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駐村幫扶貧困村和貧困戶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19 09: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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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精準扶貧干部駐村幫扶工作,深入推進扶貧攻堅,加快貧困群眾脫貧致富步伐,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貫徹〈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干部駐村幫扶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2015年縣雙聯工作和“軟鄉弱村”整治活動要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2015年至2020年在全縣35個貧困村和2425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建立聯系幫扶制度,開展以單位聯系貧困村、干部聯系貧困戶為主要內容的干部駐村幫扶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中央扶貧開發戰略思路和省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圍繞省委把握集中力量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的總體要求,以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為手段,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把扶貧攻堅作為全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破口,堅持引領發展、服務群眾、轉變作風、鍛煉干部,努力實現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致富,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為促進我縣追趕跨越、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
(一)到2019年,被幫扶貧困村基礎設施、村容村貌明顯改善,公共服務水平顯著提高,培育1—2個骨干致富增收產業,村級班子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能力和民主管理能力得到加強。
(二)到2019年,被幫扶的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觀念明顯轉變,收入明顯增加,增收致富能力明顯增強,穩定實現“三好、兩富”目標。
(三)全縣每年完成2000人以上的脫貧解困任務,2019年提前實現貧困村和片區貧困縣“脫貧摘帽”,讓全縣群眾住上好房子、過上好日子、養成好習慣、形成好風氣。
三、建立聯系幫扶制度
(一)建立縣級領導聯系鄉鎮扶貧攻堅制度。實行1名縣級領導聯系1個鄉鎮扶貧攻堅工作。分鄉鎮建立扶貧攻堅督導工作組,督導工作組組長由聯系鄉鎮的縣級領導兼任,成員由聯系該鄉鎮的州級部門(單位)分管領導、縣級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組成。
(二)建立縣以上部門幫扶貧困村制度。整合省、州、縣級幫扶部門力量,統籌安排駐村幫扶全縣35個貧困村(具體見附件1)。幫扶部門向貧困村派駐駐村幫扶工作隊,駐村幫扶工作隊的隊長由幫扶該村的州級部門分管領導或縣級部門領導擔任,副隊長由鄉鎮黨委班子成員擔任,隊員由幫扶部門的駐村干部、聯系該村的鄉鎮干部等人組成,做到貧困村全覆蓋。
(三)建立貧困戶幫扶制度。按照精準扶貧結對幫扶到村到戶的工作要求,采取一幫一、一幫x等方式開展結對幫扶。以貧困戶為基本單元落實幫扶責任人,實現全縣各村所有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由省、州、縣幫扶部門的干部和鄉鎮、村、組干部及當地有幫扶能力的黨員負責幫扶。縣級領導干部每人幫扶不超過3戶,科級干部每人幫扶2-3戶,機關一般干部幫扶1—2戶,村(組)干部黨員、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人員每人聯系至少1戶。
(四)建立社會愛心人士參與貧困戶幫扶制度。結合社會扶貧工作,積極搭建縣籍在外成功人士、愛心企業家等社會幫扶力量“點對點”結對幫扶貧困戶平臺,探索開展幫扶貧困家庭、資助貧困學生等活動。
四、督導工作組、幫扶部門和駐村幫扶工作隊職責
(一)督導工作組職責。督導工作組負責鄉鎮貧困村幫扶計劃制訂和任務落實。
1.組建駐村幫扶工作隊。銜接、協調幫扶部門和鄉鎮,組建貧困村駐村幫扶工作隊,落實好駐村幫扶干部駐村工作。工作隊組建工作于9月5日前完成并進駐幫扶村開展工作。
2.指導編制幫扶規劃。立足村組實際,分析致貧原因,找準脫貧思路,制定貧困村幫扶規劃、貧困戶幫扶方案和具體工作措施。貧困村幫扶規劃、貧困戶幫扶方案編制于9月25日前完成并經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和聯系鄉縣級領導審定確認簽字后,上報縣委組織部和縣民政和扶貧移民局。
3.定期調研指導。督導組每月到鄉鎮調研指導工作1次以上,跟蹤了解聯系鄉鎮工作情況,幫助協調解決突出問題,統籌協調部門(單位)做好駐村幫扶工作。
(二)幫扶部門(單位)職責。幫扶部門要將干部駐村幫扶工作與“雙聯”“掛包幫”、對口定點扶貧等工作結合起來,加強本單位本部門精準扶貧工作組織領導。
1.選派駐村干部。各幫扶單位指定1名分管領導負責與被幫扶村、戶和有關單位溝通聯絡,至少選派1名優秀干部到貧困村駐村工作,每批次駐村工作時間不得少于2年。
2.定期研究駐村幫扶工作??h級部門負責確定1名駐村干部,掌握駐村干部的工作情況,落實駐村工作經費,協助爭取幫扶項目和資金,發動本單位和下屬單位干部職工支持駐村干部開展工作。單位一把手要定期聽取駐村干部工作匯報,每半年至少1次到駐點村調研指導。單位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每季度開展1次調查研究、解決1—2個突出問題。
3.關心關懷駐村干部。駐村干部在派駐期間派出部門(單位)原則上不抽調或安排其他工作。積極幫助駐村干部及其家庭解決實際困難,確保駐村干部后顧無憂、扎根基層。
(三)駐村幫扶工作隊職責。
1.宣傳方針政策,組織發動群眾。積極宣傳黨和國家各項扶貧政策、省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積極了解掌握群眾思想動態,積極幫助群眾轉變觀念、增強發展意識,積極組織動員群眾創業增收、脫貧致富。
2.進一步摸清底數,找準致貧原因。在建檔立卡信息管理平臺系統數據的基礎上,再次進村入戶,切實摸清貧困戶底數,找準致貧原因,為幫扶措施落到實處打下堅實的基礎。駐村幫扶工作隊將收集的準確信息匯總后,于9月15日前報所在鄉鎮(場),各鄉鎮(場)將全鄉基本情況匯總后,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于9月20前將數據上報至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
3.建立幫扶臺帳,開展結對幫扶。通過調查研究,及時找準和發現問題,收集民意并掌握干部群眾對發展的意見,建立幫扶工作臺帳。協助村委對貧困人口進行精準識別,做好貧困農戶建檔立卡工作。駐村工作組成員要做好派出部門黨員干部職工包戶幫扶工作的溝通、聯系、協調工作。
4.指導編制實施扶貧規劃。指導駐點村立足實際,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理清發展思路,明確幫扶責任,落實幫扶措施。按照“規劃到村、幫扶到戶”原則,幫助村“兩委”科學制定并組織實施扶貧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貧困村幫扶規劃和貧困戶幫扶方案于9月20日前完成并報督導工作組,經督導組審核簽字確認后統一上報。
5.幫助協調銜接落實項目。在積極動員群眾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同時,根據貧困村的實際和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發展資金,爭取幫扶項目,并動員和引導群眾參與規劃制訂、項目實施和工程監管,積極增加農戶收入,壯大集體經濟,如期實現脫貧目標。
6.加強技能培訓,提高致富能力。積極組織動員貧困群眾參與技能培訓,拓寬就業渠道,開展勞務輸出。因地制宜助推駐點村特色產業發展,提高貧困戶經濟效益,幫助培育致富帶頭人。
7.加強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提升服務水平。協助上級黨委、政府選好配強村“兩委”班子,指導村“兩委”全面推進“四議兩公開一監督”,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升服務效能,提高村級民主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協助村“兩委”抓好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時化解矛盾,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增強村“兩委”凝聚力和戰斗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駐村幫扶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全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縣直機關工委、縣民政和扶貧移民局共同對干部駐村幫扶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建立完善駐村干部教育培訓、管理考核、保障激勵等規章制度,建立駐村干部檔案,及時向駐村幫扶部門反饋駐村干部工作情況。將駐村幫扶工作納入派出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每年進行一次考評和基層群眾滿意度測評,對未完成年度扶貧開發工作任務的部門實行目標考核“一票否決”制。全縣每2年進行一次評比,對幫扶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門和駐村干部進行表揚,對完成駐村幫扶任務特別優秀的干部加強培養使用。
(二)嚴格駐村工作隊員選派條件和待遇落實。駐村工作隊員選派政治素質好、理論水平高、專業素養強、有改革創新精神、農村經驗較豐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熱心扶貧工作、吃苦耐勞、辦事公道、身體健康,現任科級及以下職務的干部。干部駐村期間,其行政關系、工資和相關待遇在原單位不變。派駐部門要按照省委組織部《關于明確干部掛職工作期間有關待遇的通知》規定,給予派駐人員一定誤餐、交通和通訊等補貼。
(三)加大資金扶持力度。根據村組貧困程度和貧困人口規模以及年度脫貧解困任務,縣委政府創新金融扶持和財政扶貧資金投入機制,縣財政局、縣民政和扶貧移民局等單位統籌安排中央、省、州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全縣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對貧困村的項目和資金安排傾斜力度,各幫扶單位除用好財政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及其他財政資金外,要積極籌措幫扶資金。
(四)加強組織和宣傳。各派出單位要將駐村幫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謀劃,認真組織實施,駐村干部要沉心沉力,努力使幫扶工作成為一項民意工程、暖心工程,為貧困村和貧困群眾實現致富增收提供保障。請各貧困村的駐村幫扶工作人員務必于9月5日前到位;每月25日前要上報工作開展圖文信息;派駐期滿,駐村干部要及時形成思想總結和高質量的調研報告,報縣委組織部和縣民政和扶貧移民局備案。要加大宣傳扶貧開發有關政策和駐村幫扶的先進典型,在全社會形成扶貧濟困的良好氛圍,廣泛動員各類社會組織、慈善機構、民營企業、愛心人士參與扶貧開發,鼓勵引導有意愿的企業家或機構直接與貧困村、貧困戶掛鉤幫扶。
(五)加強協調聯動??h級部門要主動將駐村工作隊隊長、副隊長、駐村干部和結對幫扶人員名單報送給幫扶村所在的鄉鎮黨委、政府。各鄉鎮黨委、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填報鄉鎮扶貧攻堅督導工作組成員情況、貧困村駐村幫扶工作隊成員情況和結對幫扶貧困戶情況(見附件2、附件3、附件4),并于2015年9月20日前將相應表冊(含電子檔)上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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