)依法依規、疏堵結合。各項目組、村(居)在“兩違”綜合治理行動中,應當嚴格依照相關行政法律、法規和上級“兩違”整治的指導意見和相關規定,認真、積極地開展日常巡查和案件查辦工作。發現一起,上報一起,確保實現“兩違”建設零增長。
(四)建立網絡,及時查控。建立“兩違”綜合治理工作查控網絡。一是充分發揮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查控“兩違”行為的作用;二是各職能單位要向社會公開受理舉報電話;三是加大協調相關執法部門力度,充分利用數字管理等高科技手段,按網格化管理模式加強巡查,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將新增“兩違”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強化落實,嚴格考核。街道“兩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追究小組對各項目組、村(居)、相關單位開展“兩違”綜合治理情況和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自查自糾情況等進行督查、考核和通報。
(六)端正工作態度,嚴格工作程序。端正工作態度不能有走過場、隱瞞欺騙行為,開展行動中行動要迅速、態度要堅決、方法要適度;同時遵循以下原則:①先摸底,后整治;②先重點,后一般;③先干部、后群眾;④先教育、后執法。
第九篇:重大動物疫病控制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重大動物疫病是指:
(1)對畜牧業生產和人類健康危害嚴重,需要采取緊急、嚴厲的強制預防、控制、撲滅措施的一類動物疫病。
(2)本地過去沒有發生過的,對畜牧業生產有很大危害的新動物傳染病。
(3)突然暴發、傳染快、流行面廣,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動物。
(4)目前主要為禽流感疫情、豬口蹄疫、豬藍耳病。
二、組織領導
為了做好重大疫病的防制工作,成立街道重大動物疫病防制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轄區內各單位做好重大功物疫病的防治和保證畜禽產品健康、衛生的工作。
(1)街道指揮部由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分管農業的副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農業服務中心、黨政辦、衛生、人武、財政、公安、綜治、民政、紀檢、司法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掛靠農業服務中心。
(2)街道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制定防治動物疫病的工作方案;落實防治經費;發生重大動物疫病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及時撲滅疫情。
(3)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疫,撲滅所需的疫苗、消毒藥品、設備等物資采購儲備方案,應急防疫物資平時由各部門儲備,發生重大疫病時,由指揮部統一調度使用。
三、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農業服務中心
(1)迅速上報主管部門,協助專家組確定疫情;
(2)診斷疫情,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建議,并參與組織實施;
(3)參與組織對疫點內動物的撲殺和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4)組織對疫區、受威脅區易感動物實施緊急免疫接種;
(5)監督、指導對疫點、疫區內污染物和場所實施和無害化處理;
(6)對疫區、受威脅區內的易感動物及其產器生產、貯藏、運輸、銷售等活動進行檢疫和監督管理;
(7)組織對疫點、疫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財政所:負責安排緊急防疫資金和緊急防疫物資儲備所需資金。
3、派出所、武裝部、綜治辦: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動物的撲滅,加強疫區的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4、衛生服務所:負責疫區內人員的疫情監測和預防工作。
5、民政辦:負責受災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6、紀工委:負責對部門履行疫情應急控制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
7、司法所:負責向疫區群眾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四、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財政部門要根據疫情安排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控制所需的資金。資金由農業服務中心提出使用意見,主要用于緊急防疫物資、撲殺病畜補貼、疫情處理、疫情監控等。
(二)技術保障:做好獸醫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增強疫情防控本領。做好國家無規定疫病區建設項目工作,增添簡便診斷設備、儀器,做到一般疫病可確診、重大疫病可初步診斷。
(三)人員保障:組建防疫員隊伍即撲滅重大動物疫情預備隊,預備隊常備不懈定期演練,并隨時準備緊急出動。預備隊人員由包村干部、村主干組成,必要時抽調公安部門支援。
五、后勤保障
疫情一旦發生后勤部門提供所需物資,配備足夠的交通、通訊工具,并協助獸醫站做好疫苗及消毒藥、器械等物質儲備,以保障疫情處理任務的順利執行。
六、重大動物疫病的處理
1、疫情報告。各村、養殖場確定一名疫情監測聯絡員,負責該村的疫情監測工作,一旦發現本預案所述重大動物疫病或疑似疫病時,應立即報告獸醫站。街道指揮部辦公室在核實有關情況后,立即上報市重大疫病應急指揮部,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越級越權上報疫情。
2、疫病調查和診斷。接到疫情報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現場,調查疫源,勘驗染病動物和同群動物,根據臨床癥狀,結合流行病癥的特點,作出診斷。臨床難以診斷的,應采集病料,作實驗窒鑒定。
3、疫點疫區的封鎖。指揮部要及時將劃定的疫點、疫區報請市人民政府封鎖令,市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落實封鎖措施,并采取隔離、撲殺、消毒、緊急免疫接種等強制性控制,迅速撲滅疫病,并通報毗鄰地區。疫點的封鎖:嚴禁人、動物、車輛和物品出入疫點、疫點內動物運輸工具、用具、污染的物品,必須在動物防疫人員監督指導下進行無害化處理。疫區(半徑3公里范圍內)的封鎖:交通要道必須設立臨時性檢疫、消毒哨卡、設置專人和消毒設備,監視動物、動物產品流動,對出入人員、車輛進行消毒;停止疫區內集貿市場交易動物及其產品;對易感動物,必須進行檢疫或者預防免疫接種。受威脅區(半徑3—5公里范圍)應采取的緊急措施。受威脅區所在地政府應當動員、組織有關單位和個人采取預防性措施,建立免疫帶,對易感動物進行緊急免疫接種,并密切監測疫情動態。
4、染病動物及同群動物的撲殺處理。對染病、死亡的動物及其同群動物,重大動物疫病應急指揮部有權采取撲殺、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等措施,當事人不得拒絕。
撲殺:(1)勘驗染疫動物及同群動物,制作現場筆錄,載明撲殺銷毀時間、地點、數量等詳細情況,向畜主告知疫病撲殺決定,并請當事人簽字。
(2)強制撲殺時,公安、財政、衛生等部門必須派人按規定時間到場協助執行。
(3)撲殺銷毀時,應當通知當事人到場,當事人拒不到場的,可請有關單位派員作證。無害化處理:撲殺的動物要按照《畜禽病害尸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GBl6548)的規定進行處理。我街疫害動物深埋處理場地預設在西坑村。
5、封鎖的解除。疫點、疫區最后一次染病動物處理后,該疫病一個潛伏期以上時間,沒有新的疫病發生,在嚴格消毒,并經市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驗收合格后,由市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鎖。
6、染疫動物及同群動物撲殺補助。
(1)撲殺損失的計算:撲殺動物的損失按動物各類不同,憑現場執行筆錄,按當時當地市場平均價格計算,并填寫撲殺經濟損失結算表。
(2)撲殺補助的原則:撲殺補助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沒有按照要求實行免疫消毒,管理措施不當的畜主不予補助,對調入染病動物的貨主不予補助,對不主動報告疫情或抗拒檢疫的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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