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工委創平安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26 08: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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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工委創平安工作方案

為了深入推動平安創建,夯實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提升轄區平安建設工作水平,著力打造平安街道。結合街道實際,特制定2015年月月創平安活動方案:

一、創建范圍

以創平安社區、平安學校、平安市場(農貿市場)、平安企業為主要內容。

二、創建目標

通過開展月月創平安競賽活動,努力實現“三全面一覆蓋“的目標。

1、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工作。以平安創建和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建設為核心,努力健全基層政法綜治維穩組織,整合各方面力量,使打、防、管、控、教、建、改等綜合治理措施得到認真落實。

2、全面治理突出治安問題。社會治安良好穩定,流動人口管理、危爆物品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防邪、高危人群管理、社區矯正等工作水平逐步提高,成效顯著。

3、全面提升基層創安維穩能力。社會矛盾有效化解,刑事發案總量平穩下降,安全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明顯減少,社會生活安定、和諧、有序,群眾安全感和治安滿意度大幅提高。

4、無縫覆蓋基層平安創建單位。通過層層開展月月創平安活動,實現基層平安創建無縫覆蓋,實現90%轄區單位、社區組、醫院、學校達到平安合格標準,其中40%達到平安建設示范單位標準。

三、創建內容和工作措施

1、制定月月創安標準:《關于切實加強鄉鎮(街道)綜治中心建設的意見》,圍繞無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無突出治安問題、無群體性上訪事件、無進京赴省到市上訪人員、無矛盾糾紛激化、無邪教犯罪活動”的工作目標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結合實際情況,按照“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要求,對平安創建標準進行補充、修訂和完善,形成完整的創建體系。

2、認真開展月月創安活動:充分發揮街道綜治辦的組織協調和核心平臺作用,開展“五個活動”:

(1)實行定期治安巡邏活動:組建治安巡邏隊,在綜治專干或派出所民警帶領下,在節、假日和重要會議期間,對重點地區、部位進行巡邏,參與社會治安防范和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社區以“兩委”為主,組織社區干部、治安積極分子建立義務治安巡邏隊,開展巡邏活動。各居民小組由居民代表、“四防”安全互助組中心戶長牽頭,組織“四防”安全互助聯防。各社區要開展十戶聯防、院戶聯防、商鋪聯防、邊界聯防和守樓護院等群防活動。

(2)堅持法制宣教活動:要利用召開居民大會、院壩會、電影等形式進行宣傳教育。組織群眾學習法律、法規和治安防范知識,通報轄區治安信息。街道轄區企、事業單位和社區要利用“政務公開”陣地,開辦綜治平安創建宣傳欄,開辟“治安防范小常識”、“平安提示”等欄目,向群眾宣傳。

(3)堅持“六排查”活動: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牽頭,綜治辦具體組織協調,街道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民政、計生等部門,分組深入社區、轄區單位走訪座談,深入開展民間糾紛、治安問題、突出信訪、群體性事件苗頭、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動、安全隱患等“六排查”活動,對所轄單位、重點部位、重要場所、“三電”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建立臺帳,集中梳理,分類辦理,定人、定責、定時限,包排查、包調處、包穩定,做到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社區,難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4)堅持綜治工作例會:由綜治辦召集,社區、派出所、司法所、企、事業單位的負責同志參加。主要聽取治安、防邪、調解、普法等工作情況匯報,集中研究重大涉穩問題的處理辦法,安排部署綜治平安建設工作。社區由“兩委”召集,由社區“兩委”干部、居民小組長、居民代表參加,安排部署工作,評議平安創建優勝單位。居民小組召開“治安碰頭會”,由居民小組長或議事代表召集,“四防”安全互助組組長、黨員代表、群眾代表等參加,收集匯總治安問題、矛盾糾紛和不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提出整改限期。通報綜治安全維穩情況,排查新的不穩定因素。總結安排綜治平安創建工作。

(5)堅持治安隨機測評:由街道綜治辦對各單位、社區進行“治安狀況”、“群眾治安滿意度”隨機測評。測評結果由街道綜治辦匯總報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進行通報,社區測評結果作為年終獎懲依據。

四、堅持月月創平安檢查

按照“屬地管理,逐級落實”的原則,堅持檢查評比獎懲制度。

1、分級組織檢查:由綜治辦牽頭,組織街道綜治維穩工作組對社區和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月月創安活動進行檢查考核。社區要組織“兩委”人員對各居民小組、“四防”安全互助組、居民戶的平安創建活動進行檢查評比。

2、統一檢查方式:采取“不打招呼、不定地點”和“日常考核與集中檢查、明察暗訪與檢查指導、單項打分與綜合考評、群眾評議與領導評價、內部考核與外部測評”等方式,通過查看資料、聽取匯報、實地查看,對受檢對象月平安創建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量化打分。

五、實行通報公示

1、堅持通報:街道綜治辦將檢查情況匯總后,對各社區,企、事業單位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排位,并通過文件形式向全街道通報。列入考核記載,作為年終總評依據。

2、堅持公示:街道、社區、學校、社區衛生站要制作平安創建月評公示欄或評比臺,堅持每月公布檢查評比結果,把需要整改的問題公布在明處,時時提醒。

3、檢查評比:社區要在居民小組、企事業單位設“月月創平安評比臺”,對轄區和下屬單位每月發生的矛盾糾紛、治安問題和安全隱患進行動態公示,對好人好事和見義勇為先進典型進行公開表揚,對需要注意的防范事項進行提醒。同時對發生的問題建立臺帳,對矛盾化解和問題解決進行動態跟蹤,做到問題不解決,事情不處理,曝光不取消。

六、強力抓好問題整改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交換意見,提出明確整改要求。連續兩個月未能徹底整改的,街道綜治辦要向問題單位發《平安創建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復查時間。并向其上級單位通報。街道綜治辦要加強整改指導,堅持追蹤,問題不整改不放過。對有嚴重治安問題和重大不穩定因素的實施重點整治,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化解不穩定因素。問題整改完后,整改單位要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七、逗硬兌現考核獎懲

1、實行單位主要負責人抓綜治實績年度報告制度。各社區主要負責人年終要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書面報告抓綜治平安建設的履職情況,報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和穩控重大不穩定因素,情況。

2、年終逗硬考核獎懲。按照檢查考核結果和公眾安全感、治安滿意度測評,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評定。對檢查不合格的,要對問題單位黃牌警告,通報批評。對整改不力,出現重大治安問題、重大群體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3、居民自我管理約束。要創新工作思路,靈活運用社區“一事一議”制度,充分發揮《居規民約》作用,把居民享受的權利義務和月月創平安的評議結果緊密結合起來,形成居民自治條件下的自我管理約束機制。

八、活動創建要求

要認真按照統一要求和部署,把月月創平安活動作為綜治工作的重點,街道成立以街道黨工委書記任組長,街道辦事處主任和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平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平安創建工作辦公室,由街道綜治辦何玉屏同志任主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要求各社區及轄區企、事業單位也要成立的組織領導機構,同時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并上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用創新的思維大膽探索,努力實踐新形勢下基層平安創建的新途徑、新措施、新辦法,不斷總結新成果、新經驗,為開創轄區的平安、穩定、和諧的大好局面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