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三率綜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18 09: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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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關于政法維穩和“平安中國”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加強司法行政工作,加強執法司法規范化建設,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不斷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為實現“率先跨越、宜居”奮斗目標創造更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二、工作目標
經過一年的攻堅,使全區群眾安全感滿意率達94%以上,安全建設知曉率達80%以上,司法行政執法工作滿意率達95%以上,力爭在省、市綜治“三率”調查中位居中上水平。
三、工作機構
成立區司法局開展提升“三率”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措施
牢固樹立“抓司法行政工作必須抓‘三率’,抓‘三率’就是抓人民群眾的心”理念,強化抓平安法制宣傳、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抓社區矯正監督管理、抓安置幫教服務管理、抓平安單位創建、抓長效機制建設、抓干部隊伍建設等措施,努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全面提升綜治“三率”水平。
(一)抓綜治平安法制宣傳
1、綜治活動納入到法制宣傳活動中。創新宣傳載體,加大綜治平安宣傳力度,為群眾知曉、參與平安建設和了解政法綜治部門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在大型的法制宣傳活動中,積極與有關部門聯動,共同組織形式多樣的集中宣傳活動,向群眾宣傳綜治平安理念和成效。并及時主動與鎮街對接,提供宣傳素材,主動參與,共同開展富有成效的宣傳活動。
2、領導干部入戶宣傳工作。定期不定期由局領導帶隊到掛鉤村、鎮海辦事處、村和鎮村入戶宣傳,做到聯系到戶,責任到人,每月至少入戶一次。制作便民聯系卡和平安工作宣傳資料,進行入戶分發,大力向群眾宣傳黨委政府抓綜治平安工作的舉措和取得的成效,宣傳政法機關打擊犯罪、服務群眾的成效、做法,宣傳綜治“三率”知識和平安建設內容,及時回應群眾合理需求,引導群眾實事求是回答綜治“三率”調查問題,并注意保留有關入戶宣傳的音像資料。從入戶聽取群眾訴求和解決具體問題入手,向群眾宣傳綜治平安理念和成效。
(二)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
3、完善調解工作體系。借鑒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一站式調解模式,通過規范組織、充實隊伍、完善機制等措施,著力推進醫患糾紛調解中心、勞資糾紛調解中心、安置征遷糾紛調解中心以及其他調解工作站建設,深入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完善矛盾糾紛調解銜接機制,確保司法調解、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無縫銜接”。積極推動調解工作經費及調解員的補貼、報酬(以案定補)等列入各級財政預算。
4、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緊緊扭住群眾工作主線,學習借鑒“楓橋經驗”,依靠群眾和基層組織,健全矛盾糾紛預防、排查、調處、化解工作機制,把經常性排查調處與集中排查調處相結合,及時化解影響基層穩定的矛盾糾紛。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辦好自家事”,形成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充分發揮村居黨組織、調委會、治保會、平安協會、老協會等組織在預防化解矛盾中的作用,爭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內部、消除在萌芽、解決在基層,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集體上訪事件的苗頭納入視線,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調處。
5、重點化解涉法涉訴信訪件和信訪積案。充分認識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和信訪積案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積極主動參與接訪工作。局主要領導親自上陣,專業律師一名,做好每月一次的接訪工作。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同時,加強橫向聯系,對本部門有上訪纏訴傾向的案件要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共同做好當事人穩控工作,堅決防止非正常上訪等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發生。
6、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拓展和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在各司法所、法援中心、公證處、律師事務所設立服務窗口,深入掛鉤村入戶了解群眾需求,及時回應群眾訴求,減少群眾越級上訪。公開投訴電話、公開司法行政事務、健全網上公開平臺,方便群眾反映問題和監督本局依法、高效履職。
(三)抓社區矯正監督管理
7、嚴格日常管理。加強社區矯正信息化建設,完善手機定位、軌跡追蹤、執法音像、人像識別系統,推進聲紋識別試點。嚴格實行請銷假制度,嚴把居住地變更、進入特定區域和從事特定行業的審批。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強化區局指導職能。司法所知曉社區矯正人員死亡、重新違法犯罪、參與群體性事件等重大情況,應及時上報區司法局,確保信息暢通,不得遲報、誤報、謊報、漏報、瞞報。完善應急預案,落實一月一排查、法定節假日前必查、重大活動期間加密排查的制度,加強對重點矯正人員的管控。
8、創新管理模式。全面建立社區矯正人員宣告制度,規范矯正程序;全面開展社區矯正人員心理咨詢、心理干預、心理矯治工作;加強教育監督,開展多形式的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注重加強對未成年社區矯正人員的教育;建立社區服務制度,落實南少林社區矯正教育勞動基地定期開展活動;落實幫扶助困措施,對經濟困難的社區矯正人員,幫助落實低保,做到應保盡保;加強與關工委、法院之間的協作,對未成年社區矯正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矯正幫教;加強與區婦聯聯合協作,開展對女性社區矯正人員的關愛活動。
(四)抓安置幫教服務管理
9、抓好日常運行。繼續開展服刑在教人員信息核查專項活動,減少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三假”情形,為銜接工作打牢基礎。針對節假日和重點、敏感時期,組織開展刑釋解教人員排查走訪專項活動,摸清底數,掌握去向。繼續開展區、鎮(街)領導干部與刑釋解教人員的“一幫一”活動,幫助解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積極開展就業培訓和就業推薦活動,不斷提高安置水平。堅持首要標準,針對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難題開展深入調研,分析重新違法犯罪現狀、原因和趨勢,提出對策建議,為下一階段工作規劃決策提供準確依據。完善考核體系,繼續將安置幫教工作納入綜治考評工作內容。
10、推進科技管理。運用省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信息管理系統,完成服刑在教人員信息核查、無縫銜接等工作環節設計。建立與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的信息對接長效機制,實時與各監所系統對接,定期采集刑釋解教人員數據,及時補錄,提高工作效能。組織一次信息管理系統操作使用培訓,著力提升基層安置幫教工作人員軟件使用的能力。
(五)抓行業平安創建
11、加大司法行政系統平安創建力度。各司法所、各科室、直屬各單位、各律師事務所,從自身實際情況出發,認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排查和解決。確保不出問題,不出紕漏,安全工作做到位;加強總結研究,把成功經驗內化為制度機制,形成長效機制。
12、拓展服務人群平安家庭創建。在鞏固司法行政系統內部平安創建的基礎上,組織和開展一次對社區矯正對象、安置幫教對象的平安家庭創建活動宣傳,使平安家庭創建措施落實到服務對象中,擴大平安創建覆蓋面。
(六)抓長效機制建設
13、建立完善五項機制。一要建立掛鉤聯系機制。形成進村入戶常態工作機制。突出做好掛鉤村、征遷戶、信訪戶等重點對象的入戶走訪,幫助解決生產生活困難問題。定期開展下基層大走訪活動,了解掌握民意,回應群眾訴求,解決有關問題。二要建立回訪反饋機制。對群眾反映問題的解決情況,要安排相關責任人進行回訪,了解反映人對問題處理結果的滿意程度;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做好解釋和宣傳引導。三要建立及時辦理機制。屬本單位職責權限的問題,要及時負責處理;對涉及其他單位但由本單位牽頭的問題,及時協調相關單位解決。四要建立定期研判機制。建立周碰頭、月例會、季專題會議,定期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針對性的對策措施。五要建立獎懲機制。按照綜治責任書和市、區有關綜治“三率”的文件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獎懲措施,保障工作開展。
(七)抓干部隊伍建設
14、高度重視干部隊伍建設,領導干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嚴格干部教育管理,切實管好帶好隊伍。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規范干部行為,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行政干部為人民服務的態度。要用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提出的四個“決不允許”的要求統一司法行政隊伍的思想和行動,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強化服務意識、程序意識、權限意識、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防止辦人情案、權錢案,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公信力,切實提高群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滿意度。
五、實施步驟
1、制定方案,動員部署(4月1日-4月10日)。成立提升綜治“三率”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召開動員會議進行部署,發動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平安建設和提升綜治“三率”的攻堅戰役。
2、強化措施,落實責任(4月11日-12月31日)。根據司法行政職能和責任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務實開展工作,做到工作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責任有人擔,確保我局提升綜治“三率”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3、總結提高,確保實效(2015年1月)。根據工作開展的情況,總結做法經驗,查找存在不足,完善相關材料,建立長效機制,使我局綜治“三率”常態化。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提升綜治“三率”作為落實綜治平安責任、推動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重要舉措,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綜治“三率”工作取得成效。
2、密切協作,合力攻堅。除做好自身綜治平安工作外,局領導按原掛鉤鎮街及掛鉤村方案進行,聯系鎮街及二個掛鉤村,協調解決本局與鎮街及二個掛鉤村直接的相關工作,做好優勢互補、密切協作,全面落實相關工作措施。
3、強化督導,推動落實。對照本局實際情況,及時自查,確保我局的綜治工作無紕漏;及時公布接受群眾投訴的電話,努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對區綜治辦做出的通報督查情況,如有涉及我局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推動綜治“三率”工作不斷提升。
4、明確責任,兌現獎懲。局主要領導與科級以上干部簽訂綜治責任書,明確各自工作的內容和目標,理清各自責任,做到工作有人做,責任有人擔。把綜治“三率”工作納入干部年度考核中,對在綜治工作中成效明顯的干部,推薦為我局的優秀干部,并在年度評先評優中給予傾斜;對綜治工作出現問題,人民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年度考核中給予不稱職評定。嚴格執行市綜治“三率”和平安建設工作問責的規定以及區綜治責任書要求,對相關責任所、科室和責任人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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